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与大盗

徐新桥 转载自 长江商报 | 2013-10-16 09:22 | 收藏 | 投票

 

小商与大盗

 
2013-10-16 01:49:1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徐新桥

长江商报消息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民众便是这水,民心向背决定生死存亡。

长江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规律便是这水,自然规律是这样,社会规律何不如此。

小民赶集,以一只母鸡换一双绣花布鞋,类似此等以物易物者众,便成小市。有手工甩饼午间充饥,配套的吃也有了。还有小偷频频窃财,官府巡捕就上来缉拿惩戒。我想,市场大抵如此萌动起来,千百年后,成为今天高楼商场。

大树底下好乘凉。大款贵人乘兴而去,满载而归,享用改革开放的成果,本也无可厚非,凉快幸福。怕只怕,大树底下好心伤。不少普通民众受用不起商场的琳琅满目,就到小商小贩那里赶集。有5元一双的花鞋,10元一件的花衣,犹如武汉铁路局小区里的市价,打工仔打工妹也感受到江城武汉的凉夏。修把伞补个鞋,三块五块,也救活物件的卿卿性命。节约型社会,节俭型生活,节出传统美德,价值千金,小偷是偷不去的。

问题是,产生这等精神价值的交换场所,却被大盗抢走,丢到所谓现代化的城里。这大盗,不是城管!

城市城市,市之不存,城将焉附?儒家经典《榖梁传.隐公七年》注解《春秋》,有言道“城为保民为之也”,保护市民,庇佑市民,这就是城的功能了!而今日大盗,异化城市,将摆摊设点的小商小贩撵得鸡飞狗跳,小商便不再是被保护的市民,当然也失去了主人的地位。大概法家《墨子》“城者,可以自守也”都无法正身。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城,以盛民也,从土从成”,“盛民”二字的意义我们理解有两点:一是容纳,让城市的市民有个容身之地;二是繁荣,就是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由此理解,城市城市,保护市民之城,繁荣市场之本。以人为本,以市为本,古来如此。

看来,这大盗是城市发展的错误理念!

《人民日报》曾经登载过一个案例。北京有一对来自安徽的夫妇起早贪黑,在太平湖市场附近的转河边铺块麻布,摆上萝卜、姜块和大葱叫卖。与城管周旋,如果天天出工,月收入最多可达1500元,就可以供安徽阜阳老家的两个儿子上小学。可是如果进入周边正规市场,还是卖同样菜品,每个摊位需要交纳每月600―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和卫生费,再除去每月约300元的房租水电费以及各种必要的生活开销,夫妇俩的辛苦钱所剩无几。

伟大的城市决策者,为什么要让这些小市被高楼大厦埋葬?我知道通常的回答是冰冷的三个字:脏乱差!

春风又绿江南岸,武汉江夏轻舟还。近3年,江夏区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为2500多家摊贩免费提供规范化经营区域47处,不仅使这类身为下岗职工、残疾人、失地农民的小商保住了生存空间,而且为众多市民带来了便利,脏乱差这三个字也冰消释融。

水能颠覆舟楫,也可倾覆可怜的卫道夫——我们的城管同胞。看当今城管遭众骂唾弃,找对象被嗤之以鼻,我在想,城管何罪之有?是谁将同样是普普通通的他们往火上烤,让他们与小贩水火不相容?其实不是党和政府,而是城市发展的理念偏差:一味贪大求洋,消灭小街小坊。要知道,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而那种畸形异化的城市理念,与我党宗旨严重错位。它就像一堵墙,试图阻碍长江,消灭一朵朵普通浪花的“中国梦”,而且堵截不留口,拒绝疏导畅其流。

春风春水,长江长城,人民与国家,水乳交融。楼房注定要长高,马路必然要变宽。城市管理者在指挥大拆大建的时候,能否平视下士,在居民集中的社区,传统交易的街区,有序保留廉租的小商摊点和门面?哪怕政府补贴,也要让民心越长越健壮,民意越来越顺畅。

(作者系湖北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副主任)

个人简介
博士。长江讲坛、荆楚讲坛演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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