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遭受自家高管质疑,披露又有何意义?

曹中铭 原创 | 2019-05-19 20:19 | 收藏 | 投票

     除了极少数几家外,沪深股市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发布了2018年报。据不完全统计,包括赫美集团、ST康得新、田中精机、航锦科技、*ST华信、ST西发、ST秋林、银鸽投资、文化长城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相关高管率先对自家年报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或撇清关系,声称“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最典型的上市公司非ST康得新莫属。康得新有12名高管,但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副总裁、两名董事、三名监事(含职工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合计10人,均声称“无法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只有2名高管对年报表示认可。而且,其审计机构为康得新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这么多上市公司高管对自家年报提出质疑,显然不是偶然性的现象,因而也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上市公司发布年报等定期报告,本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最主要的窗口,也是其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如果连自家的高管都无法保证年报的真实性,投资者又如何能够相信上市公司,又如何能够依据其年报进行投资决策。
 
    对于年报,监管部门早就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比如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1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监高应当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个别与连带的法律责任。第16条规定,如果董监高对年报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进行声明并说明理由。因此,对于上市公司年报,高管是有发言权的,也可以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
 
    问题是,高管对自家年报真实性提出质疑,但上市公司仍然披露了年报,这样的年报是否可信。如果年报本身存在问题,那么,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行为,本身就失去了意义。而且,披露存在问题的年报,既有违市场的诚信原则,也涉嫌虚假陈述。一旦因年报存在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上市公司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市场、上市公司、投资者等而言,将产生多输的格局。
 
    赫美集团、ST康得新、田中精机等上市公司年报在遭遇自家高管质疑后,其股价均出现大幅下跌走势。像赫美集团,在年报披露后,不仅披“星”戴“帽”,截至5月10日,其股价已连续五个交易日“一”字跌停,也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基于此,为了避免股价出现大幅波动形成的风险,也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个人建议,对于这类上市公司,应开启停牌核查程序,或者证监会立案调查,查清年报真相,以还市场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高管质疑自家年报,不对其真实性负责,个中并不排除有其他方面的考量。比如上市公司常常会上演股权争夺战,一方为了给另一方制造麻烦或障碍,对年报投出不信任票。实际上,由于信披质量问题,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找出点瑕疵是非常容易的。因此,对于出现高管质疑年报的上市公司,在通过核查之后,到底谁在说谎将一目了然。而说谎的高管,其不仅诚信碎了一地,也没有对上市公司履行勤勉义务,那么建议监管部门认定其为高管的不当人选。
 
    当然,多家上市公司出现自家高管质疑年报的现象,客观上也说明现行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机制存在短板。比如,对于大多数高管都持质疑态度的年报,是否有披露的必要?高管如果质疑年报,又是否该同意披露年报等。退一步讲,高管一边质疑年报,一边又同意披露年报,本身是值得商榷的。因此,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年报(包括定期报告)的披露机制,让一个更加真实的上市公司呈现在市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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