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要选长期有收益的项目

周天勇 原创 | 2019-08-22 08:42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专项债的投向,应当选择资产动态增值大,而不是选动态贬值快的项目。

  专项债严格按公共经济学的概念,不应当称之为公益项目债务。应是准公益、也可为准公共项目。这次两办文件中资本金的问题,宏观上中央有其考虑,具体操作上要将其设计好和落实好。为此,这里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要选长期有收益的项目,而不能投入纯公益项目。要做到这点,需要是垄断收费性,起码是行政特许经营的项目。如果专项债项目是不能行政许可、不可自然垄断的收益性项目,考虑其竞争性,应当采取公投民营的机制,也就是说建成以后交钥匙,招标委托民营经营管理,保证收益。专项债的成本比一般债务低,前提是项目收益应当做到能够覆盖债券还本付息。

  其次,提前做出在运营过程中逐步做实资本金的设计。这次两办文件提出专项债可用于资本金。但对发债的资本金进入的比例需要有一个细则的规定,要采取审慎的原则,考虑项目收益率,形成资产的质量。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其股权质押实际是把资本债务化了。但这次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是要把资本金通过未来的收益和资产的还原补足,那这个就需要会计制度来设计一个通道,把它真正做实。

  再次,专项债的投向,应当选择资产动态增值大,而不是选动态贬值快的项目。建议,要综合考虑经济、投资、发展的质量,选取合适的项目。从长期来看,土地不贬值,且增值。因此,未来地方专项债的重点投向,应当是调节水资源分配、改造未利用土地、增加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的项目。这些改造的国有土地,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储备、一级开发、出让(久远期)、出租(中长期)等获得优质资产和稳定的收益。全国目前有35亿亩未利用的可利用土地。至少有10亿亩改造后可利用的土地,却进口20%的粮食,建设用地供应又限制很紧。调节水资源分布与改造未来利用土地相结合,是既提高地方专项债资产质量,又保障粮食及土地资源安全的可选战略性领域。

个人简介
周天勇,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经济学博士,教授,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祖籍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1958年生于青海省民和县。社会兼职有: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小城市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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