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孩王珊珊被火车碾断双腿后,不管她要担负多大责任,也不管车站应该担负多大责任,不争的事实是:孩子残废了,身心痛楚,等待她的将是无助和无奈;可叹的事实是:按铁道部1979年《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只能一次性困难补助150元,鉴于物价上涨因素,愿加一番补助她300元。
该“暂行规定”是1979年颁布的,系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限额赔偿已明显过低,显失公平,而且与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法治理念相悖。“暂行规定”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科学发展观,修改火车致人死伤补偿规定迫在眉睫。不要让孤女王珊珊身残还要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