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企业对法律事务的态度与现状分析(9月14日)

贾春宝 原创 | 2006-09-15 09:53 | 收藏 | 投票

当前中国企业对法律事务的态度与现状分析

关键词:企业法务 律师 企业管理

现阶段,相当多的处于发展阶段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了律师的重要性,但组建自己的专门的法律事业部还不是很现实,其中相当多的企业通常的做法是在聘用外面的某一个律师做自己的兼职法律顾问,而且往往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某一个律师,但如此就会出现至少三个方面的矛盾:
1、首先是时间与精力上的欠缺:由于律师所“兼职”的企业比较多,事务比较繁忙,你所聘用的律师同时也是别的企业的法律顾问,企业出了事律师也会在时间上有冲突;如果偏巧他也服务于你的竞争对手,那你的麻烦就大了。
2、其次是专业化的问题:法律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也存在一个“术业有专攻”的问题,一个律师难以在所有领域都擅长并有所建树,一个“万金油式的”律师是难以在具体案件中有出色表现的。
企业开门做生意,会遇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没有人会因为你在行业内是新公司,是呱呱坠地的婴儿就对你怀仁慈之心,相反,外部的竞争对手、内部的劳动纠纷,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否合法,合同是否能够确保自身的利益,企业面对信誉低下的“老赖”如何处理,融资的时候如何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核心竞争力被别人侵权如何处理等等。因此,一个企业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律师,而是各方面都需要律师;需要一个强大的律师团队。
3、要解决问题的棘手性与处理实务的矛盾:从成本上讲,在防微杜渐阶段就投入巨大的金钱成本对任何人而言都是困难的,更何况是处于入不敷出的生存危机阶段的企业家。但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通常都是需要迫切解决的棘手问题,常言道:商场如战场,兵贵神速,你的动作慢了就会给竞争对手灭你提供可乘之机。

除了上面所提到的三方面矛盾,还有两点问题也是致命的。
首先是法务的职能设置的问题:即使企业设立法务部,通常也仅仅是隶属于行政部,甚至是行政部下面的人事部,从属于行政总监甚至更低一个级别的领导,所聘用的人以具有法学院背景却没有太多的实际操作经验的毕业新生为主。
国家与社会所制订的律法素来是需要发挥战略指导意义的,律师也应该站在战略的高度,来为企业与老总提供战略上的思路。但律师现在充其量是在为企业老总“打杂”;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兵法讲: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再次伐兵。既然商场与战场,所需要的就不是匹夫之勇,而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
其次是法律事务的落实问题:即便有战略眼光的企业能够把企业法务负责人提升到甚至是副总裁之类的位置,也难以解决法律事务的落实问题,身为副总裁的法务主管也需要有具体的人去做具体事,否则就成了“光杆司令”,得到的仅仅是名义上的支持。

总之,中国的企业已经走过了出了事也不找律师的阶段,现在是出了事就找律师,但还没有到没有出事也找律师,将律师作为自己生活与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保健医生的阶段。绝大部分中国企业都是处于生存阶段的民营或者中小型企业。既然微软这样的巨头都声称距离破产只有六个月的时间,中国的企业就更没有理由不具有深切的忧患意识。
但当前阶段的律师在企业中的身份尴尬:企业现阶段的法律顾问状况需要有所提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要有所提高是需要首先要解决的是意识的问题,意识到法律——特别是传播与法律的家和对企业意味着什么,然后是方法的问题,去学习如何与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协作。第三才是去实施的问题,笔者将会在随后分专题探讨这些问题。

贾春宝
2006年9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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