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提升停牌效率

曹中铭 原创 | 2018-08-23 07:59 | 收藏 | 投票

     今年以来,沪深证券交易所持续推进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改革,坚决遏制上市公司停牌中出现的随意停、停牌多、停牌长等弊端,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尽管如此,对于上市公司的停复牌问题,显然还有进一步深化改革与强化监管的必要,以提升停牌效率。

 
    数字往往最能说明问题。以沪市为例。近年来,沪市公司股票停牌家次逐年减少,2015年全年停牌1254家次,2016年全年停牌733家次,2017年全年停牌601家次,2018年初至7月31日停牌323次。尤其是2018年以来,沪市公司的停牌数量不断持续下降,日均停牌74家。2015年因股市出现异常波动,为了避险与躲避股价下跌,上市公司停牌也出现异常。2016年上交所在总结此前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再加上强化监管,才促成了上市公司停牌数量的不断下降。
 
    上市公司停牌主要具备保证公平信披和提示重大风险两大基本功能,但在A股市场,却催生出诸如防控内幕交易、为重组发行锁价甚至躲避特殊市况等多种功能。也正因如此,“去功能化”成为改革停牌制度的重中之重。事实上,像锁价功能等,随着非公开发行越来越市场化,更因“发行期首日定价”,让上市公司的停牌变得越来越没有必要。而随着停牌制度“去功能化”的不断推进,上市公司的停牌随之会减少。
 
    在停牌问题上,上市公司无论是存在随意停、停牌多,还是停牌长的问题,都会剥夺投资者的知情权与交易权。当停牌被上市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损害的将是投资者的利益,另外还要赔上资本市场的信用。而且,在停牌问题上,我们也曾付出过代价。一方面,当年A股连续四次闯关MSCI,直到第四次才被纳入,此前被挡在门外的原因,其中重要一点即在于上市公司的停牌问题。另一方面,某些上市公司因为停牌时间过长,在入选MSCI指数成分股的问题上,曾经被MSCI拒之门外,其中不乏像格力、万科这样的知名公司。
 
    虽然通过对停牌制度进行改革,上市公司停牌问题出现好转的迹象,但A股像*ST新亿这样自2015年12月7日开始停牌的“钉子户”仍然存在。而且,截至今年8月9日,沪市停牌公司已减少到45家,仅占全部沪市公司的3.1%,即使这一数据已与境外市场基本处于同一水平,但A股在规范上市公司停牌问题上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前期股市持续下跌,某些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的上市公司,为避免爆仓的发生而停牌的不在少数。再如,上市公司停牌理由不充分、拼凑重组项目而申请停牌的比比皆是。像这类不必要的停牌,都应该对其说“不”。
 
    对于上市公司的停牌问题,该停牌的理应让其停牌,不应停牌的坚决禁止其停牌。而要根除上市公司停牌的弊端,提升停牌效率,笔者以为可以进行对症下药。像停牌催生出的重组防控内幕交易功能,本质在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与监管。如果对上市公司信披监管到位,内幕交易就不可能发生,这也是深市多家上市公司启动重组而不停牌的根本原因。再比如上市公司随意停牌的问题,根源在于其公司的治理水平。一家公司治理水平低下的上市公司,是容易产生随意停这种现象的。当年万科股权争夺战时,万科临时停牌启动重组以应对宝能的收购,仓促应战之下,万科的公司治理水平一览无余。而对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停牌现象,监管部门其实可推出强制复牌机制。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上市公司,也无论其筹划重大事项是否涉及无先例,都应有一个期限。期限一到,立即复牌,这不仅可加快其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度,能在市场上产生警示效果,而且也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与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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