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第三方平台业务,有利于券商行业健康发展

曹中铭 原创 | 2020-08-25 06:54 | 收藏 | 投票

     8月14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个人以为,《管理规定》意在规范券商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将有利于促进券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整体而言,《管理规定》涉及的内容包含多个方面。包括第三方机构平台的选择、禁止性规定、协议签订、风险防范、规范运作等,都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后,今后券商拓展第三方机构平台业务将有章可循。与此同时,也有利于证监会的日常监管。
 
    券商是资本市场一个独特的群体。既是中介机构,但也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3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且有如今的规模与影响力,券商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点显然是不容抹杀的。
 
    券商三大传统业务分别为经纪、投行、自营业务,此后随着证监会不断推出创新举措,资产管理业务又成为券商发展的重点。事实上,随着券商资管业务的兴起,券商不仅早已摆脱了靠“天”吃饭的困境,此前频频出现的行业性亏损也不再出现。而且,资管业务也逐渐成为券商利润的重要来源,在券商业绩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对于提振券商业绩作出了重大贡献。
 
    券商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业务,既是与第三方机构如银行、保险等机构进行合作,客观上也有利于券商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国内券商超过百余家,虽然券商行业在业务上同质化现象严重,但跑马圈地,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仍然成为各家券商业务发展上的重点方向。通过不断拓展业务,以培育更多的利润增长点,对于提升券商业绩以及券商的投资价值等,显然都是大有裨益的。
 
    券商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两个字。而在这方面,国内券商行业是付出了巨大代价的。15年前,国内券商曾经历经整顿潮,为数不少的券商要么被关闭,要么被托管,要么被兼并,要么被撤销业务许可,即使是像南方、华夏等三大券商,亦未能幸免。个中的原因,主要在于券商为了生存与发展,不惜铤而走险,导致各种严重违规事件层出不穷,进而导致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而其中的核心问题则在于,券商内控机制缺失,运作不规范,严重偏离正常轨道。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内控制度、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是券商不断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拓展第三方机构网络平台业务,虽然在券商众多业务中关注度并不高,但毫无疑问,同样不能脱离规范运作的根本。
 
    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外资进入我国的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步伐明显加快。特别是,随着外资控股券商、外资独资券商等开始出现,券商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对于国内券商而言,一方面,针对各券商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的状况,如何实现突围,如何在细分领域打造品牌,形成优势,显然是各券商需要思考的问题。另一方面,打造“航母级”券商已时不我待。虽然近几年来已产生多家头部券商,但头部券商并不能与“航母级”券商相提并论。国内券商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航母级”券商的崛起。打造“航母级”券商,无论是对于促进券商行业自身的发展,对于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对于提升券商本身在全球资本市场的话语权与定价权等方面,个中的意义都是不言而喻的。所有这一切,都需要券商在规范运作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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