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建议

龚忠智 原创 | 2017-04-22 16:08 | 收藏 | 投票

 

房价事关百姓福祉,事关房市走向进而事关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房价牵动着各方的神经。春节过后,部分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当地政府立即进行调控,例如采取限购、限贷等措施调控房价。

春节过后,宣城房价同样出现新一轮上涨,此轮上涨,原因大致可概括为政府落实“房屋去库存”、“棚户区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棚户区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 拆迁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拆迁户拿到补偿款后需要购房,购房者多起来,开发商见机涨价,群众见房价上涨,快速杀入房市,如此循环,造成短期内房价上涨过快。

房价上涨过快,一是伤害了房屋刚需者,使其购不起房,或为购房多贷几年款,压缩生活开支,降低生活质量,减少消费;二是不利房地产健康发展,房价快速上涨,开发商又产生圈地开发的欲望,在房屋库存尚未有效化解的情况下,产生新的库存,将房市泡沫越吹越大;三是不利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房地产产业链长,牵动强,若房地产不景气,将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四是金融、经济危机的导火索,房市泡沫越吹越大,一旦破裂,将导致银行坏帐的增加,进而危及经济的良性发展,严重者会引发金融乃至经济危机的爆发。

当前,宣城房市存在着“库存尚存”和“房价过高”的矛盾。笔者就解决这一矛盾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公开房市信息。将政府批准建房的用地面积、开发商在建的商品房面积、预售的商品房面积、商品房库存等等有关影响房价的信息公开于众,给购房者一个合理的心理预期。

二是实行房价报备制。开发商要一次性将预售房屋房价报房管局备案,在未改变房价报备之前,不得涨价。

三是规范房产中介。对房产中介实行准入制或备案制,加强对房产中介业务指导和工作引导,杜绝房产中介在房价上涨过程中起推波助澜作用。

四是打击开产商违法行为。在房市向好时,开发商采取“捂盘惜售、虚假销售”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进而涨价待沽。因此,要坚决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虚假销售”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

五是打击炒房。炒房的资金,大多来自于银行,因此,要实行差别化的房贷政策,鼓励自住型或改善型住房,抑制炒房。对新购房,规定获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提高2套房以上者购(售)房契税,对拥有2套房以上售房者征20%的所得税,限制3套以上者购房。

                                                                           (章荣梅  龚忠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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