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维权更待集体讼诉机制如虎添翼

杜坤维 原创 | 2016-08-03 06:26 | 收藏 | 投票

      投服中心代表投资者索赔是好事一件,但没有集体诉讼机制护航,作用也会大打折扣。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9名因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委托,将原实际控制人鲜言作为第一被告、其他7名负责任高管以及匹凸匹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正式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诉状,要求连带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合计215万元。

 

     投服中心代表中小投资者向市场违规违法主体提出索赔诉讼,是中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之福,因为投服中心具有某些律师事务所所不具备的能力,也不以赢利为自己的目的,可以节省大量诉讼费用,也更容易打赢官司,但是投服中心仅仅代表9名投资者向匹凸匹提出索赔请求,即使索赔成功也只能为9位投资者换回投资损失,而其他绝大部分投资者依然只能承担自己损失,笔者高兴之余也感到一丝缺憾,那就是集体诉讼机制的缺失。

      就民事诉讼赔偿而言,我国实施的代表人制度,虽然有一定的共同诉讼制度成分,但依然需要登记才可以享受同等民事赔偿,与美国集体诉讼机制完全不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第五十五条还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因此就证券侵权案件而言,首先需要投资者实名向法院提出登记提出诉讼,但是目前司法环境中,基于证券侵权案件的复杂性,一般法院不会主动发出公告,要求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都是维权律师通过自己的一种征集行为,向被害人或者是权利人征集诉讼维权,获得权利人授权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索赔,但是代表人诉讼制度没有向法院提出索赔请求的投资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但是基于律师的知名度和投资者担忧心态,维权成本较高,过程较为漫长,投资者进行主动维权并不多,2001至2015年间共有214家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但已公开信息显示仅有65家被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占比仅30%。就单个公司而言,有的违规违法公司被投资者索赔比例也十分之低,往往不到遭遇投资损失的10%。这不仅助长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的嚣张性,也不利于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导致中小投资者维权积极性不高。

   因此证券维权更本就在于降低维权成本,提供更为便利的维权方式和途径,激发投资者维权意识,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即使投服中心帮助9位投资者打赢官司,能够得到匹凸匹和高管赔偿,受益的也只有9位投资者,其他没有授权的投资者是不可能获得赔偿成果的,其他投资者要想投服中心提供司法救济,就需要重新委托投服中心进行另外起诉,这要需要投服中心重新走一遍诉讼程序,打一次官司,耗时耗钱,无疑加大了维权成本,也让投服中心多做很多无益之事。

  而集体诉讼机制则完全不同,特别是美国的集团诉讼采用退出制,只要广大适格投资者未明示选择退出诉讼集团的意愿,就可以分享集团诉讼的索赔成果,因此只要投资者不提出退出索赔行列,一旦集体讼诉获得胜诉,全部投资者都可以获得平等司法救济,因此只要中国实施的是集体诉讼机制,只要投服中心在匹凸匹案件中胜诉,其他投资者只要不预先声明退出索赔行列,就一样可以获得与9位投资者一样的司法救济,获得一样的赔偿比例,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投资者和投服中心的维权成本,简化维权程序。

     中小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参与群体,但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现阶段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面临着举证难、成本高、获赔少等现实困境,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性不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110号文)明确提出,“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投服中心也就顺势而生, 投服中心副总经理、本案诉讼代理人之一徐明指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证券侵权行为频繁发生、侵权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制度有待完善,行政处罚措施也难以对证券违法违规主体形成有效震慑。投服中心作为专门服务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机构,帮助投资者降低诉讼成本、支持投资者诉讼是理所应当、职责所在。

 但是缺少集体诉讼机制的投服中心,在给中小投资者维权过程中,也就会觉得束手束脚,难以发挥自己作用最大化,因为必须获得全部投资者的书面授权才可以代表全体投资者提出索赔,而这个书面授权过程较为漫长,如果实施集体诉讼机制,投服中心就可以直接买进100股而直接突出索赔,一旦官司成功打赢,全体投资者就都可以从投服中心胜诉官司中获得较为简单的司法救济。因此加快集体诉讼机制迫在眉睫。

     投服中心代表投资者提出索赔是一个很好的制度,但是好的制度还需好的手段集体讼诉机制来辅助,方能如虎添翼。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否则缺少集体讼诉机制依然是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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