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张峻嫣 转载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2014-02-28 12:46 | 收藏 | 投票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010年03月12日 文字/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3月4日召开第二次会议,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任务。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馼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赋,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汪永清,监察部副部长、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郝明金出席会议。

    何勇指出,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决策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正逐步向深入发展。目前,全国共排查规模以上项目131930个,发现问题11525个,整改6113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立案580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74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9人,县(处)级干部446人。

    何勇强调,2010年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一年,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工程治理工作引向深入。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项目,摸清项目底数,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选取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剖析,抓住薄弱环节进行治理,切实把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对排查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并视情节进行问责。

    何勇强调,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矿产、规划管理、质量安全、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集中进行治理,力争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健全招标投标监管措施,抓紧提出建立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有效治理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规审批等行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审批程序;加强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大力整治工程建设质量低劣问题;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用共享。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力度,集中突破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并予以通报。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薄弱环节,抓紧制定出台一批法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工程建设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何勇强调,工程治理工作任务能否落实,领导是关键,责任在部门。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以求真务实作风和奋发进取精神,真抓实干,迎难而上,扎扎实实抓好今年工程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央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纪检组监察局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联络员,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2009年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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