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行理论

费宏伟 原创 | 2020-06-24 10:25 | 收藏 | 投票

债行理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 肯尼斯·约瑟夫·阿罗1968年提出,他认为,运用逻辑学来将债务链或债务网化繁为简,从而为其中某一环或某一个债务人减轻或消除债务的方式,是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行为。债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同货币商品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资本主义社会债务置换是债行业形成的基础。从 市场经济走入 空间经济时代,经济流动会加速运行,而经济最快的增长模式就是债权债务体系的呈现和增长。

由于政府在经济领域的各种原因,债行体系在发展中国家的业务开展十分缓慢,一方面是因为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以及制度并不十分健全,国民心中的国家信用意识十分淡薄,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仍然处于低级的以货币为主的经济模式下。对债行体系的总体需求意愿并不高。所以债行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还局限于发达国家以及小部分发展中国家。

早在2003年,债行这个词语就在中国出现过,但是那时的中国经济环境一片向好,政府大幅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预算,并没有人对债行这个年轻但必要的经济模式放在眼里。到了2008年之后,由于中国政府四万亿救市的政策开始实行,大量投资涌入资本市场。使得各地银行放松贷款标准,中小企业纷纷寻求扩大规模,求得赚取更多利润,然而形势突然改变:2011年以后,由于房地产行业遭遇瓶颈,银行业贷款迅速收紧。全国债务总量突然增大,刚性的需求使得债行在中国有了产生的条件,2014年后,全国各地开始有债行陆续开业。

由于中国债行行业起步较晚,市场不规范,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早期的债行绕不开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早期全国各地的债行都具有典型的区域保护性质,只收集本地区的债事债务信息,各地债行各自为战,各地区的债行之间很少有联系,导致债事信息严重不对称。各地从业机构仅仅进行了债事备案的工作,对于之后的工作完全没有开展,中国的债行行业进入了毫无秩序的市场竞争状态。

在中国早期债事工作的开展中,部分债行从业者开始逐渐接触到国外成熟的银行----债行体系,将国外成熟且先进的债行理论体系引入国内,开启了各地债行连锁经营的时代。与此同时,各地债行业务范围开始重叠,市场环境不断恶化,甚至在个别地方出现了诈骗债事人的现象。

由于债行行业接触到的客户基本都是各地中小企业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债行的专业与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全国范围内社会的稳定。但恶劣的市场环境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注意,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制订了相关意见,强调债行应在国家指导下由国有公司和民间资本共同出资成立,努力促进债行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平稳、健康的发展。在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人社部,工信部的支持下,2016年,央企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金债事(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展开合作,作为国家新型债行模式的试点。同时,在中国香港成立中国债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涉外债事业务。

中国的债行行业经过三到五年的沉淀,逐步缩小了与西方发达国家债行体系的差距,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逐渐引入了债务链模式,而资产链模式也打破了区域的限制,将业务范围扩大到全国。一方面,国家新型债行模式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发展势头强劲。另一方面,越来越多倾向于单打独斗的中小型债行逐渐失去市场,举步维艰。由于债行的业务是基于庞大的数据资源开展的,而债事关系又存在跨区域,跨行业的特点,所以债行必定是全国一盘棋。但在全国范围收集债事信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是一个没有政府相关部门支持的债行独自无法承受的,而债行的竞争规则一定是,哪一家债行可以收集到的债事信息越多,那么他可以解决的债务就越多,这一家债行的业务量就会增加。目前全国各地的债行仍然处于前期数据收集和整理阶段,但随着国家新型债行模式试点工作的进行,地方性债行的市场开拓将受到严峻挑战。如何在接下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存活,维持中国债行行业的多样性,将是摆在其他区域性债行面前最大的问题。

纵观国内国际债行的发展过程,通过债事服务基金会的模式解决债务纠纷,盘和债事市场,化解债市矛盾,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秦岭债事服务基金会具有不可替代的新时代效应。

个人简介
费宏伟同志是在陕西洛南县旅游业突破性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杰出创业代表,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不为官场名利所惑,不为黄金业、矿产业的丰厚利润所动,从秦岭生态资源保护、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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