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查违纪又查违法 全国省市县监察委全部成立

翟智高 转载自 新华社 | 2018-02-26 22:50 | 收藏 | 投票

 既查违纪又查违法 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丰富和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宪法依据,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证。

 

    2月25日,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至此,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

  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值得铭记的时刻。随着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委的全部成立,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迈过关键性节点,一个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

  全面推开、深入推进——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

  2月2日,福建福州,省委省政府大院门前,车水马龙,人流如织。上午11时整,随着“福建省监察委员会”白底黑字牌匾上的红绸布缓缓揭开,福建省的省市县三级监委全部组建完成。

  没有横幅标语,没有花篮庆贺;列队,揭牌,鼓掌……整个挂牌过程,简朴而庄重,印证着这一“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平稳而有力的步伐。

  1月30日下午,兰州,甘肃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1月31日上午,长沙,湖南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1月31日上午,合肥,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1月31日上午,南昌,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

  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各地监委组建成立的消息不断更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一步一铿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11月,改革大幕正式拉开。改革以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为首批试点,为全国其他地区改革推开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提出要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2017年10月23日,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

  自此,党中央打响“发令枪”,一支支由党委书记挂帅的“施工队”迅速组建完成,各地改革迅速行动,蹄疾步稳推进。

  ——党委担起改革主责,党委书记担任“施工队长”。

  改革牵一发动全身,“一把手”至关重要。

  与北京等3个先行试点地区一样,全国其他28个省区市均按照党中央要求成立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通过“书记抓”“抓书记”,把责任层层传导下去。

  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多次主持召开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谋划推动改革,并深入到县纪委调研指导;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多次主持召开省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谋划改革,审议全省及各市(州)实施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江西省委书记鹿心社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们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为确保改革部署如期见效,各“施工队长”不仅总揽大局、统筹谋划,更站到改革第一线,对职能划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等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过问、着力解决。

  ——纪委担当改革专责,全面抓好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力、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强化担当精神,以“绣花”功夫把改革试点方案抓实抓细,确保“施工”不走样。

  新疆乌鲁木齐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把制定运行工作规程、操作指南作为第一步,同步设计常用文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起诉意见书,编制线索处置、执纪监督等流程图,以及提前介入审理的办法;

  福建省纪委建立领导分片督查机制,省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对全省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84个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查,确保改革试点不发散、不跑偏、不走样;

  浙江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实践、狠抓制度建设,出台了24项制度、45类法律文书和79个业务样板,基本建成一套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监言监语”制度框架……

  ——抓好改革统筹协调,既保改革“工期”又保改革质量。

  “2018年1月10日前,依法产生市(州)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2月10日前,依法产生省、县(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

  走进四川省纪委机关,一张张挂在办公室墙上的“工期图”格外醒目,图上清晰列明了推进改革的重要节点。

  设定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时间节点具体到天、任务落实到人”,这是多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个亮点。

  “我们注重在改革中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审议研究通过了20项工作制度,确保在人员转隶之后,各级监委能够立即按照制度运转起来。”四川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说。

  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同步进行,一方面自上而下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又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川探索将各级监委主任提名为上一级人大代表人选,福建将全省“两规”点统一升级改造为留置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安全管理和人员看护……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

  1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监委主任。这是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选举产生的首个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

  2月11日,青海省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产生。全国省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

  2月13日,河北唐山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全国市级监察委员会也全部完成组建。

  2月25日,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揭牌。至此,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

  上下同欲者胜。改革蓝图正在神州大地上化为一个个生动的实践,再次彰显出重大改革的速度和效率。

  人员融合、工作磨合——打造全新体制机制

  如何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在机构组建的基础上,关键要做好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实现反腐力量的全面深度融合。

  ——牵住“思想转隶”牛鼻子,做好政策保障、凝聚改革共识。

  改革绝不会一蹴而就。对改革认识不清、对个人前景迷茫疑惑、对待遇保障有所担忧……确保转隶人员的思想稳定,是将转隶工作做实做好的基础。

  人员转隶,首先是思想的转隶。会议动员、调研座谈、实地走访……几个月来,各地纪委与检察机关针对转隶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转隶人员拥护改革、投身改革。

  山西开展与转隶人员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消除检察官“脱掉制服转换角色后有些不知所措”的陌生感;河北承德成立拟转隶人员临时党支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我们对转隶干部进行了百分百家访,与转隶干部和家属谈话谈心,了解他们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倾听他们的所思所想和实际需求。”福建泉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邓安娜说,解开思想“疙瘩”,才能做到“进一家门、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实行“1+1〉2”的人员配置,混合编成、优势互补。

  四川德阳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龙永是一位从事了20多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资深反贪局长”。

  “以前的思维是要把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转隶后反腐败的主题没有变,角色发生了转变。纪委是政治机关,不仅要拔烂树,还要正歪树、治病树,保护整片森林。”他说,作为一名转隶干部,必须要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纪委工作像老中医望闻问切,关注全身心的健康,注重惩前毖后,防患于未然。”厦门湖里区监委转隶干部赵亮打了个生动的比喻。

  监委成立后,新岗位新使命也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在法律业务方面也有本领恐慌。”福建泉州德化县纪委监委五室副主任徐财金坦言,以前只要查清违纪事实,对涉嫌犯罪的就可以移送检察院侦查,现在必须“一竿子插到底”,既查违纪又查违法,证据要达到直接移送司法机关的标准。

  如何实现检察院转隶干部和纪检干部的优势互补,是纪委监委班子必须思考的问题。

  为加快推进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思想、工作、业务等方面的全面融合,各地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普遍进行了人员“交叉配置、混合编成”,绝大部分转隶干部充实到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得到加强。

  以广东为例,改革后,广东省纪委监委设立24个内设机构,其中执纪监督部门7个、审查调查部门6个,以及1个专司追逃追赃部门,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人员占比增加了10%,达76%。

  “机构挂牌、人员组建,只是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还要做好从‘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文章。”杭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振丰介绍,杭州2017年6月开始举办年轻干部夜学班,通过全员集中专题培训和年轻干部每月一至两次的夜学,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融会贯通,提高了队伍战斗力。

  ——再造工作流程,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

  在机构设置上,各地以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实现省市两级纪委监委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通过划分职责和权力边界,实现权力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监督,运用“四种形态”,延伸监督触角;审查调查部门负责线索初核和案件办理,不固定联系单位和地区,一事一交办,一案一受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发挥中枢协调作用,加强对依法依规办案的监督,对线索进行统一归口管理……

  “信访室集中管理所有信访举报,力求各个渠道来源的信访线索一个不漏。通过集体会商机制,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将线索重新回炉,重走程序,进行分流,强化内部监督。”浙江绍兴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吴海洋介绍说。

  在各地改革实践中,各级纪委监委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严格遵循决策和审批程序,建立重要事项向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过程中通过文字和视频形式全面留痕,使监察职能履行全过程有据可查。

  浙江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表示,在机构设置和业务运行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将进一步强化纪委监委自我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严防“灯下黑”。

  形成合力、效果彰显——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月4日上午9点,四川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并挂牌。会后,市监委即召开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依法对大英县副县长陈小平采取留置措施。在采取留置的24小时内,市纪委、市监委分别将纪检、监察《立案决定书》和《留置决定书》送达陈小平工作单位,并通知其家属。这是四川省实施的首例留置案件。

  挂牌即开局,开局即开工,改革无空档,反腐不停歇。遂宁的案例在全国并不鲜见。

  1月6日,山东首家监委菏泽市监察委员会成立,2天后对菏泽职业学院副院长周俊举采取留置措施;1月19日,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5天后对该区住建局局长唐龙采取留置措施;1月31日,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不到10天对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非中共党员)采取留置措施……

  监委一成立即高效履职尽责,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威力得到彰显。

  监察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黑龙江监察对象数量从改革前的29万人增加到105万人;福建监察对象数量从22.48万人增加到74.21万人;广西监察对象数量从30.5万人增加到90.3万人;新疆监察对象从22.1万人增加到116万人;江西监察对象从46.6万人增加至116.5万人;天津监察对象由9万人扩大到60万人左右;贵州监察对象从22万人增加到60万人;安徽监察对象从24.7万人增加到58.9万人;宁夏监察对象从5.6万人增加到23.3万人……

  从多地新成立的监委办理的留置案件看,留置对象不少是原来党内监督覆盖不到的人群,其中既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或职工,也有公办的科教文卫体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还有农村社区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监察对象的“扩容”,体现的正是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改革初衷。

  反腐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反腐败资源力量高度整合、执纪执法顺畅衔接。

  2月9日,福建首例留置案——泉州市德化县某国企两名财务人员涉嫌侵吞上千万元资金用于赌博的案件,经德化县监委近1个月的调查结案,移送检察机关。

  “实战是最好的融合。”德化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明义说,由于此案涉案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外查外调的工作量非常大,仅查账目就达4万多笔,整个案件卷宗近两百卷。监委工作人员和检察院转隶人员高效配合、各展所长、连续作战,同时商请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半个月介入熟悉案情,在证据的补充和固定方面提出建议,保证了案件在短时间内就顺利移送。

  “完成人员转隶、机构组建,只是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步,尽快实现监委高效运转才是关键。”福建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说,改革之后,原先分散的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力量整合起来,形成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有利于攥紧拳头打出去,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好成效。

  在案件查办中推进人员深度融合,在案件查办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改革实践进一步证明,以往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以往职务犯罪多头调查、重复劳动局面得以彻底改变,监察机关调查、检察机关起诉与审判机关审判三者“协作更高效,制衡更有力”,反腐败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挂牌不到一个月,已有27人主动交代问题;黑龙江佳木斯市监委已对5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其中2起案件从立案、留置到移交检察机关历时仅一个月;2017年杭州市共采取留置措施31人,留置时间人均43天,而2016年“两规”用时加检察机关侦查用时人均129天,缩短了三分之二;2017年北京共立案3585件,给予处分3215人,全市立案数、处分数等均再创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新高……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个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所蕴含的制度优势正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个人简介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曾长期在科研部门工作,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攻关研究项目,成果记在史册里。哲人有训:“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爱好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多学科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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