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制度再改革,提升退市率的几点建议!

郭施亮 原创 | 2018-03-07 07:10 | 收藏 | 投票

 退市制度再改革,提升退市率的几点建议!

  退市制度改革,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并不少见。然而,从近期市场释放出来的风向来看,退市制度有望迎来再度改革的预期。

  然而,提及中国证券市场的退市问题,我们常常容易联想到股市不死鸟的现象。不可否认的是,多年来,即使市场对退市制度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但中国证券市场的整体退市率却持续处于偏低的水平。可以说,对于当前的中国证券市场,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功能。

  退市制度再改革,拟进一步提升中国证券市场的整体退市率,并更好发挥出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但是,对于强化退市本身,其核心目的并非仅仅意在提升退市率,而是要让证券市场更加市场化、公开化,而不是让部分绩差、问题上市公司长期占据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资源。

  事实上,对于中国证券市场退市率不高的现象,本身就有着其自身的问题。例如,市场的监管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地方对地方性上市公司尤其对地方性上市国企的保护力度过于强大以及多年来证券市场的退市规则过于宽松,给予了长期亏损上市公司、僵尸上市公司、违规欺诈的上市公司过多的包容等。

  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退市问题,始终影响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多年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也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此期间,对于濒临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来说,不仅可以通过自身会计手段巧妙回避退市的风险,而且还可能通过地方的补贴、税收优惠等举措完成保壳的目的,而长期下来,保壳成功者不少,而真正退市的上市公司却寥寥无几,而持续升级的退市制度,似乎仍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

  在实际情况下,虽然退市制度再行改革,但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找出核心问题,那么退市率始终很难获得实质性的提升。或许,对于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的退市问题,仍需要下猛药进行治疗,而非常规方式可以根治。

  其中,中国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偏低,基本上达成了共识。然而,无奈于证券法迟迟未能获得实质性的修订完善,而导致市场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缺乏了法治基础。事实上,对于中国证券市场来说,还是比较缺乏对民事赔偿机制建立的重视程度,而对于如集体诉讼等形式并未从根本上引导至国内资本市场,这很难从本质上保护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很难对部分上市公司起到实质性的震慑影响,而对于缺乏资金优势、维权意识的普通投资者,确实更需要制度上的保护。

  再者,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而言,多年来触及财务类指标而遭到退市的上市公司数量并不多,甚至用寥寥无几来形容。从某种角度来思考,正因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退市条件比较宽松,尤其是市场规则、财务指标要求并不苛刻,由此也给了上市公司反反复复的保壳空间,股市退市率也很难从实质上获得提升。

  与此同时,对于中国股市成立之初,其最初目的还是在于为国企脱困,而近年来则是通过股票市场逐渐解决“中小企业多,融资渠道少”的问题。正因为中国股市的特殊定位,却容易引发地方对地方上市公司的保护热情持续高涨,而从不少股市不死鸟的案例来看,却有不少离不开地方救助的身影,并最终顺利完成保壳的目的。由此可见,如果要从根本上提升股市退市率,并提升股市的优胜劣汰功能,那么就需要对强行补贴举措、巧妙会计手段以及形式性重组保壳等突击行为给予规范与约束,且不应该作为后续保壳成功的标准。

  除此以外,则是可以让退市条件与一些配套现象挂钩,如上市公司不分红的频率、上市公司遭遇市场公开谴责与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次数以及上市公司上市以来的累计亏损次数等。与此同时,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欺诈发行、违规造假行为的打击,认真落实强制退市的制度,逐渐提升股市的退市率水平。

  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本来提升上市公司退市率的问题,他们也可能会是受害者。不过,站在股市长远健康发展、提升股市投资活力的角度出发,提升股市退市率,增强股市优胜劣汰功能却显得非常重要。但,关键之处,则是在于提升股市退市率的同时,要积极完善投资者的索赔制度、增强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并从本质上提升股市的索赔效率等。不过,对于市场来说,引进集体诉讼制度尤为关键,而对于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始终还是要摆放在重要的位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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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邮箱 guoshiliangbo@163.com 郭施亮,知名财经评论员,财经专栏作家,2013搜狐年度最佳行业自媒体人。每日经济新闻《每经智库》专家,前瞻网经济学人,国家级权威学术刊物《中国风险投资》特约评论员。同时,作者受邀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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