金融创新不能沦落为玩火自焚的庞氏骗局

杜坤维 原创 | 2016-05-10 07:18 | 收藏 | 投票

         金融创新与监管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先立法监管再创新,让创新有规矩可循,还是先创新,等到问题出来再立法监管,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始终困扰着监管者,也困扰着市场。在一个诚信缺失的市场,如果次序颠倒过来,先创新再监管,往往会酿成惨祸。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P2P就是一个金融创新,他们高喊着“银行不改变,就改变银行”的口号一路走来,银行虽然深陷不良贷泥潭,经营依然稳健,可是头顶金融创新桂冠的P2P却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庞氏骗局。
     从去年云南的泛亚交易所事件、E租宝、大大集团到今年的快鹿违约和中晋都纷纷中招,至于小的P2P跑路事件那更是多如牛毛,据互联网金融数据中心“零壹数据”的统计显示,2015年前11个月,共新增了963家问题平台,平均每天近3家。更有专家认为“几千家公司激烈竞争,资金端的价格越来越高,资产端标准越来越低,未来的经济低潮,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风险,90%以上的倒掉是肯定的。”
    专家就是专家,讲话有着深刻的道理,到了今年一月份,P2P平台的数量经历了爆发式增长,最高峰时数量达到3500家左右。现在陆续出现的倒闭潮也很惊人,到目前为止,累计倒闭的平台数量约有1/3。
   互联网金融 发展很快,就在于央行不断释放基础货币,造成流动性泛滥,就在于央行不断降息,存款基准利率一降再降,中国已经进入了实质性负利率时代,大量资金急于进入投资市场寻求增值保值,所以高收益,投资简便的P2P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但是高收益要伴随投资高回报,实体经济回报率越来越低,风险资产波动越来越大,债券收益不断下滑,高回报投资领域乏善可陈,高收益只能是庞氏骗局的翻版。有报道认为中晋就拿资金到香港炒作中仙股,可香港市场是一个成熟市场,炒作失败加剧资金断裂风险,这是市场难以承载的风险。既然是骗局,终究要被拆穿,进入了P2P快速死亡的时代,规模越大,承诺收益越高,击鼓传花越难玩下去,死亡也就越快,对社会的危害也就越大。
   中晋就是P2P行业中的一位明星,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从规模体量来看,中晋是一家百亿级理财平台。据其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2月10日,中晋合伙人的投资总额已突破340亿元,涉及总人次超过13万,其中60岁以上投资人就超过2万。
     中晋公司成功的秘诀可以说是另辟蹊径,知情者向野马财经爆料,中晋资产拉客户使出了美人计这一招,旗下子公司经理等重要部门不乏美女,而在营销中,雇佣了美女程明作为企业顾问。套用德林社观点就是:“他们高额的利率承诺如果找不到好资产进行兑现,只能通过美女炫富洗脑,勾引更多的贪婪资金进入他们的骗局。”
   每日经济新闻援引资料“中晋合伙人”在产品设计上期限极短,甚至短至2~3个月,承诺收益率水平差距较大,大致在8%~16%,但加上高额的返利实际收益可达20%以上。这样的收益水平在现有中国市场是难以实现的。
       中晋所谓的金融创新除了骗还是骗,只不过是骗术外加一个金融创新的马甲而已,请明星代言,制造财大气粗的架子,再加美女助阵,用美色挽留大客户,最后是打亲情牌,让业务员骗亲戚朋友,营销手段巧妙,规模自然膨胀,由于投资项目资金成本至少为40%左右,中国经济实体项目哪有如此之高的回报,实际上就是一种庞氏骗局。你贪图美色,你贪图利息,最后让别人盯上了你的本金。
      金融创新演变为色与情的庞氏骗局!金融创新是如此的不堪!如此的苟且!
     实际上中国金融创新 其背后总是拉虎皮做大帐,有的打政府牌,有的让明星做头牌,有的财经名人坐堂,有的让财经媒体为其造势。把一个老套骗路包装下来,立即成为屹立时代潮流的金融创新。
      P2P本身是一个风险定价平台,一个中介平台,而不是一个非法集资场所,谁定价更合理,谁能最大程度控制风险,谁就是行业精英,但是在中国很多P2P设立之初就是走火入魔,是民间高利贷的翻版,谁的资金池大,谁就能玩得转玩的大,谁给的收益率高,或者说谁出的利率高,谁就脱颖而出,谁就成为行业的翘楚,如此的创新,就是金融创新的末日。
      金融创新总是打着服务实体经济的幌子,但其实就是大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大玩资金空转游戏,与支持实体经济已经严重背离,金融创新已经兑变为庞氏骗局,金融创新只能是进入一个野蛮生长时代,进入一个快速死亡的时代。
    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金融行业亦是如此, 金融创新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金融创新没有止境,有了创新才有活力,要不然总是死水一潭,无益于金融发展,但是在一个没有诚信的市场,一旦无意间突破传统的法律框架,超出人们的预期,金融创新就是一场骗局,就会酿成新的无法估量的风险,但是在中国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个人都过分看重金融市场,看重金融创新,这就会导致法律法规没能及时更新,监管没能与时共进,对一些金融创新采取过度纵容甚至袒护,那么金融创新非但不能带来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反而是喷涌而出的问题给金融创新带来巨大的意想不到的风险,甚至是无法挽回的伤害。何况金融创新是一个系统创新,涉及多个金融领域,P2P就涉及到互联网,支付领域和银监会央行信托等多个领域和部门,谁去监管杠杆,谁去监管资金投向,谁去监管有没有涉及非法融资,谁去监管是不是一场庞氏骗局,在问题没有出来以前,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一旦问题暴露,陷入兑付危机,断裂的流动性问题立即暴露无遗,就会引发投资者普遍维权,就会引发各种风险,政府不得不动用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去稳定暴怒的投资者,去维护金融稳定。
   一家P2P倒下并不可怕,倒是接二连三的P2P倒下,对金融市场的冲击就不可小视,就会让很多互联网平台遭遇挤兑危机,形成巨大金融市场冲击波,投资资产的集中处置导致价格下跌,挤兑危机导致流动性风险,导致资金利率异动,各种负面效果叠加起来冲击波不是一次就会结束,这个冲击波是有很多轮的,就像波浪叠加一样,会造成叠加效应,那么风险就会失控,造成整个金融市场大灾难。
    因此笔者认为金融创新总是与风险相伴生,必须在法律框架下保持谨慎稳健的政策,决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为达到某种诉求而故意纵容,摸着石头过河虽然没错,但风险也要预先估量,否则踏进深不可测的漩涡那就是悲剧的开始,确保政策在前,行动在后,虽然保守,但风险可控,监管有据,一旦离开政策法规这个支点,在一个诚信普遍缺失的市场,那么创新就是无法无天的预演,就是各种庞氏骗局次第登台,导致整个行业鱼龙混杂,风险溢出就是难以控制。
     所以针对金融创新,笔者认为不宜太过激进,要遵循稳健原则,力保政策法规在前,行动在后,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无据,防止行业野蛮无序发展,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缺乏诚信的市场,离开法制这个支点搞金融创新,就是次序颠倒,本末倒置,那么等于就是玩火自焚。在中国这样一个投资者漠视风险投资羊群化的市场,金融创新的高收益幻觉很容易得到市场认可,骗子总是很容易得逞。监管未能及时跟上,地方政府有意无意的站台,加上明星无良代言,金融创新骗子就会风生水起。
     P2P行业洗牌远没有结束,风险暴露也远没有彻底,笔者相信一定会有更多公司陷入兑付危机,地方政府,监管者加强监管,帅选风险,未雨绸缪做好预防工作依然重要。
   中晋公司因美女高管炫富而成为众矢之的,是监管者的悲哀!中国投资者的的悲哀!是金融创新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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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股票市场投资,同时写一些财经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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