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顺:药企营销不带金的理想与现实

杨昌顺 原创 | 2009-03-31 20:27 | 收藏 | 投票

     药企营销不带金,真的不带金?

《医药经济报》营销版药企“营销不带金”系列话题推出以后受到了读者的热切关注,最近有读者对该话题介绍的各种操作技巧提出异议,认为这些技巧其实是打着“不带金”的旗号搞带金销售,那么“营销不带金”是否真的不带金呢?正反双方展开了一场大讨论。 

正反方谁更有理?各位读者,本版将就这一辩题发起投票,请为您支持的一方投上一票,投票时请简短陈述理由,大致介绍自己的工作岗位。参与方式:发送短信至13570968367,投票截止时间为 626http://www.yyjjb.com.cn/html/2009-03/26/content_86706.htm 

【正方】

观点一:不带金的理想与现实

【发言代表】 今辰药业市场部经理 杨昌顺

反方认为,前述不带金的做法仍然违法或缺乏道义,影响医生处方,很不道德,提出任何临床推广活动,代表或药企都应该保持绝对的中立,而反方证明其观点正确性的依据往往是国外或美国的做法。

笔者首先要说明的是,医药代表只是药企营销方案的践行者,因此,备受责备的“无知”代表只是药企意志的牺牲者。而药企并不是无端要遗祸社会的,那是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共同调配的结果。如同许多人的论述,在中国,长期的“以药养医”、“医药不分”使行业积弊难返,医药价值观扭曲,同时中国药企数量极多,产品同质化极其严重,这是造成带金销售普遍的根本原因。

药企在临床推广中保持绝对的中立与合法,这是将来要实现的理想。但是,要达成理想不可能按照理想状态直接要求相关人员在现实中立即提升行为标准,我们必须明确达成理想的阶段性。笔者认为,在当前这一阶段,药企的生存权高于一切。我们在迈向理想的征途中,一定要了解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根据差距,制定相适应的对策与行进速度。

在中国当前的医药环境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让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营销行为合法?”只要从纯粹的不合法过渡到相对的合法,哪怕这种合法是规避出来的也是一种进步,因为那总比赤裸裸地忽视法律要好!只有营销行为合法了,我们再来进一步探讨道德、规范的问题,这样才有意义。

当然,仅仅依靠道德的谴责、舆论的压力、纠风或纠察等办法,试图解决当前医药行业的带金销售问题是不可能的,最终要实现不带金的理想还有赖于制度、政策、药企、医院、研发等方面的综合调整与提升。令人可喜的是,新医改的实施将使带金问题的解决向前迈进一大步。

 

该文刊登于《医药经济报》营销版(090326)

http://www.yyjjb.com.cn/html/2009-03/26/content_86706.htm

杨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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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创伟业总经理,从事医药大健康产业18年,专利超过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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