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状律师代理的工伤赔偿纠纷调解结案感想(

杨大状 原创 | 2011-05-29 12:27 | 收藏 | 投票

本人代理处理的案件夏某与上海某公司的劳动工伤赔偿纠纷一案经过律师及法官的努力,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大状深感欣慰!

 

    案件基本情况:2009年4月夏某在该公司工作不到一个月,受到伤害,医药费花费数万元,后夏某与公司就该损害赔偿没有达成一致,夏某遂申请劳动仲裁,但因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故夏某首先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案从仲裁打到一审,最终确定了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夏某进行工伤认定,颇受周折,最终工伤认定成功,夏某所受伤害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为致残四级,但单位不服,申请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的过程中,因为X片等资料均在单位手中,故也是几经周折,最终鉴定结果尽管维持原先的结论,但此刻时间已到2011年的2月。

 

     后杨状律师代表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所列款项合计人民币19万元左右,最终2011年4月份劳动仲裁委支持了186000元,但对方在法定时间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单位无非是想拖时间,同时转移单位的财产,单位更是多次提出将公司注销的说法,大状深感忧虑,理由为:(1)本案之前未作财产保全,因为当事人没有资金做担保;(2)单位未替当事人缴纳综合保险,故夏某不可能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也就是说,执行方面无法保证!

 

     鉴于本案即使胜诉,拿到判决,一方面时间要耽搁一审(6个月)+二审(三个月)+执行,另一方面对夏某而言执行风险非常大,故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单位同意支付医疗费以外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67000元,杨状认为该赔偿金额对夏某而言还是非常现实的。此案经过2年多的时间最终尘埃落定,大状也是深感欣慰!

 

     当然,对于本案,大状想说,对个人、单位而言都是受害者。大状在此也提醒广大单位,对于劳动者一定要培训后上岗,同时尽早缴纳社保或意外险,以防出现上述悲剧!

个人简介
上海杨状律师,男,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案件。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39197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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