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竞争行为胜负的时刻

韩和元 原创 | 2006-09-27 11:24 | 收藏 | 投票
任何竞争的胜负都不只是在某一个时刻决定的,在任何一次竞争行为中都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时刻,对胜负的决定起着主要的作用,一次竞争的失败如同天平的秤盘下降一样,是逐渐形成的。但是,在任何竞争活动中都有一个时刻,可以看作是这次竞争活动的胜负已定的时刻,过了那个时刻再进行的竞争活动,是一个新的竞争活动而不是原来那个竞争活动的继续了。对这个时刻有个明确的概念,对决定是否可以利用后备资源有效地继续这个竞争活动来说,是很重要的。
  人们常常在一些无法挽回的竞争中无谓地牺牲了生力资源,在还可以扭转局势的竞争中,却常常错过了利用生力资源扭转局势的机会。
  每个竞争活动都是一个整体,各个部分竞争行为的结果在这个整体中,汇合成总结果,而竞争的胜负就是由这个总结果决定的。这个总结果不一定恰好是我们在前面所说的那种胜利。因为有时可能事先没有计划取得那样的胜利,有时则由于竞争者过早地撤退了,没有机会取得那样的胜利。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在竞争者顽强抵抗的竞争活动中,决定胜负的时刻往往也比构成胜利概念的那个主要成果出现得更早。
   于是我们要问:通常究竟什么时刻是胜负已定的时刻,也就是说,从什么时刻起即使用相当大的生力资源也不能扭转竞争的不利局面?
  如果撇开本来就无所谓胜负的佯取不谈,那就是:
(1)如果竞争的目的是夺取一个活动的目标,那么对方丢失这个目标就是胜负己定的时刻。
  (2)如果竞争的目的是占领一个市场,那么对方丧失这个市场多半是胜负已定的时刻。但也并非总是这样,只有在这个市场特别难以攻克时才是这样。如果是一个容易攻占的地点,那么不管它多么重要,竞争者也可以不冒很大危险把它重新夺回来。
  (3)在不能以上述两种情况决定竞争胜负的其他一切场合,特别是在以消耗竞争者的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场合,胜利的一方不再处于松散状态,不再处于某种软弱无力的状态,而失败的一方逐次使用资源也已经没有益处,这一时刻就是胜负已定的时刻。由于这个道理,我们在战略上是根据这一时刻来划分竞争单位的。
  如果在竞争活动中进攻的竞争者完全没有或者只有一小部分发生秩序混乱和失去竞争能力,而我方却在不同程度上全部处于涣散状态,那么我们是无法恢复竞争活动的。如果竞争者全部失去竞争能力,但又重新恢复了,那么我们同样是无法恢复竞争活动的。
  因此,实际参加竞争活动的那一部分资源越小,留作预备力量的那一部分资源越大(单是它的存在就可以影响胜负),对方使用生力资源夺回胜利的可能性就越小。任何企业家或企业的最该经营者和团队,只要在竞争中善于最合理地使用资源,并且处处都能充分利用强大预备资源的精神效果,就能最有把握地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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