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所有权分配难题

傅晓兵 转载自 法律管理网 | 2009-02-17 22:58 | 投票
  

 

 摘要:本文通过案例证明经典的企业所有权或治理结构理论并不能充分阐释家族企业所有权冲突的解决方式,必须引入社会学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作者认为家族企业在进行所有权分配时常需要在人际关系及与此相关的关系法则、资源提取类型、交易方式上取得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平衡。

 

  本文以浙江省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的成长故事为例,试图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家族企业所有权分配问题,而这些问题并不能完全为企业所有权或治理结构理论所解释。 

  大约30年前,出身贫寒的台湾青年阿龙和富商女儿林小姐一见钟情并走进婚姻殿堂。婚后阿龙利用林小姐的嫁妆购买了机械加工机器,开起了自己的小工厂。随后几年,阿龙的二弟、三弟也一起加入。依托台湾经济的腾飞,在阿龙的带领下,三兄弟齐心协力,小工厂逐步成为全台湾最大的机械基础件加工企业。进入20世90年代以后,台湾本土劳动力价格上涨,而大陆的投资环境越来越为台商看好,阿龙选址浙江建立金亿实业有限公司。由于台湾当局就台商对大陆投资设置种种限制,阿龙和许多台商一样先在维尔京群岛注册一家“木偶”公司,并由此完成对大陆的投资。经过数年不断追加投资,该公司已成为该类基础件全球最大的单一工厂。与此同时,台湾工厂的主要机器、技术及业务骨干已大半转移到大陆,至此阿龙三兄弟的家族企业已经完成了产业迁移和重新布局。随着大陆股市对外资企业的解禁,阿龙也想让工厂在大陆上市。问题出现了,由于在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手续非常简便,“木偶”公司并没有具体界定股权比例,而中介机构从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角度提出公司的股权必须清晰界定,这个要求触动了家族企业最敏感的一根神经。 

  阿龙一度对工厂是否上市产生了顾虑,原因是两个兄弟对界定股权一事并不“热心”。几经周折,股权划分方案终于出台,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这回龙太太(林小姐)浮出水面,而且还拥有最多的股份——公司股权的50%。此外,阿龙占30%,两个兄弟各占10%。董事会由4名股东组成,龙太太出任董事长。这个解决方案,从性质上讲是企业所有权问题,也涉及到治理结构问题。但已有的企业所有权或治理结构理论能解释阿龙的安排吗? 

  一、企业所有权或治理结构理论的尝试 

  本文的重点并不在于从企业所有权的理论加以突破,而是试图引用已有的企业所有权或治理结构理论去解释阿龙的安排。 

  张维迎在《所有制、治理结构与委托——代理关系》一文中曾经认为在介绍“企业契约理论”之前应该分清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所有权的区别。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等同于产权,指的是对给定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而企业所有权指的是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residual claim)和剩余控制权(residual rights of control)。企业契约理论的精髓是: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备契约的组合,契约的不完备导致了企业所有权的重要性。将企业理解成契约(合同)至少有两重含义:(1)作为签约人的企业参与者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拥有明确的产权(财产所有权),没有产权的人是无权签约的,明确的产权是企业存在的前提。(2)企业是由不同财产所有者组成的,企业所有权不等于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交易的前提,企业所有权是交易的方式和结果。契约理论认为“契约”是企业与市场的共性,但这二者的特性又在何处呢?张五常说,企业是要素交易的契约,市场是产品交易的契约,企业替代市场实际上是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既然本质上企业也是“市场”的契约,那市场交易必须产权清晰,这和张维迎的说法一致。除了契约内容不同外,契约的完备性程度(completeness)也不一样,市场相对企业而言是一种更完备的契约。完备契约是指这种契约描述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的状态,以及每种状态下契约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反之,如果一个契约不能准确地描述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每种状态下契约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就被称为不完备契约。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是企业理论的重大发现。以往研究证明,不完备契约的存在可由不确定性和由此导致的交易成本来解释。在不确定的世界里,企业的参与者要在签约时预测所有可能出现的状态是不可能的;即使预测到,要准确地描述每种状态也是很困难的;即使描述了,为了实现这一努力也可能付出很大的成本(比如常年的法律顾问);即使清晰地描述了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实际执行又往往受制于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然而,从阿龙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更严重的契约不完备性,而这种契约的不完备性在众多的华人家族企业中绝不鲜见。中国人受孔孟的影响极深,崇尚重义轻利,白手起家打拼天下时绝不可提“钱财”二字,“苟富贵,莫相忘”这样的“道德契约”大行其道。由于创业者们在企业中往往身兼管理者的角色,当这种创业者间契约的极度不完备一旦必须加以改正时,其破坏性往往远超过经典企业理论所关注的所有者、管理者、工人之间的契约不完备性。当阿龙向两个兄弟提出股权划分时,所遭到的不合作正是创业者之间契约极度不完备后果的体现。经典的企业理论对这个故事的解释工作似乎只能到此为止,因为它无法解释阿龙最后的安排为什么得到各方和平的接受,为什么这一足以造成许多其它家族企业分崩离析的危机可以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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