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审计意见数量暴涨,强化定期报告监管不可或缺

曹中铭 原创 | 2019-05-29 17:26 | 收藏 | 投票

     根据统计,在公布2018年年报的3600余家企业中,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共有219份,这也达到了近年来的新峰值。其中,审计意见为“无法表达意见”的有39份,被出具“保留意见”的有81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共计及99份。如此多的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在此前是不可想象的。

 
    资料显示,2012年至2015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年报分别有88份、81份、85份、99份。2016年为99份,2017年则达到123份。可以看出,这几年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的逐渐多了起来。一方面与挂牌上市公司数量越来越多有关,另一方面也无形中与强化监管有关。
 
    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意见类型主要分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等五种。如果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能够做到及时、准确与完整,且上市公司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的话,那么审计机构一般会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如果上市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那足以说明上市公司问题的严重性。
 
    从上市公司2018年报上看,爆雷的还真不少。像康美药业300亿元资金的“会计差错”,康得新122亿元资金不翼而飞等,都说明了某些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质量所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证监会日前通报显示,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等三个方面。但康美药业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2016年、2017年年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这样的审计机构遭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其实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
 
    年报等定期报告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窗口,也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年报披露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本身,也关乎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客观上,这也是证监会强化上市公司信披监管的重要原因。不过,对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质量,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比如,每年年报披露过后,总有为数不少的上市公司“打补丁”发布错误更正公告。更有某些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多年后对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上市公司2018年报被出具非标的上市公司多达219家,既凸显出审计工作的进步,也说明上市公司年报披露问题的所在。个人以为,强化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监管,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其一是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涉及的措施可包括,首先是监管部门需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对于年报披露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可认定其高管为不当人选。此外,需要大幅提高违规成本。信披60万元的顶格处罚,对于上市公司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其二,对中介机构与责任人员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上市公司年报中频现的财务造假等现象,与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未勤勉尽责是分不开的。而在此前的处罚中,监管部门往往采取一罚了之的处罚措施,这对中介机构与人员无法产生强大的威慑力。个人建议,对于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应撤销其行业资质,对于未勤勉尽责的相关人员,应取消其从业资格。
 
    个人以为,219家上市公司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也凸显出市场生态的改变。随着市场监管的强化,上市公司年报造假、粉饰业绩等现象有望得到好转。而且,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背景下,今后一个个更加真实的上市公司将呈现在市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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