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第一例集体诉讼机制隆重登场

杜坤维 原创 | 2020-03-16 07:45 | 收藏 | 投票

           美国股市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大法宝就是集体诉讼机制,增加违法成本,可以有效降低诉讼成本,也大大简化投资者索赔程序,经历多年呼吁,新证券法终于把集体诉讼机制作为法定的方式固定下来,保护投资者利益。

  

新证券法在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第九十五条 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从法律角度看,集体诉讼机制正式来到A股市场。

集体诉讼机制可以有效提高违规违法成本,我国A股侵权案件长期实行的诉讼制度,需要每一个受到资本市场侵权的投资者委托律师起诉侵权人,才能获得司法救济,导致很多投资者因为担忧诉讼成本很高,手续复杂而自认倒霉,不会向资本市场侵权者起诉索赔,导致一个侵权案件投资者起诉索赔比例很低,往往只有几个百分点,结果就是投资者合法利益没有得到保护,另一个就是大大降低资本市场违规违法成本,一些市场参与主体也就肆无忌惮的侵害投资者利益,造成造假上市信息披露违规案件层出不穷,资本市场乱象一直没有得到遏制。美国股市保证市场纯洁性就是两大法宝,基于萨班斯法案的重罚和无处不在的集体诉讼机制,让市场主体不敢逾越雷池半步。

 

  15五洋债”“15五洋02”债券系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虚假财务报表、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而欺诈发行,证监会已经作出了处罚,   已经有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请求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付债券本金以及利息、赔偿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最近杭州中院就根据新证券法规定,实施集体诉讼机制,杭州中院通过多种方式发布《“15五洋债”“15五洋02”债券自然人投资者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公告》,宣布采取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方式审理该案,通知相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登记,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这就是集体诉讼机制,采用明示退出机制,杭州中院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集体诉讼第一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以后只要投资者不明示退出,资本市场侵权案件的投资者都可以享受同等程度的赔偿。

这个案件的里程碑意义,不仅仅在于是资本市场集体诉讼第一单,能够让司法救济惠及到每一个投资者,还有一层意义就是投资者起诉赔偿的对象众多,包含了资本市场很多担负看门人职能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和券商,每一个虚假陈述案件和造假上市的背后,大概率会存在看门人角色定位的严重德不配位,没有履行自己的看门人职责,如何认定中介结构在违法案件中的承担赔偿比例,是一个历史性难题,杭州中院如何认定中介机构的赔偿比例,就相当令市场关注,也可能会成为后续一些侵权案件的可参考判例。

资本市场侵权案件是一个很复杂的案件,涉及到大量的投资者,也涉及到上市公司和各种中介机构,甚至还会涉及到地方保护主义,因此很多人建议成立金融法院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预影响到案件审判的公正性,杭州中院作为A股市场第一例采用集体诉讼机制来审判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已经放到聚光灯下,承受万千关注的目光,不管这个案件得到什么样的结果,都会被市场不断的剖析,成为一个经典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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