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住房公积金降低中小企业负担不具有普适性

杜坤维 原创 | 2020-02-13 08:00 | 收藏 | 投票

  面对突如其来的疾病袭击,全国群策群力,为遭遇经营困境的中小企业摆脱困境出谋划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近期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 1990 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 12% 的成本。

取消住房公积金我是举双手赞同的,但取消住房公积金未必就能全面降低中小企业的负担,这是因为我接触到的很多中小企业,也有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甚至是管理较为规范的上市公司,都没有为职工广泛缴纳住房公积金,取消住房公积金对企业降负十分有限,

据媒体资料, 统计显示,2015年全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4549.46亿元,比上年增长12.29%。在缴存人数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职工占60.16%,远远超过“半壁江山”。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相反,民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却低得可怜。数据显示,2015年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仅占全年总额的19.07%。

 从15年数据看,民意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很低的,之所以缴纳比例很低,就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不具有强制性,即使五险是强制缴纳,在监管不到位下,也是还有很多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就更别说不具有强制性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了。虽然经过数年发展,缴纳比例或许有所升高,但可能绝大部分民营企业依然没有广泛性的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既然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取消住房公积金缴纳也很难全面降低企业的负担。

取消住房公积金不能全面降低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负担,是不是意味着不该取消呢?并不是这样,还是应该取消的。

住房公积金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国企的独有福利,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5-12%,部分国企按照上限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变相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本身收入就稳定而且相对比较高,加上住房公积金,收入更为丰厚,而民企收入本身不高低于行政事业单位,很多企业根本没有住房公积金,造成社会分配的巨大不公平,收入严重分化,部分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福利丰厚,而很多民营企业福利相对亏缺,不少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就比民营企业职工一年的收入还高,导致每年行政事业单位考试如同挤独木桥,吸引大量毕业生参与考试。

至于很多评论指出,住房公积金使用只能惠及少数人购房,是一种穷人补贴富人的政策,那是另外一码事情,住房公积金管理不当,只能躺在银行睡大觉,投资收益低下,也是客观存在,一个政策只能让少数人获得福利,大部分人不能享受政策红利,说明政策本身存在巨大的弊端,这种弊端不是依靠局部改革的修修补补就能完成,还不如顺应市场呼声干脆取消住房公积金这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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