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错失力拓并非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典型案例

郑磊 原创 | 2009-06-15 17:10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关于力拓单方面取消与中铝的合作答记者问

  

  1、中铝欲出资195亿美元力图并购力拓流产,中铝相关负责人无一不感到“非常失望”。 当初中铝注资力拓,预期获益在哪些方面?注资失败使得中铝这些欲望落空,中铝损失有哪些?

  中铝注资力拓,符合中铝向上游拓展的战略,也符合国家的全球资源获取战略,不仅能够分享以后资源日益紧缺后带来的巨额利润,而且增加了在力拓的话语权,对于中国钢铁行业具有正面的价值含义.全球资源价格上涨是长期的趋势,而且由于我国是资源需求大国和人均资源贫国,中国冶炼行业实际带动了全球资源价格的上涨,未来也会如此,中国企业不仅应该分享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而且应该获得更大的话语权,以争取更好的谈判条件.中铝并购力拓的流产,使得上述战略意图落空,而且,中铝为此已经花费了大量的人力,时间和金钱,都无法收回,影响了中铝的战略布局,对中铝是不小的冲击.  

  2、2008年2月,中铝斥资140亿美元得到力拓全部权益的9.3%,而这次欲花195亿美元才获得不到9%的股份,明显买贵了,但中铝依然坚持注资。中铝注资力拓如果成功,在国际矿产格局上将会有怎样的变化?怎样评估这笔交易的真正价值?

  我不同意买贵了的说法.中铝和力拓的交易是在市场中进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价值判断标准和底线,两次买卖价格的不同,只是估值上的差异,反映的是资产在不同时间和条件下的差别,并不能因为力拓的出售价格提高了,就认为是中铝买贵了.事实上,195亿美圆的价格仍被力拓单方面毁约,也再次说明了市场条件的变化,以及对方认为出售条件需要修改,而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谈判,并没有能够就董事会席位等条款重新达成新的协议,使得这项生意最终无法被对方认可.

  假如中铝注资成功,中铝将在董事会拥有两个席位,对于力拓的经营决策将有更大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同时,能够分享力拓更多的经营收益,获得长期的战略利益.


  3、当初力拓同意合作,其会获得怎样的利好?仅仅是因为流动性困境吗?中铝遭到毁约,业内有种声音认为最终原因还是资本市场与矿产资源价格的回暖,这是力拓毁约的主要原因吗?那么,资本市场与矿产资源价格走势是如何在此案中起主导作用的?

  假如此项交易的审核在30天内结束,力拓可以按计划获得足够的现金,以应付到期的债务.当初,力拓能看到的也许是唯一的机会,就是引入中铝,这是简单的商业考虑.当然,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力拓高层也是有分歧的,并导致持反对意见的董事长辞职,当时,支持力拓引入中铝的一派胜出了.

  当时反对引入中铝的意见认为,除了出售部分股份给中铝,应该还有机会尝试其他的资本市场融资方案,然而,当时正是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刻,这种可能性和可行性确实很低.但是,近几个月全球资本市场逐渐恢复,矿产资源价格回暖,使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而且,力拓在公开与中铝毁约不久就宣布重新和必和必拓合作,以及通过投资银行配股融资的方法,表明力拓在此前就已经做了相应的准备,也就是说,当力拓发觉还有其他方式来解脱财务困境时,已经重估的出售的价格和条件,并同时开始了至少三个方案的尝试,中铝的谈判地位变为了多个选项之一,而不再是之前唯一的选择了.可以说,资本市场的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变量,而矿产资源价格回暖,也缓解了力拓的财务压力,力拓已没必要以损失董事会部分话语权的代价引入中铝.实际上,中铝和力拓在董事会席位上的分歧最终导致了协议的破裂.
  

  4、怎样看待力拓撕破脸皮毁约,其目的难道仅仅是经济利益考量吗?是不是还以难以言说的政治原因?政治原因影响几何?中铝注资失败还有哪些具体的原因?

  力拓单方毁约,在力拓而言,无疑主要是经济利益方面的考量,包括股权比例变更带来的经营决策权和话语权的变化.但就这件事整体看来,政治干扰是存在的,主要是澳大利亚某些政党和公众的疑虑和反对意见,但这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在中国日益强大的背景下,必然存在国家间因地位变化带来的心理冲击.在中国一方,则是民族主义情绪,而东道国一方则更多地考虑是否会带来威胁和国家利益受损.因此,当背景存在各种噪音并且最终达不成协议时,双方都更容易将原因归结为政治因素而非商业因素,使得这方面的矛盾和不一致被放大,并扭曲了事实真相.中铝在对外表态时,也认可澳大利亚官方的外资审批部门并没有特别的政治倾向,这一点应引起大家注意.

  作为一个买卖协议,失败的因素,即使仅从商业角度考虑,也会有很多,比如,谈判的方法和策略,时机的选择,对方自身的问题等等,这些大多属于微观和具体的操作,只有当事双方才更清楚.

  5、注资失败,能否说是中国企业国外并购的一次标志性失败?教训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是不是需要在并购主体(比如成立民营色彩更浓的收购基金)、交易时机、手段及应对策略上更灵活更有针对性?

  中铝注资失败,我认为并不是代表中国企业国外并购的标志性失败,类似的失败还有海尔并购美泰克,这个案例甚至也不能跟中海油并购尤科斯相提并论,后者实际上主要是因为政治原因.中国企业并购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必然引起类似的舆论反对意见和社会焦虑,这是国际常见的反应,并非专门对中国来的,比如日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对外大量并购时,也碰到同样的情况.中铝此次失利,还只是在并购的第一个阶段,即谈判协议成交前的阶段,而多数中国企业并购失败,是发生在交割后的整合阶段,因此,中铝未能就交易条件重新确定于对手达成协议,其标志性意义并不明显.

  中铝的失败,来自外部的因素是比较大的.交易时机稍纵即逝,同时,可能也存在着谈判策略上不够灵活的问题.至于并购主体的作用,这个问题具有普遍性,通常来说,西方国家已经是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体,与中国企业的国有股权结构是异化的,不容易被对方接受和认可,因此,国有企业作为主体实施跨国并购存在先天的弱势,这是事实.


  6、从中海油收购尤科斯被否决到悍马主动上门求购,从中铝注资力拓失败到五矿有条件并购OZ Minerals公司,从中可以得出哪些有益启示?

  应该说,中海油和中铝以及五矿都收获了很多经验和教训,有些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有些是对其以后的并购提供了借鉴. 比如, 我国战略性企业的国有化程度过高,这些企业在海外并购首先会受到不必要的政治干扰,使得本来就很复杂的商业谈判夹杂了更多的风险因素,这对于商业企业是没有必要也无法承担的负担.国家应该从经济政策角度进行必要的改进,这不是单个企业所能改变的局面. 再者,民营企业作为并购主体,也更能够发挥自主性和灵活性,在市场发生变化,交易条件必须重新厘定时,有足够的弹性来应对.当然,国有企业也未必绝对做不到这一点,比如五矿在收购OZ MINERAL公司时,也是根据市场变化和对方提出的修改要求,重新确定了收购和范围和保价,但五矿的成功看上去偶然性更大,而OZ MINERAL的规模和影响也难和力拓相比.

  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间还很短,经验缺乏,还需要经历很多类似的挫折才能掌握复杂的国际市场交易.无论失败还是成功,都应作为中国企业共同学习的案例,以减少走弯路的时间和损失.

个人简介
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SFI客座教授,行为经济学者,创新发展,金融投资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荷兰maastricht管理学院mba,兰州大学数学学士 email:proph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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