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求职的陷阱VS如何防骗

迟竹强 原创 | 2011-08-17 11:34 | 收藏 | 投票

  求职陷阱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利用人们求职心切而采用的手段,用于骗取求职人员的财物、个人信息或者低廉甚至免费的人工。

  想要兼职要交培训费

    因为要给新人进行培训才能上岗,培训时要用些产品,所以刚开始要收点钱作为培训费。  求职陷阱

  招聘会推销兼职搭讪增多

    经济危机下,由于薪资下调等原因,兼职正成为越来越多职场人选择。“路边”兼职的大量出现,也是抓住了现在职场人的这种心理。

  以高薪为诱饵 骗人先掏钱

    每一位求职者都希望能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就以夸张、离谱的高薪为诱饵。例如,一家根本就不起眼的公司,开出“欢迎社会新人,薪水5000元起”这样诱人的高薪来诱使求职者上钩。等到求职者办理“入职手续”时,对方就会要求应聘者交“建档费”、“服装费”“风险压金”。

  串通医院“分赃 专坑求职者体检费

    黑中介”经常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又不清楚体检程序等空子,假装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依次进行面试、笔试、体检等项目,向求职者收取近百元的体检费,通知求职者到其指定的医院体验。3天以后,当求职者与“黑中介”串通的医院拿到结果时,会被“黑中介”以“不合格”等理由堂而皇之地拒绝或辞退了,或者增加一些条件让求职者自己知难而退(例如要求再交费用、改变工作承诺、甚至说工作内容就是当打手来吓唬求职者等),体检费则被“黑中介”和医院瓜分,求职者只得有苦难言,就算“幸运”通过了体检,“黑中介”也是能拖就拖,应聘者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

  赚廉价劳动力

    一些用人单位看准了求职者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心切的心理,以试用期为名赚廉价劳动力。北京工业大学就业中心于淑芬老师告诉记者,据一些学生反映,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辞退了毕业生,因为试用期的工资低,这些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赚廉价劳动力。在不少地方,一些从事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销售公司借设办事处之名,以高年薪招聘“市场部经理”或“业务经理”,引来众多的应聘者,有的人好不容易熬够试用期,公司却借口考核不过关,一纸通知让其走人,应聘者也是当了一回廉价劳动力。有关人士提醒,诸如“本广告长期有效,长年招聘,且报名不受限制”的招聘广告,求职者一定要小心。

  剽窃求职者作品

    这是求职者遭遇的智力陷阱,智力陷阱则是指以考试为名无偿占有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劳动成果。现在招聘过程中的骗取“智力”很常见。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  求职陷阱

  性质更为恶劣。而广大求职者要具备慧眼,多加小心。

  扣留证件要求求职者做不正当商业行为

    初次求职者一般经验缺乏,加之防备松懈,因此市场上有人设陷阱,诱骗无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学生)从事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或用不当手法扣留求职者保证金、证件等,使索然无辜者受害。

  暗收违约金

    “有些用人单位太黑了,签完协议后,采取卑鄙的手段收取毕业生的违约金。”某大学就业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她说,一些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协议期间采取各种手段逼毕业生主动提出辞职,然后收取违约金,最高的违约金竟达5万元。

  “挂羊头、卖狗肉”

    实际上一些单位在人才市场“挂羊头、卖狗肉”,比如招聘时说招编辑、记者,实则是招广告业务员。如打出招聘财务总监、工程师等广告,而实际上却是做一些一般性的工作。除电话费外,公司几乎不需要支付任何成本,业务员没有任何底薪,全靠广告提成。这类招聘广告所要招聘的,一般是各种业务员、促销员。广告上承诺提供的薪水,往往都比较高,许多求职者很容易为之所动,招聘单位常常挑出应聘者的种种“不足”,然后以此为理由来压低薪水。

       判断方式

    判断“路边”自动送上来的兼职是否有诈,首先要看其是否会先收取费用。同时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正规公司,不会通过路边拉人的方式招聘全职或兼职,对于这些主动推销的职位,除了防止被骗钱,也要谨慎对方是在拉拢传销人员。   通过职介机构求职时,一定要看清楚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尤其要注意经营证照的营业范围中包不包含职业中介业务。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时,要看单位是不是给办理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辨析能力,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心“搜刮式试用期”[1]

   合同陷阱

    一类是“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求职陷阱

  二类是“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三类是“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四类是“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五类是“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六类是“备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些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

  利用心理

    就业形势严峻招聘欺诈将增多   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各类招聘欺诈可能会随之增多。而急于求职的职场人也要避免各种新的隐形的招聘陷阱,比如以能力考核的名义骗取免费劳动,以免付出了劳动和智力而一无所获。

  求职中不能不知的防骗技巧

    不法手段主要有几种方式:   1、不法机构以XX人才市场分部或分公司的名义致电一些人才网求职会员,以包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求职者100-300元推荐费或押金,但事后并不实践承诺,使求职者受骗上当。   2、不法分子以公司招聘的名义通知求职者前往珠三角一带(东莞居多)面试,再以公司地处偏僻为由主动派车(多为摩托车)接送,在偏僻处假借要与工作人员联系为由,抢夺求职者手机与财物。   3、不法分子与不法医院、医疗所勾结串通,以"招聘"、"体检"为名,告诉求职者已被录取,要求职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再求职者交纳数十、数百不等的体检费用后,或让求职者等待录用通知或说求职者身体不合格,给求职者带来损失。   4、由于近期刚踏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较多,不法分子会以各种方式骗取毕业生的家庭电话,打电话联系其家长,谎称该求职者在某地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要求其家人将款项汇到某帐号上。   本着对求职者负责的态度,我们郑重提醒求职者:   1、填写个人简历时,请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系方式,这样会使所有人都看到你的联系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发生;强烈建议求职者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若非必要最好不留家庭电话。   2、在接到企业的面试时请特别注意:   (1)在收到招聘单位的面试邀请电话时,请务必再上人才网站核实一下这个企业的资料;对方如果用移动电话与你联系时,必须索取对方的固定电话,面试前尽量通过对方的固定电话预约面试时间和了解企业信息。   (2)请认真确认面试地点,正规单位招聘一般会将招聘地点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千万别轻信招聘者在指定的街道或酒店接待,应该自己主动找到招聘单位所在办公地址或办事处。   (3)绝大多数招聘单位不会主动派车去接应聘者,应聘时勿与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勿将手机等财物借给陌生人。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3、如遇到单位要求必须体检才能上岗的,请求职者注意:单位不应当指定某某医院,而此类医院也不应该是私立医院或者诊所。如遇到此类情况,请求职者不要相信,并及时与我们联系,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4、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区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对外地企业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6、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7、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单位之前,想方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8、谨慎签定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9、发觉被骗,及时报案。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大队或公安局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但由于劳务诈骗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劳动、人事等部门,求职者应该根据情况选择最有效的投诉部门,若被投诉对象为合法机构,求职者可以找劳动部门;若求职受骗情况特别严重、诈骗金额大,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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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烟台招远,80后,中国智库发起人,人大财经论坛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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