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召开见面会,股权转让须遵循哪些原则?

曹中铭 原创 | 2019-05-27 20:40 | 收藏 | 投票

     5月22日格力电器股权转让意向投资者见面会在珠海召开,总共有25家机构参加了这次见面会。其中不乏博裕资本、高瓴资本、百度、淡马锡控股、厚朴投资、金石投资等实力背景深厚,知名度亦非常高的机构或企业。可以说,此次竞购阵容的豪华程度在A股历史上都非常罕见。

 
    今年4月8日晚,格力电器发布大股东格力集团拟转让15%股权的公告。根据公告,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4月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粗略计算,格力电器此前30个交易日的均价约为45.79元,接盘方如果要拿下15%的股份,需要斥资约424亿元。这对接盘方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格力电器股权转让,也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关注。
 
    此次格力集团出让格力电器15%股权,是国企混改的需要,是深化珠海市国企改革与混改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格力电器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市场化选择。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以进一步激发格力电器的活力与内生动力,最终实现格力电器做大做强的目标。因此,格力集团转让格力电器15%股权,并非只是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易主这么简单。
 
    在格力集团转让股权的消息披露后,关于谁将是接盘人的问题曾引起市场的议论。其中,格力电器现高管团队与有经销商背景的河北京海担保有可能联手也成为焦点之一。从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看,河北京海担保并没有出手的意愿,现高管团队其实也没有这个实力能够“吞下”格力电器15%的股权。
 
    全球行业龙头,业绩不俗,每年分红回报都非常可观,从长远看,即使是转让价格不低,只要格力能够保持龙头地位与成长性,受让格力电器股权也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实际上,这也是此次格力电器意向投资者见面会能吸引众多非常有实力的企业与机构的根本原因。
 
    格力电器作为非常优质的资产,谁接盘、如何接盘,无形中影响到该企业的业绩状况与今后的发展。因此,对于格力电器股权转让,个人以为,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接盘方应为战略投资者,而绝非财务投资者。财务投资者往往追求的是短期利益最大化,重在“利益”两字。对于格力电器这样的企业而言,如果接盘方为财务投资者,结果或将是灾难性的。财务投资者的短视行为,以及采取的相关举措,有可能对格力电器产生致命性的影响。战略投资者虽然也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更注重格力电器的长远发展与规划,而不会急于求成。
 
    其次,接盘方越少越好,要避免格力电器股权分散化。今年一季报显示,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持股18.22%,香港结算、河北京海担保、证金公司、前海人寿分别持有11.72%、8.91%、2.99%、1.92%股权,位列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大股东;董明珠以持有0.74%位列第八。可以看出,目前格力电器的股权并不集中,而在格力集团转让15%的股权后,格力电器的股权将更加分散化。
 
    由于股权转让金额巨大,不排除相关机构或企业组团接手股权的情形,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格力电器的股权将呈现出更加分散化的特征。股权分散化的结果,将导致格力电器没有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也无形中容易引起“门口野蛮人”的关注。实际上,类似现象前几年已经发生过。而“门口野蛮人”入场的结果,必然会像当年的万科一样引发股权之争,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经营与股东的利益,也非常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此外,格力股权转让,绝不可忽视了现高管团队。格力电器能有今天的成绩与行业龙头地位,以董明珠为首的高管团队功不可没。夸张点讲,董明珠高管团队是格力电器的一笔重要财富。对于这样的高管团队,如果接盘方不好好珍惜,显然是一个非常重大的损失。因此,要把现高管团队留住,最好的策略是让现高管团队也成为股权受让方的成员或股东,以将双方的利益捆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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