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太坏 纠错真难

张曙光 原创 | 2009-03-22 08:08 | 收藏 | 投票

             学风太坏纠错真难

                      ――从《经济研究》的《通告》谈起

                                     张曙光

  

     《经济研究》2008年第7期刊发了“关于撤销《试析人民币对外升值与对内贬值并存》一文的通告”(以下分别简称为《并存》和《通告》),对具有严重数据错误和基本概念错误的《并存》一文,做出了撤销的处理,并公开申明,“希望所有作者以此为鉴,在做研究和行文上真正负起一个学者的责任,坚持良好学风,反对抄袭、剽窃、伪造、粗制滥造、不负责任等各种不良学风”。对此,笔者一方面感到高兴,这一处理决定相当恰当,对刊物和学界都有好处;另一方面,又感到忧虑和悲哀,《通告》以错纠错,编者与作者一样,也犯了数据错误和概念错误。更为严重的是,编辑部与作者一样,背着牛头不认脏,一而再、再而三地坚持错误。由于此事皆因我的揭发而起,其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和反复,到现在,编者仍然持有这样的错误态度,真实地再现了中国学术界和出版界的现状。看来,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学术界的风气已经是江河日下,病入膏肓。因此,将其中的一些情况公之于众,也许是有好处的。

      2007年11月,笔者发现了《并存》的错误,为慎重起见,就此请教了长于计量分析的专家学者,随于25日给《经济研究》编辑部发出了检举信(见附件A)。12月下旬,收到编辑部转来作者贝多广、朱晓莉就检举信给编辑部的答复,承认了部分技术性错误,给出了他们“创造”的计算公式,表明作者犯了基本概念错误和计算方法错误。2008年1月5日,笔者再致《经济研究》编辑部,进一步揭露了《并存》的基本概念和计算方法错误(见附件B)。4月初,编辑部在准备处理时,我和编辑部副主任王利民先生又发现了《并存》的抄录错误。4月7日,作者发给编辑部一封“致歉信和勘误”,按第一次认错时的口径进行“勘误”,未提及我们新发现的错误,并继续进行掩盖、搪塞和辩解。4月12日,笔者撰写了“对贝、朱‘致歉信和勘误’的评论”,发给《经济研究》编辑部,严厉批评了作者的恶劣作风(见附件C)。

      鉴于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笔者在为《中国经济学》(2006)撰写的“前言”中,以此为例批评了当前学界浮躁的学风,但是,在审稿时,责任编辑删去了这一部分的内容,拿来征求我的意见,我坚持自己的意见,后来社长再次出面,提出要删掉这部分内容。因为出版社处于强势地位,该书的出版已经拖期,为了能够尽快与读者见面,我只好同意。对于出版社尊重作者权利,征求我的意见,我表示赞赏和支持,但对于一再坚持删去这些批评学风不正的内容,我无法理解。

      无独有偶,我把前言的一部分内容以“中国经济学研究30年:反思与评论”投给《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编辑不与我商议,即动手砍掉了前后两大段,刊发在《中国社会科学内刊》2008年第2期上。前面一段是中国经济学近百年的发展史,后面一段是有关学界风气和学者担当,包括对《并存》错误的批评。如果说前面一段有点政治敏感性,刊物为了自保,删去尚可理解,这是中国目前出版界的通例,那么,作为号称中国社会科学界的顶级刊物,而且还是其《内刊》,对批评恶劣学风的文字也不予刊发,岂非咄咄怪事。这还算什么学术机构和学术刊物。更有甚者,当责任编辑打电话给我要身份证号码,以便寄发稿费时,我问他为什么不与作者商议和不经作者同意就随便删改文章,并指出这是侵犯作者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该编辑恼羞成怒,蛮横无理地说,“我删了,怎么样,你去告吧”!并狠狠地挂断了电话。可悲啊!中国学术界和出版界就是这个样子和这副面孔。

      2008年5月27日,《经济研究》编辑部召开所内编委会,讨论对《并存》的处理问题,为郑重其事,我前一天撰写了书面发言稿,以“恶劣的学风,严重的错误”为题在会上发言,准确而详细地列举了《并存》的错误,严厉批评了作者的学风(见附件D)。第二天,编辑部来件要去了我的发言稿电子版。但是,出乎我的意料,《通告》明知故犯,所列《并存》一文的错误事实与我在编委会上的发言明显不同,犯了与《并存》作者同样的错误。于是,8月11日,我不得不再致《经济研究》编辑部(见附件E),在指出《通告》错误的同时,严厉批评了编辑部负责人的错误态度和恶劣作风,并要求编辑部就此事进行公开讨论。

      过了三个月,在我的催促下,2008年 11月13日编辑部终于发来回信(见附件F),一方面承认了《通告》中的一个“小错误”,另一方面,为其主要错误进行了拙劣的辩解,并且说什么他们“请专家核对无误”。我不知道请了那位高明的专家,能否公开站出来写文章为这样的错误辩护。为了使大家明白编辑部错在何处,笔者先把《通告》和“11.13来信”中关键的一段话抄在下面。

      《通告》:“(5)原文表6中数据指标使用定义错误,涉及指标3个(CPI累计值、PPI月度值和中房指数季度值),错误数据149个”。

      “11.13来信”:“通告中第(5)点指出,原文表6中数据指标使用定义错误和运用错误定义的数据计算错误,涉及指标3个(CPI累计值,PPI 月度值和中房指数季度值),错误数据149个。经专家核对无误。具体分项是,CPI累计值定义及其运用错误64个,PPI 月度值定义及其运用错误64个,中房指数季度值定义及其运用错误21个”。

      请注意,尽管《通告》和“11.13来信”的表述有一点差别,即后者增加了“运用错误定义的数据计算错误”的说法,但二者并无根本不同。如果说《通告》的表述还有那么一点点笼统和含糊,那么,“11.13”来信的“具体分项”表述则明白无误地大错而特错了,虽然增加的那句话为编者的辩解留下了一条暗道。既然“11.13”来信如此这般,并用“经专家核对无误”来压人,那么请问,《并存》中“CPI累计值的定义及其运用错误”究竟错在何处?同样,PPI月度值和中房指数季度值的“定义及其运用错误”又错在什么地方?《通告》和“11.13来信”都认定这种“错误数据149个”,那么请问,这149个数据中哪一个是错误的?《经济研究》编辑部能指示出来吗?核对无误的“专家”能列举出来吗?须知,这三个指标及其数据都来自国家统计局,其定义完全正确,其数据基本上也没有错误(据笔者核对,个别数据小数点后的四舍五入稍有出入)。而“数据指标使用定义错误”和“运用错误定义的数据计算错误”均发生在这三个指数的“变化率”指标上,而指数变化率指标的数据只有147个,而不是149个。这一错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把价格变化率错误地当作价格指数变化率(即价格变化的变化率),二是把同比指数错误地当作环比指数来计算指数变化率,即把环比指数变化率错误地当作同比指数的变化率。在“11.13”来信中增加的那句话也救不了编辑部,如果说表6中价格指数有什么错误的话,那就是时间表述(“年份”一列)的混淆。这种混淆有二,一是CPI累计值的时间应当是,例如,2002年1-2月、1-3月,而表6中为2002年2月、3月;二是中房指数季度值的时间表述应当是1季度、2季度,而表6中为3月、6月,但这种错误也只有86个。这与编辑部对《并存》错误的认定也是两码事。

      由此可见,为了个人私利,《经济研究》编辑部负责人与《并存》作者一样,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顽固地坚持错误,已经走到了置《经济研究》的信誉于不顾的地步。其实,这一招并不高明,明眼人一看便知,其目的在于把水搅混,搞它个错误人人有份,一方面以假乱真,为《并存》作者的错误开脱,一方面为编者自己的错误辩解,以便掩盖某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另一方面再打笔者一巴掌,往本人身上泼脏水,反诬笔者“以错纠错”。令人痛惜的是,《经济研究》这样一个曾经有着巨大影响的好端端的学术理论刊物,眼看就要葬送在这些人的手中。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经济研究》发生的这类事件是现行学术评价和管理制度的必然结果。在现行制度下,《经济研究》在经济学界所处的特殊地位,使它能够和敢于这样去做,因为,只要在《经济研究》上发表文章,不仅可以立功受奖,各个学校和机构的奖金多少不等,少则1万元,多则数万元,而且可以晋升教授、副教授,大家都千方百计与编辑部拉拢关系,编辑部负责人也就成了各个高校的坐上宾。对于刊物上出现的错误和怪事,大多数人的选择是回避和漠视,很少有人对之进行批评和抵制。

      事情发展到这种荒唐的地步,我不得不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公之于众,借以引起学术界和出版界的关注和讨论。

  

  附件A:就“试析人民币对外升值与对内贬值并存”致《经济研究》

  附件B:就贝多广、朱晓莉先生的回复再致《经济研究》编辑部

  附件C:对贝、朱“致歉信及勘误”的评论

  附件D:恶劣的学风,严重的错误――在《经济研究》所内编委会上的发言

  附件E:就“关于撤销《试析人民币对外升值与对内贬值并存》一文的通告”致《经济研究》编辑部

  附件F:2008年11月13日,《经济研究》编辑部致本人的信

  

  2008-12-01

  2009-03-19,于北京方庄芳城园

  

  附件A:就“试析人民币对外升值与对内贬值并存”致《经济研究》

  

  《经济研究》编辑部并刘树成主编:

个人简介
张曙光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评论》主编。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