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两个“我”

吴伯凡 原创 | 2011-12-13 19:43 | 收藏 | 投票 焦点关注

  一位名叫墨菲的美国上尉评价他的一位常遇倒霉事的同事说的一句玩笑话,竟然被发挥、提炼成了一条“定律”(“墨菲定律”)。定律是不随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普遍规律,而“墨菲定律”说的恰恰是一种特定的场景。以“面包片掉地毯上”为例,这本来是一个包含好几种可能性的场景。最好的可能性是,面包片不掉下来;坏的可能性是,面包片掉到地毯上,但只是没涂奶油的那面着地,把面包片捡起来说不定可以吃,即使不吃,也不会弄脏地毯;最坏的可能性是,面包片掉地毯上,涂奶油的一面触着地毯,面包不仅不能吃,还把地毯弄脏了。

  “墨菲定律”说的就是最后一种情景。其完整的表述是:“如果一件事有可能朝坏的方向发展,就一定会向最坏的方向发展。”

  在生活中我们时不时会遇到或听说这样的人:他们常常是“灾星高照”,做起事来总是恰到坏处,而且是恰到最坏处。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企业:别的企业多少年都不容易犯齐的错误,这样的企业做一件事就能将所有的错误“集大成”,陷入到所有可能的结局中最坏的结局,以不断的努力不断地证明自己是一个“职业输家”。对别的企业完全不起作用的“墨菲定律”,在企业里被证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对这样的企业来说,问题已经不是“执行力”缺乏,而是执行力过于“强大”,“强大”到企业行为总是“稳、准、狠”地实现最坏的结果。

  在英文中,“执行”(execution)有两个含义:一是指按既定的规划和意图进行“实施”,以求得到所要的结果;二是把被判死刑的人“处决”。对于被“墨菲定律”缠身的企业来说,执行的过程,就是将一个个良好的愿景、规划“顺利处决”的过程,不管这些企业的领导人如何高喊“重在执行”,如何“三令五申”,如何发布一道又一道的“死命令”,让下属立下一个个“军令状”。实际的结果是:领导人越是信誓旦旦,声严厉色,其结果越是让他们沮丧。这就像一个要跳过一道沟子的人,在跳之前不断地告诫自己“千万不要掉沟里”,最后却准确无误地掉进沟里。

  “过于紧张”,或“运气不好”都是一些跟没有解释没有什么两样的解释。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支配个人和组织行为的表现(performance,亦可译为“绩效”)实际上是两种力量。这两种力量的权力结构恰好相当于“垂帘听政”的政治体制。对人的行为起决定作用的是帘子背后的那种力量(“内在我”),但我们能“看到”(意识到)的只是帘子前面的力量(“外在我” 或者叫“傀儡我”)。我们把实现结果的重任寄托在“外在我”上,浑然不知这是一个没有实权的“我”。不管想跳过沟子的人怎么告诫自己“不要掉下去”都是没有用的,因为这个“自己”只是一个身不由己的儿皇帝。

  一个企业的文化也是由“外文化”(“所申称的文化”)与“内文化”(“所遵循的文化”)组成的,并最终决定企业的实际行为方式和绩效。“外文化”是贴在墙上、印在公司简介中的口号(“核心价值”、“愿意”、“使命”之类),“内文化”是与领导者个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密切相关、在公司内部悄然遵循和习惯的非成文法式的规则。有效的企业文化建设恰恰不是从“文化”和“布道”开始的,而是从办公室布置、公司日常礼仪、签字报销的规定、开会议程安排的设计和改造开始的。公司经营活动无时无刻都在向所有成员布道,经年累月就形成了公司的“内在我”。这个“内在我”的质量和品性,已经在公司启动一个计划、开展一项业务之前不动声色地决定了计划和业务的成败,像我们在作弊游戏中看到的情形一样,输家貌似在多种可能性中做出选择,但其实已经别无选择——“面包掉地毯上,总是涂奶油的那一面着地”。公司身陷一个注定赢不了的赌局不能自知也不能自拔,因为在公司组织结构的帘子后面,一直站着一个名叫“墨菲定律”的魔鬼。

个人简介
现任《21世纪商业评论》执行主编 1966年生,哲学硕士,“数字论坛”成员。 1997年起在研究哲学和基督教神学之余,开始从事网络文化研究和IT产业分析,著有《孤独的狂欢——数字时代的交往》一书。曾任《环球管理》杂志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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