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党政一把手应率先垂范

田庆林 原创 | 2008-10-23 21:10 | 收藏 | 投票

      最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出要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把严格监督、严肃纪律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始终,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事实上,在我国的干部任用体制上,组织部门仅仅是一个干部任用的组织机关,并非决定机关。以县为行政的县以下的科级干部任用,其实不是组织部而是县委常委会,说白了就是县委书记一个人说了算。地、市(州)一级的处级干部任用依然是地、市(州)一级的常委会;其科级干部的任用一般由本部门的人事机构任用,人事组织部门备案,说白了还是统计的党委书记说了算,但涉及到地市一级所属的县级行政主要领导和副职,除这一级常委讨论、书记输了算外,省上主要的一二把手领导和组织部长必须同意,否则就是地市常委和书记同意,那只能下级服从上级;到了省上就复杂了,不管是向中央报告备案的还是通知到下面去任职的各级党政一把手干部,都要从这里通过。厅(局)级干部(包括所属的地市党政一二把手、副职和人大、政协的班子)也不能例外,但就是不在中央备案,而省级所属的处级干部只能是所在部门的人事部门任用,省上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但就这么复杂的管理和审核中,我们的干部任用偏偏就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蒙混过关,是个各级常委失察吗,是组织部门的同志不负责任吗。我看都不是,而问题恰恰就除在了所谓的民主集中制下的一把手说了算。我们大凡到过组织人事部门办过工事的人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组织人事的制度管理是相当严谨的。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也在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们党战争年代怎么就没有用错人,而在和平年代的建设时期,特别是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今天就有用人上的失察呢。我一直试图通过干部人事任用的各个环节找出答案,在研究的过程中,一方面我发现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储备有问题,比如一个刚刚从高等学府毕业的学生,去年去那个乡政府,今年就是副镇长。另一方面就是干部人事任用的管理机制有问题,干部一旦被人用,试用期一过,就成为一劳永逸的事情,所以就导致了卖官买官问题处处出现。假如我们建立一个干部任用的任期内政绩群众监督管理,引入优胜劣汰机制,那是不是就能解决了买官卖官问题。与此同时将干部考察权与任用权剥离,建立组织部门考察、推荐、储备制度和党委常委或党委全委会议讨论任命制度相结合的制度,坚决杜绝地方各级各类一把手领导绝对插手干部人事任用。因此,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应先从各级党政一把手和个部门一把手开始率先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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