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IPO扶贫”的绿色通道成为阳光通道

皮海洲 原创 | 2016-09-26 06:43 | 收藏 | 投票
自从9月9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IPO扶贫”的话题就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市场围绕“IPO扶贫”的争论也是喋喋不休。
 
就《意见》来说, 有关“IPO扶贫”最主要的精神就是,《意见》明确表示,要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而这里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也就是“IPO扶贫”的绿色通道了。
 
对于贫困地区的企业来说,“IPO扶贫”的绿色通道对于它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支持。毕竟对于正常的IPO公司来说,首发IPO上市需要排队2年~3年的时间,如果遇上行情不好、IPO暂停时,这个排队时间还会进一步延长。因此,“IPO扶贫”绿色通道确实体现了对贫困地区企业的关照。通过这个绿色通道,贫困地区的企业就可以快速高效地上市了。
 
“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体现出来的就是快速高效。但作为“IPO扶贫”的绿色通道仅有这一点显然是不够的。在本人看来,它更应该是一条阳光通道,让“IPO扶贫”政策与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的过程都阳光化。而要让“IPO扶贫”的绿色通道变成阳光通道,以本人之见,至少需要做好或注意这样几件事情。
 
首先,切忌将“IPO扶贫”政策指标化,给贫困地区下达IPO指标。比如,给某某县几个IPO指标,给某某州几个IPO指标。这种计划经济下的做法早就已经过时了,“IPO扶贫”不能开历史倒车。毕竟IPO上市是有审核标准的,贫困地区的企业达不到上市标准,给你指标也没用。相反,贫困县的企业符合上市标准,没有指标一样可以走绿色通道。因此,“IPO扶贫”要坚决杜绝下达IPO指标的做法。
 
其次,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走绿色通道,信息披露工作必须规范透明,这是将绿色通道变成阳光通道的前提。只有信息披露工作规范透明了,企业才可以走IPO绿色通道。相反,信息披露不过关,就必须从IPO绿色通道上拉下来。
 
其三,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走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但必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尽管“即报即审、审过即发”强调的是快速高效,但必须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留出足够的时间出来。并非真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而应该是“即报——社会监督——即审、审过——社会监督——即发”。
 
此外,加强对来自贫困地区企业的监管。如果来自贫困地区的企业在有关上市条件方面弄虚作假,或者不履行“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承诺,应一律作强制退市处理,并规定由发行人、控股股东、保荐机构等责任人回购全部发行在外的股份份额。绝不能因为走“IPO扶贫”的绿色通道就放松对来自贫困地区企业的监管。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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