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为什么放弃在港上市

倪金节 原创 | 2013-10-16 12:46 | 收藏 | 投票

  日前,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表示,“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意味着兜转数月的阿里上市大戏,以港交所坚持规则、阿里被迫退出的结局,暂时告一段落。这一回合,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是掣肘港交所接纳阿

  里的最大障碍。阿里寄希望于港交所为其改变规则的想法,显然从一开始就打错了算盘。

  马云及其管理团队死抱合伙人制度不放,是为了保证上市之后牢牢控制住阿里大权。目前阿里的股权构成是马云及其管理团队,仅占阿里巴巴9.4%的股权,而软银和雅虎则分别占据了35%和24%的股份。现在,借阿里上市的契机,马云团队希望借此收回控制权。去年5月,雅虎和阿里亦曾签署协议,若在2015年之前,阿里IPO发行价能比阿里回购雅虎股份时每股溢价110%,雅虎届时即会退出阿里。但现在一波三折的上市进程,让阿里从雅虎那边的“赎身”进程,或添变数。

  我们知道,与其他企业类型相比,合伙人企业能够最大化地确保所有者利益,因为通过由合伙人提出集团董事会多数席位,而不受管理层或合伙人实际持股比例的制约,这样就确保了合伙人对公司管理的绝对控制权,但却无法保证一股一票、同股同权,而这恰是香港市场所坚持的制度。

  正如马云在不久前的内部邮件中坦诚,合伙人制度是为了“确保管理层的持续有效控制”。以此可见,马云及其管理团队宁可放弃香港上市,也不能向港交所妥协,放弃合伙人制度。而站在港交所的角度来看,虽然今年IPO不够景气,出于业绩考量,千亿美元的阿里确实是一笔大单。但是为一家公司改变市场规则,显然损害的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破坏的是港交所的声誉,以及香港的自由市场形象。其实任何行业或者公司,都会存在与市场要求相冲突的地方,可以允许在既定大规则的前提下进行机制创新,但这创新决不可颠覆既有规则的框架。而阿里却想挑战港交所的同股同权大的规则框架,而且一再坚持。

  阿里的下一步,可选择余地已经不大,A股更加不可能削足适履契合阿里。而最终可能只能选择美股市场,但这也并非一条坦途。纳斯达克倒是允许合伙人制度,但是当年马云未经董事会就将支付宝剥离出来的事件,早已让阿里信誉扫地,而且有了和港交所的这次“纠纷”,外加中概股这些年在美国资本市场表现十分低迷,美国市场和投资者会否买账,还是个大大问号。

  其实,马云及其管理团队在阿里早已经是不可或缺的地位,如果能够稍微退一步,也未必不是“海阔天空”。比如,腾讯的最大股东也不是马化腾,但是丝毫不影响马化腾在腾讯的大佬地位。其实,如果马云能够给阿里持续不断地注入活力,带来源源不断的商业模式创新,让阿里基业常青,相信软银和雅虎只会更深度依恋马云及其管理团队,完全没必要公然与规则对抗,落得个不佳的名声。

  当然,像马云这样的互联网大佬,执拗惯了,认准了的事情,想让他们妥协十分困难。这不,最近阿里又想控股天弘基金,也遭遇了证监部门的政策门槛,马云似乎又在琢磨让证监部门给予其特许政策,最终能否如愿,也是个未知数。就千亿美元市值的阿里来说,现在来看,谋求上市的大戏还刚刚启幕不久,我们大可坐等马云的下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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