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实施成果考核之法

周正勇 原创 | 2013-09-06 20:22 | 收藏 | 投票

  企业中的采购部门对市场价格的下降趋势熟视无睹。一方面吃、拿、卡、要供应商的回扣,一方面对供应商的涨价要求积极反应、深表同情。这种现象在各个企业的采购部门中时有发生。怎样避免采购环节的腐败问题,让采购人员真正以企业的利益为重,这一直是企业管理中的一大难题。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结合采购成果考核要求,仔细体会确实有帮助。
两种治“表”不治“本”的常用方法
通常企业会采取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加强审核,设置不同的管理层次逐级复核。这种办法的难点在于管理层次的设置,如果复核和审定权设置在采购环节内部(比如部门经理),则不能起到防腐作用,仅仅是把腐败的层次提高了而已;如果设置在采购环节外部(比如采购部门的平级部门或副总一级分管领导),则又变成了外行管理内行,效率低下而且没有实际效果,采购人员也没有紧跟市场变化把握降价时机的积极性。
另一种办法是招标制,这种办法只适用于有竞争性的大宗采购,而且招标过程同样存在反腐问题。有时招标往往只流于形式,在招标完成后对市场价格变动缺乏敏感,一旦遇到降价,采购环节同样缺乏适时反应的积极性。
根治的方法出自问题的根源。这两种方法都不能有效解决腐败问题。要彻底解决腐败问题,企业可以从腐败产生的根源来寻找解决方案。腐败问题源于人性中的趋利特性,要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从趋利特性入手。企业可以通过系统的奖惩制度设计,促使采购部门主动放弃索贿,并对市场价格的下降趋势作出积极反应,而对供方涨价要求极力抑制。
首先企业需要掌握价格基础。可以把一段时期以来(比如半年、一年)基本稳定的价格或一段时期以来的平均价格或现行价格编撰成册(称为价格目录),作为对采购部门奖惩的基础。
然后设计奖惩制度。以一年为期,在一年中凡是以低于价格目录采购的,其节约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采购员,一定比例奖励给采购部门经理(奖励比例要能充分刺激采购部门降价的积极性,进而抵触行贿,甚至可以全部100%奖励);凡是以高于价格目录采购的,超支部分也要由采购员及其部门经理以一定比例承担。
最后是在全公司范围内招聘采购员及部门经理(现有采购员及经理优先,因为他们是内行),实施奖惩制度。
一年后又重复上述步骤,价格基础调整为一年后的执行价格,奖惩比例也可作适当调整,采购员分管品种必须调整。这样实施下来,企业会发现,采购部门会想方设法压抑价格上升趋势,主动抓住一切降价机会,并主动引入供方竞争,腐败现象得到遏制,目录价格逐年稳步下调,企业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这套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利用人性中的趋利特性,将隐性的供方行贿变成显性的企业奖励,使采购人员与供方在价格博弈中真正处于对手地位(相反的情况是企业与供方处于价格博弈的对手地位,采购人员则态度暧昧),然后通过逐步调整价格目录、控制价格泡沫,使供方用于行贿的超额利润被挤压掉,从而减少供方行贿行为、消除采购人员索贿动机,企业的采购价格也得以降低。
治“本”方法的注意事项。实施这套制度需要注意:一、首期价格目录的制定应尽可能合理,既要让采购部门有利可图,又不能产生暴利。要防止有意提高目录价格的行为,因此企业要有比较健全的历史价格档案,并协同关联部门参与。以现行价格为基础是比较合理的,对于波动比较大的价格要专门研究。
二、奖惩比例要对采购员和部门经理分别制定,切忌以部门为对象。分别奖惩有利于充分调动采购员和经理的积极性,并使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实施一年后要对采购员分管品种进行调整,比如以前负责底盘零件的必须调整为负责车身附件或其它。这是因为如果采购员长期分管相同品种,会因为害怕调低价格后增加次年再次降价的难度而有意预留降价空间,而采购员管理一年后就换另外的品种则不会有这样的顾虑,因此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降价潜力。四、采购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对采购环节施加降价压力和激励的同时,必须加强质量控制和技术控制,加强采购、质量、技术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防止降价降质的发生。当然,在质量、技术管理中也可以引入相应的奖惩制度,解决这些环节的腐败问题。

个人简介
企业管理领域知行者,曾任职浙江省两家知名上市公司,担任企业中高层管理职务。2018年,任职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担任研究会理事职务,并在企业管理实践中研学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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