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将催生三大悬念

曹中铭 原创 | 2018-04-27 07:23 | 收藏 | 投票

     去年底中国证监会将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的声音还言犹在耳,上周五证监会即宣布H股全流通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正式推出首家试点公司联想控股。随后,中国结算、深交所对外联合发布了《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规范H股全流通过程中的相关行为。

 
    来自Wind资讯的数据显示,香港市场目前共有254家H股上市公司,其中近90%为国有企业。市值方面,254家H股总市值高达25.74万亿港元,流通市值则为7.05万亿港元,后者占前者比例为27%。在254家H股上市公司中,唯一的H股全流通案例是2005年10月建设银行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上市,其他H股上市公司都只实现了部分股份的流通,其他股份并不能上市交易。
 
    H股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H股、内资法人股与国有股等,由于出现部分流通与部分不流通的状况,客观上导致H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产生了股权分置现象。此前,A股上市公司曾出现过同样的情形。而股权分置的弊端是非常明显的。比如由于所持股份不能流通,A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不会关心股价的涨跌,也不会关心投资者的利益,甚至还频频出现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香港市场即使比A股成熟,监管也更加规范,但H股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却并非没有可能。
 
    H股全流通试点是中国证监会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H股全流通将有助于解决H股上市公司存在的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助于解决股权分置所隐藏的内外资股东利益与价值取向不一致等弊端,有助于为H股公司打开新的融资渠道与资本运作空间,背后的意义丝毫不亚于2005年A股市场启动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对于H股上市公司而言,H股全流通属于重大事项。但正如事物的两面性,在其会产生多方面积极效果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比如,全流通后,股份供应会增加,对个股股价无形中会形成一定的压力。而且,参考当年的A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H股实现全流通,也将会催生出三大悬念。
 
    悬念一,H股全流通,标的公司的内资法人股与国有股股东是否会支付对价,以获得相关股份的流通权。从2015年开始,像邮储银行等H股上市公司均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声明在获得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批准下,内资股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内资股转换为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有了此声明,其时的新股发行,无异于全流通背景下的新股发行。但在此前,H股上市公司并没有作出如此声明的,那么,这些公司的内资股要获取流通权,是否需要向H股股东支付对价的问题,显然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悬念二,H股实现全流通后,是否会出现减持潮。在A股市场,解禁股份大肆减持的案例比比皆是,像梅雁吉祥等上市公司大股东甚至将所持股份全部清仓,从而成为“局外人”。这既与A股畸形的高估值有关,但也与资本的逐利性有关。相对而言,香港市场虽然更加成熟,但个股估值也会出现高估的现象,这类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后是否会引发减持潮值得关注。
 
    悬念三,H股实现全流通后,特别是在内资股大股东支付对价的情形下,H股上市公司是否也会产生一波牛市行情呢?A股2007年的那一轮大牛市行情,与流通性过剩等因素有关,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所产生的股改红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而且,牛市能启动,也与股改红利密切相关。那么,实现全流通后,H股上市公司是否会产生一波上涨甚至是牛市行情显然值得期待。

特别提示:请添加微信号 caozhongming999 关注曹中铭的微信公众号,谢谢!
 
个人简介
独立财经撰稿人。
每日关注 更多
曹中铭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