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沈阳医保案发后的感想

李日忠 原创 | 2018-12-03 15:56 | 收藏 | 投票

 日前,有媒体曝光了沈阳市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雇没病的人住院骗医保,引发社会高度关注,闹得沸沸扬扬,刑拘37。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还亲临现场指挥督导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并要求重拳出击、坚决打掉、决不手软,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其实骗保这事历来就有,不是今年才新发现,只要到网络搜索就会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其他国家也有。但是,大家忽视的是这样的骗保比比皆是,沈阳市的案例早在几年前就普遍存在,只是发现的少,查处的少,为什么会这样呢?依我的了解和分析,主要是钱是国家和参保人的,很多的时候是医保人员与医疗机构联手、指导医保定点单位骗保,沈阳刑拘的人员里面就有医保工作人员。

一、医保骗保的主要表现

目前暴露出来的骗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病人骗保。小病大治,无病也治,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农合,由乡镇卫生院忽悠参合人员住院骗保;无须住院病人、无病的社会人员伪造病历骗保,前者较多,后者早些年发生过,现在较少;病人冒名骗保,未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人员,用参保人员身份住院骗保,这种很大程度上医院是知道的,医院在有意配合病人或为病人提供帮助。二是医院骗保,医院是骗保的大户,无论病人骗保还是医院自己骗保,都离不开医院这环节,因为没有病历和住院发票无法报账。这种形式最多,有开药换食品或钱的;有小病大治的;有像沈阳市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雇没病的人住院骗医保的(其实老年人多少都有病,只不过很多病不是一定要住院而已);有直接买参保人员身份证做假病历骗保的。三是药店骗保,药店是骗保的中户,药店骗保主要是配合病人骗保,吸引病人买药。形式简单医保卡全家通用,这点也算不上骗保,个人账户的钱本来就是自己的,用自己的钱为全家购药未尝不可;有开药换食品、日常用品或钱,这种现象比较多。四是医保工作人员骗保。从财务制度来看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但是以下几种情况就难说了,医保人员入股或亲属办药店,入股民营医院;医保人员协助定点单位骗保;核算时骗保,等等。

二、目前职工居民医保的运行模式

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通过改革,国家成立医保局,统管新农合、居民和职工医保,并且将药价定价也由医保局管理。现在预计的运行模式是病人缴医保费看病住院买药,医院、药店管看病、卖药,医保局管付钱,税务管收钱,卫生健康委管医疗质量,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管药品质量、价格。这似乎很顺畅,但是实际情况是,一直以来医疗市场比较混乱,药价虚高,质疑声很多,医闹很多,药品重度案件时有发生,小案件经常发生,第一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因药品质量枪毙,最后一任国家食药监局长因药品质量引咎辞职,我认为这里面一个比较大问题是付钱的不问质量,管质量的不付钱,管药的脱离使用环节。为什么这么说呢?卫生健康委,原来称卫生局或卫计委,一边在审批医疗机构,举办医疗机构,国有医疗机构就好像是自己一家人,不是亲戚朋友都在医疗机构上班,就是自己曾在医疗机构上班,甚至昨天是医院院长,今天刚刚变为卫生局长,会下严格管医院吗?再者卫生局几乎没有钱给医院,医院会服你管吗,医疗质量是很难提升。药监就更难监管医疗机构了,一个是《药品管理法》对医疗机构法外开恩,监管不与药店同一要求,另外是药能否上市关键看临床试验情况,临床在哪里,还不在医院。现在临床数据造假严重,药贩子天天围着医院转,很少看到药贩子围着药监人员转的,除非是立案查处他的供货单位,其实大家都是围着“钱”在转。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医院主要靠检查和开药生成,看病无法保障医生的工资。

三、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以从保障医疗质量和药品质量安全入手。

医保基金安全不外乎用优质高效的医疗质量和药品质量治疗病人,而尽可能的付出较少的资金成本,尽可能的减少资金的浪费和被非法骗取。因此我认为,要把医药有机的结合,再与医保有机结合,通过医疗——药品——保险形成有机整体,才能良好运行。具体的方式是卫生部门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市场监管交给药监部门,提升药监部门的监管人员和能力。药品是特殊商品,把药品交市场监管,通过这几年市、县以下的运行来看,严重弱化了药品的监管。从医疗质量、药品研制试验、销售使用及医保运行监督由药监管理(可以称作“医药监管部门”),价格测算,医保付费在医保部门,这样一家管监督、一家管执行,而卫生管医疗资产和开办,这样能有效的把医、药、保开展和推进,可以发挥以下优势:

1、确保医疗质量的有效落实。医保部门参与卫生部门制定的医疗规则,确保医疗质量规则的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并且加强监督落实。由于要医保部门对医院已经开展医保病人治疗进行付费,医保部门必须全程查看病历监管医疗开展情况,在这过程中医药监管部门可以很好的检查医院医疗质量的开展情况,而不像卫生部门一样蜻蜓点水,没有时间没人手,有人手也是医院抽调。

2、确保药品质量和流向安全。不论医疗机构用药还是药店卖药,医保监管都要检查药品的价格和药品流向,质量和价格一般是成正比的,如果出现异常,就可发现其中的端倪。如质差价高,是不是假劣药品,还是故意为之;一种药品突然大量流向一个病人又退回;药店检查发现有收购药品嫌疑,是哪个医院开出?这些都关系医保基金的安全,也联系着药品质量的安全。

3、减少检查层次和单位。卫生部门要检查药品、医疗质量,药监部门要重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顺便看看医疗运行情况、医疗质量)、医保要检查资金流向、医药服务价格。如果能整合一家,一件事尽可能给一个部门管理,那么就可以形成卫生办医院、税务收医保费、医保付费、医药监管部门监管运行。做到收支两条线,管办分离,引进第三方机构监督:监督方不管钱,既监管医院运行,又监管医保费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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