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两会”,马化腾的提案中有一条关于“建设中国硅谷,打造粤港澳科技湾区”的建议,我们认为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提案,这可能是未来一项重大的国家级战略的雏形。关于这个题目我们做过不少研究,形成了三个层次的观点——
第一部分,我想就马化腾提案中的五个角度分别简要地做些评述。
第一点,有关三个地区合作常态化的问题。虽然现在有些地方政府也有在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项目,但是这种政府之间、民间和政府之间的协作,容易因为很多流程上的困难在实际执行项目的过程中举步维艰。
政府之间也有不少信息孤岛,改革不易。较好的替代方法是,政府可以对若干个比较大型的、属于第三方的商务服务公司放宽权限,让它们合法地去代替政府间的协助来完成这些项目,提供一些公共服务,操作起来更便利,推进得更快更好。
第二点,关于如何发挥香港超级联络人作用的问题。深圳最初是国家作为改革开放特区通过政策扶持起来的。现在的深圳和香港一样,既是股市所在地,又都是金融中心,这两个金融中心还挨得这么近,这在世界的其他任何一个地方都是没有的,是中国特色。我觉得,如果能够把香港和深圳的“”金融双中心“的角色作为课题进行研究,想必这是一个很好的课题。
第三点,关于引进人才机制的问题。很多年前,国家在推行海归人员”千人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在欧美同学会智库做过一些相关调研,结果发现高端人才在进入地方时定居时,考量的不仅仅只是钱的问题,更多的是关于小孩怎么上学、房子怎么办,当地的交通怎么处理等等很多非常具体的生活问题、甚至是教育和文化问题。因此,如果地方政府能从这些角度出发,多做一些考量和改良,相信会吸引更多更优秀的、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才精英。
第四点,关于如何为发展科技金融业提供资金的问题。金融在中国是一个高度管制的行业,所以金融机构应对社会创新的能力被局限了。美国的互联网金融是个可学习的案例。像当初金融危机的时候,机构没钱了,社会创业需要更多资金,但是个人在网络上投资又不合法,于是推动立法。我觉得可以参考美国的做法,由民间推动立法创新,在一些特区里做一些推动立法的事情,特事特办。像对台贸易,厦门以前在针对台币和人民币的结算问题上就有一些先行先试。而且香港还有很多大型的央企,他们是有机会可以来影响决策的,所以国家可以建立一些特区机制,提出一些先行先试的政策和路径。
第五点,关于如何发挥强企的作用问题。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都已经具备了,例如腾讯、华为等区域内公司的领军作用。在这里就不展开说。很多的央企,无论是主观上出于对他们自己利益的考虑,还是客观上出于带动这个区域发展的考虑,都会对政策做一些影响的,对各个产业生态的协同效应也将产生作用。
第二部分,我想就“硅谷何以成为硅谷”所需的条件,来论证粤港澳科技湾区的可行性。
第一,必须是个城市集群。根据这一点,我认为中关村很难发展为中国硅谷。我们认为现在的粤港澳已经具备了我们所说的“全球联合创新“的“人才素质,市场规模,快速制造,资本充足,政策稳定”五大优势。(我们将专文再说明“全球联合创新”的创新概念。)
第二,具备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具体美国的情况就不说了。粤港澳地区已经有所谓的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和制度环境,以腾讯、华为公司为代表一众企业也已经在粤港澳地区为其他企业和的地区作出了很好很强势的示范了。在三十多年前的“改革开放”中,我们已经看到了成功先例。我们大助推测,是否可以推进第二次“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从社会制度、金融制度、教育制度、经济制度的层面进行深度创新,在粤港澳地区“先行先试”。
第三,具备高校集群的产业园区的特点。相对来讲,深圳的高校不够多。但这个问题不是大的问题,因为在互联网时代,很多所谓的软孵化、多重职业、协同办公、众包、远程服务其实已经大行其道,也就是说“知识的溢出”比较容易了,所以高校的地域数量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
第四,地区集聚,分工协作。硅谷之所以会形成,很大原因是因为美国的其他地方形成了其他分工明确的“谷”,所以才有后来的硅谷,比如说纽约是金融中心,波士顿是生物产业的中心,德州有石油、仪器,洛杉矶地区有文娱产业、有好莱坞。分工在前,集聚在后,这一点比较重要,所以粤港澳地区在形成产业集聚的同时,也必须同步地在其他地区形成某个领域的产业集聚,这样才会成功,毕竟有分工才有重点,分工才有协作。
因此,希望地方政府不要用单一的思路来想问题。今天大家搞自贸区,所有人都搞自贸区,上海搞自贸区,某些省有十几个自贸区,如果大家都有自贸区,其实就是到处都没有自贸区。我们的建议是地方政府间可以推行我们称之为的“公共政策的市场化”思路,地方的发展规划可以在市场化的路径下去找准自身发展优势和竞争力所在,制订公共政策也可以“市场化”。
第五,移民众多。深圳就是最大的移民区,很多成果都有着移民的功劳。港澳地区,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也是众多移民、甚至是侨民的聚居地。
第六,制造业优先,先“硬”后“软”,然后是高端服务业。结合硅谷公司的经验,比如像英特尔这种公司就是靠硬件发家很硬的公司,大二学生比尔盖茨在校园里看到INTEL芯片4004很兴奋,“我要从哈佛辍学,我要去创业”。也就是说,先有硬才可能有软。中关村号称有很多软件,但是没有硬件支撑是不能走远的,所以深圳智能硬件制造的优势非常重要。接下来,就是生产性服务业、高端服务的大力发展,网络时代、智能时代,无论是“中国智造2025”,还是“工业4.0”,还是离不开服务创新。
第七,空气质量好。大家现在都往南方跑,北方的雾霾确实让很多潜在移民和人才望而却步。这的确是一个长期指标。
第八,去中心化的城市布局。这个是美国的特点,也符合粤港澳地区的情况。
第九,远离政治中心。可以减少很多摩擦、妥协的成本。虽然在任意体制下,政治成本都无可避免。
第十,经济成本、商业成本、制度成本低。相比较来讲,粤港澳地区的制度成本会更低,也会更灵活。再加上刚才提到香港已经有大量的央企,比较容易形成创新政策的影响能力和对话的“机会”和“机制”。
虽然有时候企业和政府之间很难促成一种长效对话“机制”,但是只要有“机会”,变化总是在的,所以我把它称为这可能是“第二次经济体制改革“。
第三部分,我们提了一个“中国与全球联合创新”的概念和方法论。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主席朱永新先生,和我们一起,给全国政协提一个提案,建议中国与全球联合创新。这是我们的合伙人关新先生首创的一个创新理念和高效的创新方法论。
中国离不开世界,世界需要中国。全球的创新既需要颠覆型思维与发明,也 需要开放的市场去接受各种先进技术的应用、升级与二次开发。创新一定要与应 用结合。如果说美国硅谷是全球科技创新的第一中心,我国完全有可能将自己打 造成快速应用全球创新的第一市场。今天中国在国际上领先的行业如高铁、通讯、 互联网、移动设备等,均是在“应用”的基础上发展出“创新”的。中国与全球 联合创新是我们在“共担时代责任 共促全球发展”的前提下对世界未来发展的 一个宣言与承诺:人类都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如果把造福后代放在优先的位置, 我们必须分享智慧、分享资源、联合解决世界面对的粮食、环境、健康、教育等 挑战。我们相信在一带一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战略的指引下, 中国完全可以引领全球共同建设联合创新的生态链,谋求共同发展,共同造福后 代。
【全球联合创新的定义】
全球联合创新(“全联创”)的核心思路是发掘各国创新智慧及 IP,发挥中国 的“五大优势”(市场规模,人才素质,快速制造,充足资本与政策稳定),利用 开放式创新与分享经济的手段,吸引、孵化、投资全球先进理念与科技在中国的 联 合 产业 化 、 规 模 化与 国 际 化 。
全 联 创 是 我 们在 研 究 开 放式 创 新 ( Open Innovation)以及分享经济(Share Economy)的基础上,总结了我们近多 年在中国、美国、以色列科技投资、跨国并购与合作的基础上与美国奇点大学的专家共同提出的。经过两年的调查与实践,包括研究了中国、美国、欧洲、以色列、 日本、韩国近 100 家高科技企业,30 多家基金以及一批全球知名大学,我们认为 全联创的概念与模式能被大多数国际中小科技企业及创始人接受,而这些公司往 往是未来传统经济的颠覆者与新经济的创造者。
与此同时,我们设计出“全联创 投资法”,成功地投资了近 30 家来自美国、以色列及欧洲的创新公司,例如奇点 大学、Xprize(X 大奖)、TEDx、Hyperloop、Dreamscape、Artsys360 等。2016 年我们在上海、洛杉矶及以色列举行了一系列跨境联合创新的论坛,得到许多国家 的基金及政府的支持。2016 年我国对外投资 2000 亿美元,其中投资国外科技超过 30%。如果利用全联创投资法,我们可以大量的节省外汇,同时也会吸引各国 资本利用创新方式投资在中国的联合创新。
【全球联合创新的核心是知识产权】
当前的创新是跨国界、跨学科、跨人才的竞争与合作。美国硅谷 50%的工程 师不是在美国出生的,全球最大的飞机公司是四国联合运营的,中国的改革开放 是用市场换全球的资本与技术的,这些都是跨界合作的成功案例。在科技高速发 展并有可能取代人类本身的时代,未来的竞争不是关于资产、货币、资源,而是 建立在创新基础上的知识产权与创新科技(以下简称“IP”)的竞争。正如雷·库 兹韦尔在《奇点临近》一书中写道的,“人类创造技术的节奏正在加速,技术的 力量也正以指数级的速度在增长,将在 50 年后超越人类”。
2010 年美国政府认为创新是“经济增长及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当年美国 IP 密集型行业对其 GDP 的贡献率已达到 35%,约 5 万亿美元;相比之下,我国 IP 密 集型行业对 GDP 的贡献率仅为 3%。2016 年 Clarivate Analytics(前路透社 IP 服务与研究机构)发布的《2016 全球 100 家最具创新企业》的榜单中,美国与日 本分别上榜 39 家与 34 家企业,遥遥领先。中国大陆仅华为公司一家上榜,与台湾、芬兰、爱尔兰、瑞典并列。仔细研究这些公司可以发现它们不但创造了 4 万 亿美元的收入,在研发上投入比例是最高的,结果是 IP 收入比率也是全球最高。 虽然过去的 40 年我国在各方面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发展与进步,有些行业如高铁、 通讯、互联网等领先世界,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时间较短,大学进入中国不过百 年的时间,应该承认我们在很多领域还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在众多科学技术方 面还缺乏核心专利与技术。
科技进入指数型发展阶段,其主要特征就是技术壁垒与成本降低、全球化利用率大大提高,领袖科技被淘汰的速度从过去的 15 年降到 5 年。同时 IP 的保护 与争夺更加剧烈,中小企业挑战与颠覆大公司的情况也在不断的发生。一些科技 强国如以色列、英国、北欧等由于本国市场小,并不了解大国市场的需求,造成 大量的科技研发浪费。据统计全球 IP 只有 2% 被产业化。全联创是我国快速追赶 世界先进科技的一条宽路,也提供给我们弯道超车的机会。谁拥有 IP 就拥有创 新与先机。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无论在互联网、物联网、通讯与交通、 制造与资源、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健康与医疗方面都是全球最大的市场。中国需 求是全球创新界梦寐以求的市场,加上很多的硬件要依靠中国快速的生产能力, 造成我国是得天独厚的联合创新中心。我们因该充分认识人才与 IP 在创新中的 关键作用,并在 IP 的价值观、保护观及利用观上关注以下几点:
(1)创新科技的快速淘汰率加快 IP 快速产业化的要求,IP 保护最好的手段是 联合创新。
(2)现有的国际 IP 保护机制已完全落后科技创新的步伐。IP 的登记、保护及授 权等方面必将面临革命性的颠覆,将向数字化、证券化及虚拟货币化方向 快速发展。
(3)中小科技公司将是 IP 制造者,他们更加具备冒险精神以快速对接资本、市 场及应用的需求。
全联创是对应 IP 市场变化最好的武器之一。所以我国如果要从制造大国转 型为创新大国,首先应从 IP 的创新及拥有权、使用权开始,并在充分利用国外 先进 IP 的基础上,逐步打造完善的全联创生态体系的建设,最终成为发展创新、 发展应用的强国。我国在鼓励自主开发 IP 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全球 IP 的追踪与 投资。韩国与日本政府都建立了投资全球 IP 的基金,我国可以利用在中国联合 创新的方法同时实现 IP 的拥有与产业化权利,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立全球联合创新的生态系统】
全联创是全球合作的一个新的试尝,尤其在 IP、境内外联合投上以及跨境共 享共赢上挑战我们的传统思维。全联创的基础是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联合创新的生 态系统,主要包括三大功能 :(1)全球共享创新 IP 服务平台;(2)跨境 IP 专 业投资与服务;(3)全联创孵化基地。
(1)全球共享创新 IP 服务平台
IP 保护与应用需要创新。我国快速的经济增长同时带来了一些“夜郎自大”、 “闭门造车”与“剽窃山寨”心态与方法, 这些短视的生存方式必须要有彻底的 改变。 中华民族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智慧, 我们如何对待他人的 IP 将来别 人也会用在我们的身上。我国已经设立了较为完善的 IP 保护体系。我们建议国 家在教育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及处理产权纠纷上建立长远的世界观。不仅要保护民族企业的利益,也要同时保护所有在华企业的利益。应当看到不久的未来来自 我国的 IP 也会大量进入世界体系,故我们要联合全球各方,在 IP 的保护、产业 化及全球化上不断创新,跟上全球发展的步伐。
我们可以联合国际资源开发全球科技与 IP 服务云平台。该平台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及区块链功能实现全球 IP 的检索、登记、保护、授权、融资、交易等功 能。同时该云平台聚集了 IP 生态链上全部专业服务机构(专利、法律、公司服 务、仲裁等),并可将 IP 虚拟化、资本化、分拆化以达到充分利用先进 IP 的目的。
建成后,该平台可以:1)对接海外 IP 资源(企业、投资公司、大学、科研 机构及个人)来中国寻找联合创新的合伙人及企业;2)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全球 IP 在中国完成注册、授权、保护、传播和资本运作;3)向国内各级政府、各大 创业基地、上市公司、初创企业和科创人才,提供优质 IP 与需求的撮合服务,为 联合创新提供合伙人、场地及产业化服务。
(2)跨境 IP 专业投资与服务
投资创新也需要有创新的方法。各国政府都在鼓励创新,但服务这个领域的 政策、金融及退出机制还是传统的、本地化的,非常需要“被创新”。例如在投资 创新方面,全球范围内追踪、投资及服务高科技产业上的 VC/PE/投行的比例不 足 1%,完全跟不上科技发展的需求。在某些大公司控制的垄断领域,最先进的科 技往往占领不了市场,出现大量的近亲繁殖、急功近利、欺骗财政式的潮流。
全联创的创新投资法打破了本地化投资创新的界限,专注投资可在中国产业 化与商业化的科技与 IP,我们称为“全联创投资法”。比较传统的 VC 与 PE,全 联创投资法不但大幅降低了投资风险(专注投资技术成熟公司及其 IP),同时又 提供了多退出机制,提高了投资回报与变现能力。更重要的是,全联创投资法让 投资方成为“稳定三角形”的重要一角,大大提高了跨境联合创新的成功率。我 们已利用该方法投资项目超过 30 个,目前英国、以色列、韩国等政府基金正在 研究利用全联创投资法推广该国企业来中国联合创新。
我们建议国家设立“全球联合创新的母基金”,专业向具备全球化投资能力 的基金提供资本。这些资本可以加速我国投资全球科技与 IP 的能力,又可以建 立广泛的联合创新渠道,为将我国建成全球联合创新的中心提供了捷径。2016 年 中国对外投资与并购已超过 2000 亿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用在收购科技公司 上。我们认为全联创的投资法将为中国企业寻求先进科技添上另一个翅膀,并为 国家与企业节省大量资本与外汇。对地方政府引导及产业基金来说,全联创投资 法可进行分行业、分阶段、批量化的投资。例如专注投资工业 2025,3D 打印或医 疗器械等科技及 IP,建立集群产业升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