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A+H股发行释放信号强烈

杜坤维 原创 | 2018-03-02 07:19 | 收藏 | 投票

     3月1日消息,据多位接近小米的人士爆料,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小米IPO,最终可能会敲定A+H股双行,这其中释放出来的信号是非常强烈的。

    小米是一家真正的互联网独角兽企业,而且是一家超级独角兽企业,根据媒体“全天候科技”的报道,他们所获得的一份小米Pre-IPO融资项目方案显示:目前小米底层资产估值为540亿美元,上市后保守估计市值为1000亿美元。另有一种说法是,雷军给小米定调2000亿美元的目标,并且受到了投行的认可。小米将成为2014年阿里巴巴赴美上市以来,上市规模最大的科技类公司。
     BATJ中,截至发稿,阿里巴巴市值约4771.94亿美元,腾讯市值41056.3亿港币,京东市值约671.4亿美元,百度市值约876.1亿美元,也就是说,小米上市后的市值,很有可能超过百度和京东,成为仅次于腾讯、阿里的中国第三大科技股。
  自2010年到2014年,小米一共完成了6轮融资,投资方众多,包括晨兴创投、启明创投、IDG资本、淡马锡、DST、GIC、厚朴投资和云锋基金等数十家VC/PE机构,小米是一家具有VIE结构的待上市科技公司。
   根据证券法规定,中国股市实行同股同权,具有VIE结构的公司是不符合上市标准的,最早的新浪就是因为VIE架构而去美国上市的,以后的百度、阿里巴巴、京东、腾讯在美国上市也与VIE架构有关,最近赴美国上市的爱奇艺也有VIE架构的因素,因此小米公司需要在国内上市,要么拆除VIE架构,要么就是得到国务院特批上市,就目前来看,拆除VIE架构可能性不大,最大可能就是得到国务院的特批,至于上市以后是允许存在,还是可以慢慢拆除,目前看政策并不很确定,有报道说是上市以后考虑慢慢拆除,但这个政策存在变数,拆除VIE结构成本不低。
  媒体报道, 证监会开通IPO快速通道,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在内的4个行业中,如果有“独角兽”的企业客户,立即向发行部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不用排队,VIE架构也不会成为即报即审的障碍。
 小米显然属于这四个行业的独角兽企业序列,因此其上市走的是不用排队的绿色通道,同时不受到VIE股权结构的制约,可以特批上市。这种做法符合新华社的倡议,新华社在《中国资本市场圆BATJ梦 须下决心改革发行制度》一文中指出,受限于市场容量、市场认同度、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上市的不确定性等问题,对于一些优秀的创新型企业,A股市场包容性仍然不足。监管层顺应业界的呼声,正在酝酿新政,通过一揽子政策改革以提升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制度包容性、市场承载力和国际竞争力,力争把第二批中国高科技企业中的优质企业留在国内,让好企业尽快上市,让融资者得到更快发展,让投资者得到更多回报。证监会有关人士指出,要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与时俱进地提升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制度包容性、市场承载力和国际竞争力。虽然我们不能通过修改证券法增加市场的包容性,但是可以通过特事特办的方式体现时不我待的精神构建绿色通道,增加市场的包容性,改变独角兽企业国内发行上市的不确定性,成功的让某些优质的独角兽科技企业在国内上市,从而留住未来的BATJ,小米大概率就是就是第一个吃螃蟹者。
    如果小米真的如媒体报道那样能够通过绿色通道实现A+H股上市,说明中国监管层对于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已经进入到深水区,中国市场的包容性将大大提高,现在是增加VIE股权架构的容忍度,未来可能就是允许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上市,像爱奇艺目前是巨亏的,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来看,爱奇艺的净亏损分别为25.75亿、30.74亿和37.369亿。但是,2017年爱奇艺总收入为173.78亿元,同比增长54.65%,亏损率有所下降,显示企业发展的良性的,未来成长空间是巨大,就像特斯拉一样,尽管烧钱很多,但市场给予的估值非常之高。
    如果拆除了VIE架构这一上市障碍,很多独角兽企业因为爱戴国内的高估值会尽快启动国内上市,得益于监管层的审核绿色通道,笔者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科技独角兽企业在国内上市,
    增加市场的包容性并不难,难在哪儿,难在市场证券法是一部豆腐法,对于市场的违规行为缺少严刑峻法的惩治,像造假上市最多就是罚款60万元,这与美国的萨班斯法案相比简直就不是一个数量级,这是中国股市增加包容性的一个痛点,既然学习了美国股市的包容性,就应该借鉴美国市场的法律严厉性。如果只学习美国市场的包容性而没有借鉴美国市场的严刑峻法,增加包容性就会完全的变味,成为资本权贵的游戏,投资者的地狱。
   另外也要对减持做出更多的规范,防止原始股东过度减持伤害市场健康发展,笔者依然建议原始股东年度减持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从而减轻市场资金压力。
   
  附录。

科技部火炬中心榜单中确定的中国独角兽企业标准: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2006 年及之后成立);

(3)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4)符合条件(1)(2)(3),且企业估值超过10 亿美元的称为独角兽;

(5)符合条件(1)(2)(3),且企业估值超过100 亿美元的称为超级独角兽。

独角兽公司中国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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