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从严对券商投行提出新要求

曹中铭 原创 | 2018-02-27 07:55 | 收藏 | 投票

     前不久,证监会通报了去年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现场检查情况,本次专项活动采取行业全面自查结合现场检查的“点面结合”方式开展。从检查结果来看,投行类业务无论在内部控制健全程度还是项目执业质量上均有所提升,整体趋好。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券商及基金子公司,监管部门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专项活动范围涵盖了近两年发展迅速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承销(受托管理)、新三板推荐和资产证券化等多项投行类业务。在券商众多投行业务中,IPO业务无疑最受重视,也最受关注。而IPO投行业务,不仅能体现一家券商投行的保荐承销能力,也是券商自身实力的见证。
 
    如今券商IPO投行业务却不再像原来那么风光。自去年10月份证监会新一届发审委履职以来,审核从严、过会率低成为新一届发审委最鲜明的“标签”。去年前三季度IPO通过率为80.99%,虽然比2016年前三季度的93.21%下降了不少,但新一届发审履职后,立即将IPO审核通过率拉低至60%以下。今年以来,IPO审核通过率有进一步下滑的态势。
 
    据统计,1月份,发审委共审核了45家(包括二次上会)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18家获得通过,24家被否,3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不包括取消审核企业)仅为40%,否决率则高达53.33%。40%的IPO通过率,既说明IPO审核从严的态势没有丝毫改变的迹象,也说明上会企业本身的质地整体不佳。
 
    较低的IPO通过率,除了上会企业感到很受伤外,承担保荐承销之责的券商投行同样是“受害者”。保荐企业被否,意味着投行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意味着投行无法获取IPO承销收入。而且,如果保荐的项目被否较多,对投行的声誉以及今后的业务开展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专项活动所暴露的券商投行风险防控让位于业务规模、稳定健康发展让位于追求短期利益,以及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尽职调查不充分、信息披露有失准确完整以及后续管理未尽责等方面的问题,其实在券商中属于普遍现象。不过,对于券商投行而言,如果在IPO业务上仍然存在上述问题,那么保荐项目被否的概率将大大增加。
 
    笔者以为,IPO审核从严虽然导致通过率下降,被否企业大增,但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利益方面还是大有益处的。更重要的还在于,IPO审核从严的同时,也会券商投行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一是以往券商投行“胡子眉毛一把抓”抢项目的现象将不复存在。此前,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各券商加大力度进行项目储备,而忽视了对于企业质量方面的考核。而在IPO审核从严的背景下,有券商划出了三年盈利过亿的红线,否则将不接手该项目。因此,今后券商投行在接手项目时,将更重视项目质量。
 
    二是要求券商投行实现从粗放式经营到精细化运作的过渡。发行人的业绩水平不再是过会的“杀手锏”,“唯利润论”的失灵,不仅要求券商投行关注项目的业绩水平,还需要关注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关联交易、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是否健全等多个方面。如果一个方面有闪失,就可能遭遇被否的命运。因此,IPO审核从严,要求券商投行实施精细化运作,不可忽视任何一个方面。
 
    三是要求券商投行提升职业胜任能力。在已经发生的几起IPO财务造假案例中,监管部门常常认定券商等中介机构没有“勤勉尽责”,而笔者则以为,勤勉尽责或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某些券商投行的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同样难辞其咎。由于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券商投行难以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方面的问题。同样地,如果券商投行职业胜任能力不足,在保荐项目时,不能发现或解决发行人所存在的问题,那么项目上会被否将是其难逃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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