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的胜利意味着什么?

梅新育 原创 | 2010-10-09 09:28 | 收藏 | 投票

  同样的事情,奈何我们有些人在发生在美国时就不遗余力赞誉其为“规范”、“公司治理典例”,一旦发生在中国就声色俱厉地斥之为“背叛”、“篡权”?

  以8月4日黄光裕通过独资公司向国美发函要求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位为起点,到9月28日的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创始人黄光裕和以董事局主席陈晓为首的管理团队双方,把这场国美控制权之争活活演成了中国商界最惹人注目的恩怨传奇。

  9月28日的投票结果,标志着这场近乎现场直播的活剧至少暂时告一段落:黄光裕方面提出的五项议案中只有废除增发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一般授权一项获得通过,其余四项均被否决。尽管黄光裕方面称废除增发授权是“夺下了陈晓手中的刀”,但据有关媒体报道,一般授权被否决,主要是由于机构投资者认为20%的增发比例过高,并不意味着不能增发新股,而是在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准之后仍可增发新股。从这个结果来看,陈晓一方赢得了第一回合胜利。那么,这个结果意味着什么?

  就总体而言,这个结果对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当属好事。陈晓方面的胜利也是独立股东的胜利,国美管理层事后表示,在此次投票过程中,高达83%的独立股东选择了支持陈晓为代表的现任管理团队,只有8%的独立股东选择了支持黄光裕,这对陈晓方面获胜发挥了关键作用。作为独立股东,选择支持陈晓方面的理由显而易见:首先,作为创始人、此前在公司决策中奉行“一言堂”作风的大股东黄光裕,此前可能有公司上市时高价“圈钱”之类损害独立股东利益的行为;其次,尽管由陈晓方面主导的国美也会面临许多不确定性,但倘若由黄光裕方面主导国美,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只会更多。因为黄光裕目前身陷囹圄,判了十多年徒刑,能否有效运营国美必须要打上一个大问号。而且,现行董事会班子主体是黄光裕当初一手搭建起来的,既然这样一个他一手提拔的班子都会走上与他对抗之路,那么又焉知这次黄光裕派出控制国美的代理人,在他漫长的服刑期间不会生二心?如果黄光裕的代理人又生异心,国美又将面临新的混乱。

  在控股大股东肆意圈钱、暗箱操作损害小股东权益之类行为司空见惯的中国市场,在没有排斥大股东就大幅度摊薄其股权、从而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独立股东群体支持管理层,战胜持股比例高达30%以上的最大单一股东,而且此事又发生在中国最大家电连锁销售公司之一,凡此种种,对于以后上市公司独立股东制约大股东道德风险,将发挥有益的示范作用。

  那些指责陈晓“背叛”的人需要明白这样一点:假如国美还是黄光裕家族私人企业,那么陈晓的一些做法确有问题;但现在的国美是一家股东遍及国内外、在香港上市的公众公司,陈晓需要效忠的对象是全体股东,而不仅仅是控股股东。我们需要关注的是陈晓、黄光裕双方采取的手段是否合法,而不是滥用“背叛”之类字眼。在引进创业投资或公开上市之后,公司创始人由于种种原因一度或永久丧失公司控制权的案例,在国内外屡见不鲜,即使目前被“苹果迷”们视若神明的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也不例外。同样的事情,奈何我们有些人在发生在美国时就不遗余力赞誉其为“规范”、“公司治理典例”,一旦发生在中国就声色俱厉地斥之为“背叛”、“篡权”?

  不错,这场公司控制权之争给中国许多民营企业老板敲响了警钟,但这样的“警钟”和“教训”,对广大小股东、对希望保障小股东合法权益不被大股东盘剥的政府监管部门来说,何尝不是佳音!中国企业家假如保持公司的家族企业性质不变并一直独揽大权,那么不会有人对此说三道四;可是假如公司上市以后,还希望以尽可能少的自有资本控制尽可能多的外部股东资本,大肆施展其巧取豪夺之“财技”,那就不一样了。

  在这场公司控制权之争中,双方都使尽了浑身解数,其中有些做法不妥,有可能对未来的公司控制权争端产生负面示范效应。国美管理层指控黄光裕方面“买票”,指控是真是假?倘若是真,黄光裕方面应当为此不妥行为受到相应处理;倘若是国美管理层无根据地诬告,也应当为此付出相应代价。

  影响更大的是双方争取公众舆论之战。黄光裕的发家过程不乏不能见光之处,因此,黄光裕方面在争端爆发后付出了很大努力争取舆论同情,力图洗刷自身灰色形象,这是正常的,但有些手法实在过头,却会产生反作用,甚至有可能滑到违法边缘。笔者本人就对此颇有感受:网上支持黄光裕、辱骂陈晓的言论铺天盖地,任何对此表示异议者马上就会淹没在排山倒海而来的辱骂之中,我偶然在微博上写了几句话对黄光裕方面的过度指责表示异议,很快就跟上了一大堆跟帖臭骂不止。陈晓在接受采访时曾透露,这段时期其手机、邮箱等通讯工具辱骂和威胁信息充斥,根据笔者亲身感受来看,这个说法应该大体符合事实。明眼人不难看出,这绝无可能是自发行为,幕后必定存在某种操纵力量;而这些做法说是黑社会行为也好,说是灰社会行为也好,反正肯定不属于白社会行为。我们的社会需要和谐,以后如果再发生类似企业争端,希望当事各方能守规矩,表现出良好形象,而不要继续采用类似灰色手段,给社会增添戾气。

  特别股东大会之后,陈晓得以继续留任,但也面临两大挑战。首要的挑战是如何证实自身能力。在一定时期内,国美必然要为黄光裕此前的犯罪行为“埋单”,因此会在与苏宁电器等同行的竞争中显示出某些颓势。同样是这个结果,国美由黄光裕方面主导和由陈晓方面主导,会面临不同的舆论环境:如果国美由黄光裕方面主导,那么即使国美在与对手苏宁等的竞争中落败,市场份额出现下滑,国美员工和公众也只会认为是黄光裕咎由自取;而如果由陈晓主导国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黄光裕方面就会拿到把柄大肆渲染,怀疑管理团队的能力,挑战其地位。

  陈晓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是如何与仍保留第一大单一股东地位的黄光裕方相处。在此次投票之后,国美或许将迎来一段时间的安宁,但这并不代表黄光裕方面将放弃国美控制权。在理论上,黄光裕方面可以每隔三个月就提议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审议这次遭到否决的提案,令陈晓方面疲于奔命,如履薄冰。但这样做的结果将是损害国美公司自身形象和实力,希望当事各方能够表现出对股东、员工和消费者负责的风度。黄光裕本人还年轻,所判刑期也不算太长,而且存在努力改造以缩短刑期的可能;他还拥有巨额财富,还保持着国美最大单一股东地位,我希望黄光裕方面能够集中精力洗心革面接受改造,争取取得谅解,缩短刑期,早日出狱,树立一个失足者重新做人的正面典型,而不要无视国美员工、股东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黄光裕与陈晓,无论是哪一方掌握国美,他们都面临规范流通市场秩序、尊重供货商合法权益的考验。包括家电连锁卖场在内,目前中国流通业秩序混乱,大牌销售商凭借强势地位肆意盘剥供货商的现象司空见惯,中国知名家电厂商知名铁腕人物中,就有人与黄光裕展开过盘剥与反盘剥的斗争,销售商员工借机向供货商索取商业贿赂的案子也不鲜见。国美、乃至整个家电连锁行业需要迎接新生,那么,从尊重供货商合法权益开始,如何?

个人简介
国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北京邮电大学兼职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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