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科学辨别取舍“狼”文化

吕建军 原创 | 2009-08-19 17:14 | 收藏 | 投票

我们要科学辨别取舍“狼”文化
浙江企业文化网(www.zjccn.com)专栏文章

    曾经有很多人热衷于阅读《狼的图腾》这本书。这些人信奉狼的做法,把狼的规则当作人类社会竞争的不二法则;更有甚者,通过各种报刊书籍大肆宣扬“狼”文化,大有“不把人变成‘狼’决不罢休”的气势。
    狼有狼的优点,人有人的不足。从生存角度出发,狼的优点和人的不足具有某种可比性。但是,把“狼性规则”或者“狼”文化作为我们人类社会竞争的不二法则,以一言而蔽之,未免有些偏颇。
    在人类历史漫长的演变过程中,我们之所以能够始终处于改造世界的主体地位,是因为我们有着与狼不一样的做法:我们推崇道德,可以区分美丑善恶,为人类的道德取向提供道德标准;维护和平,可以使社会安定团结,为人类的物质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倡导文明,可以促进文化繁荣,为人类的经济生活提供精神养料;制定法律,可以调整劳动关系,规范行业竞争,为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协调发展创造政治环境;鼓励竞争,可以更好地发展,把我们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水平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  
    生存是狼的终极目标。为此,它们昼伏夜出,不择手段获取猎物。遗憾的是,猎物到手了,换来的却是狼与狼之间自相残杀。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只剩下狼,那么,竞争所导致的局面必然是自相残杀……凡此种种,我们显然不能认同,否则,人类也要自相残杀。
    自相残杀的竞争不是竞争,只是为了生存的竞争也不是竞争,竞争是有利于发展的正当的竞争。为确保有利于发展的正当的竞争成为时代趋势,我们用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来平衡利益,规范竞争。面对狼的竞争或者规则,我们要去其糟泊留其精华。在狼的生存规则中,无疑有人所不能比拟的“精华”,但狼在胜利后总是自相残杀;人的生存法则在某方面确实技不如“狼”,但人在胜利前后无须自相残杀,因为人类需要同舟共济,需要共同发展,共同发展是当今社会永恒的主题。
    不可否认,人有自私、贪婪、甚至残忍的一面,这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原始的动物本性,与狼相似。而人类另一方面,诸如无私、知足、仁慈、谦让、宽容、博爱等是狼所没有的,也是人与狼的分水岭。
    所以,关于“狼”的文化,我们不能偏颇,要科学辨别取舍。

个人简介
笔名承迅,品牌与产业经济独立学者,浙江省经济与管理研究会特约研究员,策划人,毕业于浙江大学汉语言文学专科,代表作《品牌立市,嵊州只需迈过一道坎》,有策划领域文章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知网、重庆大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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