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把储户600元存款打成600万

李长学 原创 | 2019-03-26 22:24 | 收藏 | 投票

         银行将储户600元存款打成600万,储户在两天内挥霍完,是谁的责任?发生这件事必须要有一个前提,这个银行的大额存款无需主办复核,如果需要主办复核,那么这件事直接扼杀在复核的环节了,因为主办复核需要看到实物现金。假设无需主办复核,这件事有可能发生吗?可以肯定的说,完全有,但是时间不能是两天,只能是半天,超过半天,这个假设就再也不成立了,这是银行制度所决定的。

        在银行柜面有一项制度,叫做盘库!每天早上上班前必须先盘一次库,看尾箱内的资金和重要凭证(卡、存单、存折等)资料是否与银行系统内反映的一致,一致方可开始营业;中午下班休息前以及晚上下班后,都必须在进行一次盘库,确定银行系统的账目与尾箱的数据相一致才可以休息/办结当日业务。盘库业务需要两人经手,主办及经办人员,本身两者同时点错的概率就低;再者你这个差额是近600万元,一个银行的尾箱,最多只能存240万元,所以很明显的就可以发现账目有误了,故而你最多只有半天的使用时间。
        是谁的责任?双方都有责任,但是主要责任在你。银行对于办错业务的柜员,最多的就是待岗、重大差错通报再加上一定金额的处罚,主要的赔偿还是会找你,因为你这笔收入属于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也就是说如果你挥霍完了的话,如果你个人的资产有达到600万元以上(比如你有好几套房子),那么银行可以通过起诉后,拍卖你的房子偿还债务,这样的话,还好,你无需坐牢。
         2、侵占罪:如果你的个人资产不足600万元的,那就不止是不当得利的问题了,你会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于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更关键的是坐牢后,不是债务就一笔勾销了,出狱后你这辈子仍然要替银行打工还款。无缘无故账户多出来的个几万几十万的,最好的处置方式就是敌不动,我不动!先不管他,如果是银行操作失误,一般当天就会联系你;如果是他人汇错,一般一个礼拜之内肯定也会联系你,得知有主了,那就主动归还吧,以免构成不当得利;但假设你运气好,过个三五八年的都没人联系你的话,那么这笔资金或许就真的是天降横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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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于湖北,92年高中毕业后,在五峰干个体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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