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眼睛《发现营销》系列网谈

曾自力 原创 | 2007-04-24 11:42 | 收藏 | 投票

 

营销与眼睛的关系很复杂,让我们先来研究一下——“有效眼球”和“无效眼球”。

研究表明,人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的获取比率为:视觉83%、听觉11%、嗅觉3.5%、触觉1.5%。注意比率为:视觉81.7%、听觉54.6%。记忆比率为:纯听,三小时后为60%、纯看70%、眼耳并用90%;三天后,分别为15%40%75%

因此,在学习过程中,眼耳并用最有效,效率最高。

有功效的产品之于消费者,有效的广告创意表现之于消费者的眼球。有效的消费者心理把握之于消费者内心的眼球——“心眼,才能称之为有效地抓住了消费者的眼球。

谈广告,谈营销,是企业人的二大话题。有趣的是,有时候人是眼高手低,喜欢看好的产品,但却购买次一点的东西。这说明,人眼看好处,心眼为自己,人眼看别人,心眼想自己。

任何广告营销如果不关消费者的事,那么他的心眼永远不会用在那上面,所以我认为:广告主要抓人眼,营销主要抓心眼。其实,广告营销只有抓住了人的“心眼”才能称之为有效广告营销。抓住人眼的广告营销最多只能算是“惹人眼”,但却是“死心眼”的广告营销。而抓住“心眼”的才真的是“惹人爱”,真的是“活心眼”,是有效的广告营销。

看广告实际上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所以,抓“有效眼球”是广告的主要任务。

正是因为你的营销有效,所以,消费者才给了你有效的眼球和特效的“心眼”。反之,你的营销无效,那么,消费者可能给你的是睁眼瞎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睛是营销的窗口。眼睛是消费者的眼睛。

    “无私眼球”就是“无效眼球”,而“自私眼球”才是“有效眼球”。因为“心眼”是自私的,而“人眼”是无私的。“无私的眼”什么都想看、要看、非看不可,结果看了,什么也没有记得;而“自私的眼”是暗地里看、偷看、盯着看,结果看了,记住了很多东西。

自私的“心眼”是“真眼”,而无私的“人眼”,有时候是“假眼”。

品牌的建立和广告的传播,完全诉诸于人们的眼睛和耳朵。耳朵是用来听的,只要人们听广告,就能听出销售来;眼睛是用来看的,只要人们看广告,就能看出销售来;鼻子是能嗅出销售来;嘴能尝出销售来;身体、手和脚能触摸出销售来。

一句话,只有人才能创造销售业绩。

消费者的眼睛看不见企业的广告是正常的“近视”或“远视”问题!可能“眼痛”在休息,可能带了“墨镜”一时没看见。“企业的眼睛”看不见消费者的需求是极为不正常的“无视”问题!是“瞎眼!”“瞎眼”的企业怎么在消费者雪亮的眼睛世界里生存呢?!

顾客的眼睛是雪亮的,是尖的,是挑剔的,是会伤供应商心的。顾客的眼睛是“照妖镜”,叫一切假的现原形。顾客的眼睛需要擦亮和指引。顾客的“心眼”要你去倍加呵护和关爱。

 

原发布于《中国营销传播网》(2001版本,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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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注册高级商务策划师。 二、价值中国网首届百强专栏专家。 三、曾服务于万基集团、金山集团、爱迪尔集团。 四、核心理念:早创才有真价值!(早创的前提是原创、首创) 五、策划主张:创心策划+美好策划。 六、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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