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文化传承中的主体作用

王学秀 原创 | 2009-05-27 18:03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哲学视野中的人格是人的主体性在人身上的集中表现,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一种资格,人只有独立人格才能成为真正的主体。“个人自由实际上是所有社会的目标,共同道德和私人道德都依赖于它……没有它,人们既不会享有和平,也不会享有尊严,更不会享有幸福。”[1]从社会实践角度看,人类一般的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落实在活动的两极实体上,即人与物构成的主客关系或人与人的活动结构关系。人类实践的目的在于对环境客体的加工与改造,同时也在客观上实现着实践主体自身的进化。人类一般的实践活动总是主客关系明晰、稳定、可见度强,在特定的时空范畴内不易变化,稳定性能较好。

  在文化传承的研究中,必须对人与人群的主体性问题给予充分的关注。不从人的主体角度、而把文化传统当成外在于主体的自律性存在,是一种非科学的方法。作为主体的人或人群是文化传统的主导承载者,我们这里所说的主体,是指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执行者的个人或社会集团,而不是指属性、状态和作用的基体。一个由个人组成的群体,要成为自主的、主动的能动的作用发挥者,才具有主体的意义。因此,作为主体的群体存在乃是一种有对象的存在,是同一定的客体构成对象性关系的存在。[2]从历史的角度看,作为人化产物的文化在其创造过程中就已经深深地打上了“主体”的烙印,主体对文化的理解本身就是创造文化的一种方式,主体以及主体所处的特定的历史环境对文化理解会有极大的影响,文化不是作为一个固定不变的实体、而是作为一个活的不断变化的有机体为我们所理解。因此,对于文化的理解也需要现实的体验与传统的习得两种方法的结合,才可能真正地了解一个民族文化的内在精神。[3]人在文化传承中的主体作用可以从主体对文化的选择与决定及文化传统的制约两个方面来论述。

  第一,主体对文化的选择与决定作用。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有一句名言:“传统并不是我们继承得来的一种先决条件,而是我们自己把它生产出来的,因为我们理解着传统的进展并参与到传统的进展之中,从而也就靠我们自己进一步规定了传统。” “传统并不是存在于我们之外的认识对象,相反我们时时刻刻都生活在传统之中。”[4]文化是作为主体的人的创造,但一种文化模式是否能成为传统,却要依靠后来者的接受、传承。一种文化是否能被传承而成为传统,不是取决于创造这种文化的原初主体,而是取决于知悉这种文化存在或受影响的后继主体是否接受并将其继续传递下去,也就是说,文化传统的形成取决于后继主体,而不是取决于原初主体,那么文化传统就是在后继主体的选择中形成的。[5]每一个人在社会上都有一种“身份—角色”意识,这种“身份—角色”网络结构中的人有关各自和他人的“身份—角色”的知识,就构成了文化的主体部分。而这种“身份—角色”网络结构本身,从某一个侧面来看,也就是经济学家们所说的“制序安排”和社会学家们所说的“社会结构”。文化对制序的作用,也往往通过这种“身份—角色”来进行。[6]这样,特定时代的现实主体就可以不选择既定的文化传统。因此,特定的文化模式得以成为传统,一方面取决于主体的选择,另一方面取决于特定的文化模式本身。一种文化模式得以成为传统的关键原因,在于创建这种文化模式的原初主体的思维与行为模式的有效性原则,即原初主体的思维与行为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地解决了主体所遇到的自然与社会方面的问题,而后继主体同样也认为它是行之有效的,有利于生存与发展。反传统的出现,也正是因为后继主体认为既定的文化传统无法解决面临的间题,必须对其加以有选择地否定,甚至全盘否定。同时,因为任何一种文化模式或文化传统都不可能全面地解决主体所面临的问题,所以,反传统是伴随着传统出现的,而反传统本身就是一种传统。它是主导的文化传统的必要补充,在特定期间可能成为主导传统。

  第二,人作为主体受到传统的制约。一种文化传统一旦形成.它又制约着主体。这种制约不仅表现为特定主体受特定文化传统的影响,而且表现为特定的文化传统奠定了主体思维与行动的基础。伽达默尔认为,“理解”这一人类认识的过程,不能被认为是一种主体性的行为,而是置身于传统过程中的行动。这一过程中过去和现在互为中介,理解就是一种往返于过去和现在之间的运动。[7]特定主体必然降生并存在于某一特定的文化环境中,韦森先生认为,作为知识和意义的象征符合单元之整合的文化模式,通过人的中介作用对社会制序的作用,首先在于文化对作为一定“身份—角色” 的人来说是一种外在的“信息源”。从这一意义上讲,所有人类的个体一出生,就生活在由一个社群或社会成员所共享的意义和知识所构成的象征符号的“世界”之中。……文化在社会过程中外化为一种作为社会存在的确定形式……尽管文化为社会制序的型构提供了“基因模板”,但文化并不是制序化的原因,也不是制序化的动力机制。[8]此外,文化传统都已渗入主体现实的思维与行动之中,特定主体赖以进行活动与思考的语言、观念以及运用语言的方式都是由传统赋予的。从文化的交流与选择角度看,随着低位文化向高位文化的趋同,但是一般主体会“选择那些与本民族文化深层结构相契合的文化内容”。[9]

  

  [1]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阎克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202

  [2]郭湛.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100

  [3]邹广文,夏莹.文化主体、环境与态度——从中西文化交流看文化交流的主体间性及其原则.求是学刊,2003(7):24

  [4]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355

  [5]陆玉林.文化传统形成与变异中的主体问题.新视野,1995(1):42

  [6]韦森.文化与制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1~42

  [7]严春友.人:西方思想家的阐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83

  [8]韦森.文化与制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4

  [9]席旭东.跨文化管理方法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43


  

个人简介
历史学硕士,管理学博士,南开大学商学院企业文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企业文化管理师”核心主讲教授,劳动部“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制订组成员、核心主讲教授,主持与参与多家企业企业文化咨询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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