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上市公司“敬畏投资者”,可能么?

皮海洲 原创 | 2019-07-18 08:22 | 收藏 | 投票

     今年5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再次谈到“四个敬畏”的问题。易会满表示,推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监管部门要做到“四个敬畏”,对上市公司来讲,也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尤其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要常怀敬畏之心。

 
    这是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自今年1月26日正是走马上任以来第二次公开谈论“四个敬畏”问题。今年2月27日下午,出任证监会主席一职刚刚“满月”的易会满主席以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方式“首秀”亮相,在这次发布会上,易会满主席就表示必须坚持“四个敬畏”。
 
    当时“四个敬畏”的内容是:第一,必须敬畏市场,尊重规律、遵循规律,毫不动摇地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第二,必须敬畏法治,坚持依法治市、依法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必须敬畏专业,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第四,必须敬畏风险,坚持底线思维、运用科学方法,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而对照2月27日易会满主席提到的“四个敬畏”,5月11日易会满主席再次提到的“四个敬畏”有一个小小的变化,那就是将第四个敬畏由“敬畏风险”改成了“敬畏投资者”,表示要“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积极践行股权文化”。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改动,但却体现了管理层对“敬畏投资者”的重视,毕竟“敬畏风险”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是任何一个主体都应该要做到的事情,但易会满主席却用“敬畏投资者”将“敬畏风险”取而代之,这就足见在管理层眼里“敬畏投资者”的重要性了。
 
    这一改动也表明管理层抓住了中国股市的“牛鼻子”。毕竟对于中国股市来说,投资者是市场资金的提供者,是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因此,作为中国股市来说,必须“敬畏投资者”。而从上市公司来说,上市的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融资,也即是找投资者要钱,因此,投资者就是上市公司的“上帝”,上市公司当然也应该要“敬畏投资者”。也只有“敬畏投资者”,才能很好地保护投资者,可以说,“敬畏投资者”与“保护投资者”是密不可分的。
 
    那么,如何让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董监高们来“敬畏投资者”呢?这个问题,至少需要从四方面着手解决。
 
    首先是要修正股市的定位问题。一直以来,A股市场的定位就是为融资服务,重融资轻投资。正是基于这样的定位,融资功能成了A股市场最主要的功能,一切以融资为中心。在这样的定位下,投资者的利益自然就得不到保证,当然更谈不上“敬畏投资者”了。因此,要“敬畏投资者”,就必须修正股市的定位,股市不仅要重视融资功能,同时也要重视投资功能,将融资与投资并重。
 
    其次是要完善股市的基本制度,赋予投资者更多的话语权。比如,为中小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供方便,上市公司一些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公众投资者进行分类表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必须有不低于若干比例的公众投资者参加方能召开等。如此一来,一些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董监高也就不敢歧视中小投资者了,相反会将中小投资者视为上宾。
 
    其三是要让歧视与藐视中小投资者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董监高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比如,在今年5月13日某上市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该公司董秘声称“今天有好多股东,只有100股,也来参加股东大会,不知是何居心”。对于这种明显歧视中小投资者的董秘,监管部门就应宣布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同时禁止其在若干年内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职务。
 
    此外,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上市公司侵犯时,上市公司必须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有必要引入中小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此举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上市公司侵犯,同时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也是一种巨大的震慑力量,让上市公司不敢轻易地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真正做到“敬畏投资者”。
 
  
个人简介
资深财经评论员,专栏作家。1993年入市,21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2001年通过证监会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资格考试。已在全国主要证券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所写文章以政策、时事热点评论、股票炒作心得体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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