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退市与民事赔偿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杜坤维 原创 | 2016-06-27 07:19 | 收藏 | 投票

     在中国,基于上市资源的稀缺性,保住上市地位就意味着保住既得财富,因此对上市公司而言,尽管违法东窗事发,但总是愿意付出资金成本而保住上市地位。

    6月1日晚间,又一家欺诈发行公司浮出水面。根据当晚欣泰电气发布的公告,该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其中,拟对欣泰电气罚款832万元,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温德乙罚款892万元,对欣泰电气总会计师刘明胜罚款60万元,并对此二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事引发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的观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不能一赔了之,这个观点是十分正确的,赔偿与退市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赔偿是因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没有尽到自己的诚信责任,导致投资者遭遇投资损失,向投资者遭遇损失的一种赔偿,而退市是因为发行人骗取了发行资格,触犯了有关退市条例,所受到的行政处罚。
   以欣泰电气为例,按照皮海洲说法,证监会掌握欣泰电气欺诈发行的证据,《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已经出台,市场有了欺诈发行公司强制退市一事的具体规定。欣泰电气的强制退市就有明文规定了。也正因如此,对于欣泰电气一案的处理绝对不能一赔了之。
     从美国对造假上市等违规行为处罚来看,赔偿与退市也是不相干的,赔偿不是换取上市地位的充分条件,而是造假公司应尽的责任,以安然公司为例,投资者通过集体诉讼向安然公司提出损失的索赔,据全球最大的咨询公司Tillinghast-Towers Perrin的调查,安然股东通过集体诉讼达成的和解金额高达71.4亿美元,但这并不妨碍安然公司被摘牌和退市,2002年1月15日,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宣布,将安然公司股票从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成分股中除名,并停止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  可见在一个成熟市场,退市制度是刚性化的,只要你触及退市条款,刚性化退市制度立即生效,退市摘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与赔偿金额无关,而你造假上市,向投资者赔偿是你应有的义务,不会因为你向投资者提供了赔偿,就可以免除退市的麻烦。
    因此把赔偿作为换取上市地位是一种误读,本质就是希望换取投资者的理解同情,换取管理层的怜悯以保持上市地位,但是从美国等国家资本市场来看,赔偿与退市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是不能混为一谈的,退市是行政制裁,是法律所规定的,而赔偿是民事责任,是造假的一种必然后果。在中国股市迈向注册制的大趋势下,退市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变相减缓,否则不足以警示造假上市者,也不能让资本市场具有自我更新自我新陈代谢的功能,也就无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中国造假退市之所以难产,就在于退市意见稿留下了一个尾巴,退市意见稿规定对于上述因信息披露违法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证券交易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同意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因此只要欣泰电气撤换有关人员,对投资者作出民事赔偿理论上就可以保住上市资格,这是有先例可循的,那就是万福生科,基于平安证券首创预赔付先例让管理层动了恻隐之心,保住了万福生科的上市地位,这也是欣泰电气有关人员对保住上市地位有信心的重要原因,而这对市场也造成极坏恶果,一方面是不足以惩治造假者,因为万福生科实际控制人因成功保壳获得了巨大财富,其次是万福生科遭遇市场恶炒,让资源配置功能丧失。
  就欣泰电气退市而言,皮海洲建议兴业证券赔偿基金要回购股份注销,但是兴业证券设立的是赔偿基金,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而不是回购股份注销,因此其建议很难得到兴业证券的认可,因此欣泰电气能不能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能不能成为中国股市造假上市退市第一股,关键在于证监会的态度,是不是刚性化常态化的实施退市制度。
    日前,证监会发言人强调,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因欺诈发行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将暂停公司股票上市。证监会一旦认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并作出行政处罚,深交所将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启动欣泰电气后续退市程序。
     但愿这一次造假退市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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