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注册制需要打造新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护航

杜坤维 原创 | 2019-04-25 07:04 | 收藏 | 投票

  科创板实行注册制,信息披露问题成为关键,最高层指出:“要以关键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科创板要真正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注册制。”

  最高层如此重视科创板的信息披露,现实又是如何呢?从现有消息看,不是很令人满意的,上交所认为已受理企业招股说明书质量参差不齐,问题客观存在,上交所指出其中5方面不足, 一是对科技创新相关事项披露不够充分,二是企业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清晰。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风险揭示不够到位,四是信息披露语言表述不够友好,五是文件格式和内容安排不够规范。

   科创板作为高层推动的增量改革,市场各方寄予厚望,是要给资本市场带来一股新气象的,要开启资本市场新风向的,要重塑资本市场新生态的,可是招股书的参差不齐,令人颇为忧虑,究其原因,非常简单,就目前法制体系而言,缺少有效的震慑力。像证券法就被市场誉为豆腐法,因此亟待证券法修改改变资本市场对于违规违法行为处罚过轻的问题。

   大幅度提高违规违法的成本在笔者看来就是关键制度创新护航注册制的根本所在!

  注册制与核准制最大不同就是证监会不再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背书,注册部门只对上市公司做形式审核,因此招股书的信息披露质量就更为关键,一旦招股书信息披露有问题,市场就失去了对其价值的判断依据,因此资本市场的前端条件已经大大放开不再是“严进”而是“宽进”,这就需要后续的监管有效跟上,保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准确、真实、及时。何以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依靠目前的证券法最高罚款60万元显然就是缘木求鱼,亟待修改证券法为代表的法律体系,重建新的法律体系,改变过去违规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

 从证监会来说,一直在加大打击市场违规违法的力度,查处案件和处罚人数、罚款金额都在显著增加,2018年证监会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10件,同比增长38.39%,罚没款金额106.41亿元,同比增长42.28%,市场禁入50人次,同比增长13.64%,行政处罚决定数量、罚没款金额和市场禁入人数在过去3年高基数的基础上续创新高,但是受制于证券法的限制,对市场的震慑力依然不是十分有效,市场参与者还是没有产生应该有的敬畏之心,侥幸心态依然严重,市场违规违法行为依然在不断的发生,像科创板招股书就存在很多的问题,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笔者之所以屡次提到证券法难以对市场产生敬畏之心,就在于造假上市、虚假陈述最高罚款就是60万元,这与资本市场动辄就是数千万万元、数亿元、几十亿元甚至几百亿元利益相比不是在惩治造假,而是在变相激励造假。毕竟造假所得是罚款付出的很多很多倍,两者之间根本不对等,会产生一种负向激励作用,激励参与者造假,这与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国新办发布会首秀时提到“必须敬畏法治”是不太协调的。

  针对资本市场违规乱象频出问题,市场业内人士也是有颇多的建言可以借鉴,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就认为注册制改革如果后端处罚力度不够,则恐泥沙俱下,影响改革成效,建议王建军建议,将欺诈发行罪的犯罪类型从“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移至“金融诈骗罪”,将罪名修改为“欺诈发行证券罪”。提高犯罪刑期,提升罚金额度,对参与欺诈合谋的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应作为欺诈发行犯罪的从犯加以严惩,建议将欺诈发行的最高刑期由5年改为无期,并相应提升罚金额度。

  笔者非常认可王建军的建议,美国注册制之所以成功,与严刑峻法的护航是分不开的,令人生畏的萨班斯法案就大幅度提高罚款金额和入刑时间,可以使用一个词那就是倾家荡产牢底坐穿,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新的证券法修改和未来配套的刑法修改,也可以借鉴萨班斯法案来护航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

  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制体系改革,面对贪得无厌的资本权贵,注册制的推行就会被资本权贵毁于一旦,建设一个新的资本市场健康生态体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们期待注册制改革,但是面对市场乱象,没有新的强力法制护航,资本市场何以新生?

 乱世当用重典,这是被古人证明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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