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第一所”合并始末

黄河 原创 | 2012-09-27 09:18 | 收藏 | 投票

南方周末记者 黄河 2012-08-10
 
作为资本市场最新一桩标志性案件的涉案主角之一,对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理,成为观察中国股市制度建设有否真正进步的风向标。
 
如果造假不用付出代价,资本市场永远无法健康发展。
 
“水到渠成”,而非“变相撤销”
 
“我跟同事都已经转到国富浩华了,这其实是好事,只是媒体误读了。”2012年8月6日上午,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原所长饶永在电话中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这家会计师事务所位于深圳,曾经号称“华南第一所”。2012年年初以来,它因绿大地公司上市欺诈案而陷入麻烦之中,不仅监管部门多次将其作为典型案例提出警示,更被媒体曝光2011年因深陷彩虹精化公司内幕交易案而被证监会调查,并导致其高级合伙人张光禄被辞退。
 
在此背景下,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闪电并入总部位于北京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据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包括饶永在内的近60名注册会计师,已被批准转往国富浩华深圳分所。2012年7月31日,鹏城所刚刚完成的工商变更中,包括饶永在内的8名股东全部退出,原股东中仅余的张克理,成为鹏城所100%的控股股东。
 
这一合并被许多人理解为“变相撤销”,并认为是中国股市的一个进步。在过去,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痼疾便是造假不用付出代价,绿大地一案案发后,市场一直在等待着看如何处理。
 
不过,身为鹏城所原负责人和大股东的饶永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合并的原因,是因为国务院发了56号文,鼓励国内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联合做大做强,财政部也在大力推动国内大所的合并。”
 
饶永表示,在鹏城所之前,原总部位于深圳的本土四大所中,有三家已经跟北京、江浙等地的大所合并,鹏城所也在2009年之后跟多家国内大所商谈过合并事宜。
 
在饶永看来,鹏城所与国富浩华的合并本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只是因为绿大地案的爆发,而被外界做了过度解读。
 
生也兼并,死也兼并
 
盛极一时的鹏城所迎来的是被兼并的结局,而在此之前,正是兼并,成为鹏城所迅速壮大的重要推动力。
 
鹏城所的前身原本是担负政府审计职责的深圳审计师事务所。1997年改制后,早期业务主要以银行和国企审计为主。2001年因银广夏上市造假案,当时深圳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勤倒闭,同年因麦科特欺诈上市,深圳华鹏、同人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资格。
 
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解散后,大批执业会计师转投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了鹏城所发展史上的第一次业务规模扩张。
 
在此后数年中,鹏城所的业务不仅覆盖了深圳几乎所有大型国企,而且还扩展到了大唐电信、南方电网、三九集团等大型央企审计,2004年更因接受证监会委托对南方证券进行破产清盘审计,而达到了其业内声誉的高峰。身为鹏城所负责人的饶永,也于次年成为深圳第一位民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
 
随着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在国企审计中有着特殊优势的鹏城所,与其他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一起,进军证券审计领域:在此前数年中,由于多宗证券欺诈案的影响,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引入等原因,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审计领域,始终无法跟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国内合作伙伴相抗衡。
 
2006年鹏城所首次完成广东水电二局的上市审计,由此拉开了其在证券审计领域内的“新征途”:在此前鹏城所虽然也曾从事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但是对于审计和监管难度更大的IPO项目审计,还没有过成功案例。
 
与区域性的国企审计不同的是,证券审计涉及的上市公司遍布全国,偏处深圳一隅的鹏城所如果仅靠外派审计师,不仅成本巨大,而且在缺乏当地人脉和政策资源的情况下,审计质量也难以保障。
 
鹏城所的应对之策是跨地域的业务扩张。
 
从2006年开始,鹏城所先后开设了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分所,同时积极推动各地事务所的“业务联盟”。
 
在2009年香港国际服务贸易洽谈会期间的一次业务研讨中,饶永明确表示鹏城所选择的业务发展模式是“战略联盟路线”。他同时透露早在2000年前后,鹏城所便与港澳台及内地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组成了“大中华集团”,以网络化的“业务资源共享”模式寻求优势互补和规模发展。
 
在这一“战略联盟”的发展模式下,鹏城所的证券审计业务规模突飞猛进,2010年以28家IPO项目的成功审计名列全国第三,而到2011年年中其上市公司客户已超过100家。
 
但正是在这一“跨越式”的规模膨胀过程中,鹏城所的质量管理和内控体系,悄然发生了变化。
 
跨越式发展,也跨越了惩罚?
 
正是在两次跨越式的规模扩张之中,鹏城所埋下了危机的种子。
 
在2008年的证监会稽查中,鹏城所便因为2003和2004年期间对大唐电信、金荔科技审计“未勤勉尽责”被处以罚款,同时其对聚友网络2001年到2003年的审计不符合规定程序,而被罚款并被记入监管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绿大地欺诈上市案中,鹏城所也正是在2003年前后开始为绿大地提供企业审计,并在此期间出现重大会计造假事故。
 
这一阶段正是鹏城所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第一阶段。而在2006年之后的第二个迅速扩张期,则出现了高级合伙人张光禄所涉及的彩虹精化内幕交易案。
 
据南方周末记者此前在绿大地案的调查中所了解,由于企业上市往往涉及地方政府、地方监管机构以及证监会发行审核等多方利益主体与监管程序,为了获取上市审计资源的会计师事务所往往采取项目合作、项目挂靠等方式与本地机构或个人合作。
 
而在这一“利益联盟”式的合作模式下,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审计独立性及风险控制面临着极大挑战。在绿大地造假上市案中,鹏城所正是因此而栽在了其合作伙伴庞明星处心积虑的“系统性造假”手段之下。
 
随着证监会在2010年之后监管力度的强化以及一系列市场欺诈案例的爆发,如日中天的鹏城所迎来了合并的结局。
 
不过,截至现在,鹏城所尚未因此前的造假案而受到任何惩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陈毓圭在2012年7月3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注协对绿大地上市造假案的审计机构责任仍在调查之中。
 
而这桩“水到渠成”的合并是不是为了逃避惩罚,业内人士依然充满了疑虑。
 
“作为深圳地区唯一具备证券审计资质的本土大所,鹏城所也有足够的资质去合并别人,而不是被别人合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会计业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有什么理由在这个时候放弃自己的主导权,去做别人的分所呢?”
 

链接

绿大地造假案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002200,简称绿大地),通过做假账等方式,欺诈上市并从投资者手中圈走3.46亿元。

“绿大地造假案被称为“银广夏第二”,是中国资本市场中鲜有的特大欺诈案。作为绿大地的审计机构,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陷其中(详见南方周末2012年3月15日《绿大地,黑账本——“反向工程”如何造假上市》)
 

个人简介
1972年6月出生于湖南长沙,在贵州生活了18年,后随父母迁往深圳,1994年毕业于深圳大学中文系。 曾担任多家媒体采编工作,现任《南方周末》经济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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