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价合适吗

封志国 原创 | 2017-03-15 13:59 | 收藏 | 投票

    建设  单位对高、低压配电柜的调整的解释是由于设计单位二次深

化设计导致的。据提供的资料显示:该考察、深化方案为供货单位(ABB厂家)提供,并非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单位基本未参与该深化方案。且该深化方案涉及的设备数量较少,甲方认价的设备数量较多(金额调增268万),实际调价的设备数量和金额更多(近500万)。

我们关注到以下三个问题:(1),合同约定两次强调:所报单价不再调整;违背合同约定调价的依据是什么?(2)由供货商提出的深化方案,对设计单位的责任如何追责?(3)基建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洽商、签证的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和签批权限有何依据?该认价单涉及金额较大,认价单上签字人员均为项目管理人员,看不出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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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注册试验检测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二十年从事项目投资、经营开发、造价咨询、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工程审计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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