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禁得好
作者:刘植荣
一年来,所谓的“虚拟货币”把金融市场搅得乌烟瘴气,乱象丛生。
“代币发行”也就是业内说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也叫“区块链众筹”。发行人拷贝一个“虚拟货币”程序略作参数修改,便可发行一种新的“虚拟货币”;投资者用市面上流行的比特币、以太币等购买新的“虚拟货币”,发行人则把流行的数字货币放到交易平台变现,实现融资的目的;作为投资人,则期待这种新的“虚拟货币”像比特币那样升值,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
ICO和股票的首次公开募股(IPO)类似,只不过IPO是投资人用法定货币购买公司股权,而ICO则是投资人用一种“虚拟货币”购买另一种“虚拟货币”。作为庄家,这和炒股没什么两样,通过囤积大量“虚拟货币”操纵价格,实现收割散户“韭菜”的目的。当然,也不乏一些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违背道德良心,拿着几十万元的出场费为ICO站台,忽悠人们投资“虚拟货币”,让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平台有43家,完成的ICO项目融资26.16亿元人民币,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有媒体引述知情人士的话称,央行相关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书得出的结论是:“90%的ICO项目涉嫌非法集资和主观故意诈骗,真正募集资金用作项目投资的ICO,其实连1%都不到。”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根本无法实现货币功能。首先是造币成本高昂,矿机挖一个比特币需要电费上万元甚至几万元,能耗大排放的污染就多,这不符合经济环保的目的。其次是很难对小商品支付,联合国预测到2140年世界经济总量为2248万亿美元,而比特币发行总量不会超过2100万个,买一瓶矿泉水支付十亿分之一的比特币,这让支付很不便利。其三是比特币支付耗时长,完成一笔支付有时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为买一瓶矿泉水要用几天的时间付款,谁会接受这种货币?其四是“虚拟货币”区块链无限膨胀,最后自我毁灭。笔者在
习近平主席在今年7月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他特别强调“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这次叫停“虚拟货币”非常及时,避免了由此引发的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也捍卫了广大投资人的权益。(本文发《新金融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