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消费资本论实践必须要突破的三大改革攻坚深水区

胡伟新 原创 | 2018-05-03 08:50 | 收藏 | 投票

                                                  实践消费资本论需要实践中必定遇到和需要突破的三大改革深水区和三大障碍

编者按: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老资本论中说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为了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而不惜采用一切手段,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民营企业的企业主部分甚至是作为共产党员也变成了资本家,难道我们共产党员也要来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吗?显然不应该,但是剩余价值怎么分配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操作方案,但难道我们就不应该突破西方理论进行实践吗?消费资本论就给我们东方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和思路。

目前东方经济学的一大成就就是突破了西方经济学关于消费者不能分配生产产生价值的理论误区,东方经济学则认同消费者应参与社会生产分配分红的全过程,也就是习主席提到的,人民群众应当对于改革成就要有获得感。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获利到底怎么操作,消费额度是如何界定而不会导致庞氏骗局泛滥,的确是谨慎但必须闯进的一大改革攻坚区。

      这实现这一获得感,不是靠中央政府来发补贴或者发贷款来实现,因为任意一项补贴和贷款发放,先不说审批前讨论的难度,就是发行到达老百姓手中的时候,核准资格发行成本本身就很高。所以不可行,更多的是靠改革开放的政策来推动经济改革的发展。消费资本论的突破,就提供了一个既能突破市场经济中货币定义局限,又能突破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理论中只能资本家独享利润,从而将剩余价值变成全民共享的工具?。

       然而,消费资本论的实践推行,又一定会动到目前很多已经拥有资本的阶层的利益拥有者的奶酪,因此他们会利用目前很多人的茫然和无知,对抗消费资本论的实践,尤其是西方国家的顽固坚持传统资本主义理论的经济学家的理论体系和观念甚至利益,因此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是利益集团之间甚至国家之间的利益调整政治问题。

但是在实践中要推行消费资本创富理论,又必定要改变目前的几大障碍:

1、如何重新定义传统的过时的非法集资定义与现在的只要不会导致庞氏骗局危险的合法集资定义,关键在于如何区分和划线拉动经济发展的合法集资又掌握不同于导致庞氏骗局的非法集资的界限?

我们回想当年邓定义小平同志推动中国的改革的时候,当时很多的举措不仅仅是违法,甚至是违反当时的宪法,因为因为当时的宪法前提是要坚持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所谓继续革命(不允许发展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而不是现在所说的人民民主专政,然而拉动经济发展需要合法集资而不是导致庞氏骗局的非法集资。

广大企业主作为一个阶层,发展起来了。而今天的经济想要再发展,就必然会涉及到经济投资领域,而要发展经济投资的活力,就必须放开民营资本与生俱来的获取合法资金支持的权利,而客观上国际通货膨胀尤其是美元压力的压力已经传递到中国,所适当原有的非法集资的概念和法律规定,就必定不适应现有的改革需要,所以必须重新定义。适度放任和适当监管都要抓住。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如果仅仅是放开放任集资渠道无限增加,不去界定合法集资和导致庞氏骗局的非法集资,又必定会让社会的一小撮投机分子圈钱出现跑路,盲目开快车莽撞分子不知适当时候刹车控制消费帆速度的很多机构不利于社会稳定。

这是需要十分高超的领导艺术的事情,这是第一。

从很多消费返利盘因为设计商业模式时触碰到了可能导致庞氏骗局的高压线而被打倒,但是,不能否认有的消费返利盘思路是正确的,但是也被取缔了。

2、老百姓投资为稳健,靠谱渠道不应当仅仅是房地产,千军万马一起过独木桥,任志强老先生正是看到这一点,又开始叫嚣房地产的狂涨论,显然全民投资房地产化是不利于全国国家综合实力增加的,因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不是靠盖房子来实现的,如果那样的话,许多中小国家不用发展科技和经济,只要盖房子每人十套就可以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了,显然,一个国家良性发展投资渠道不能单一并且要多样化:投资存款、股市、消费市场、房地产市场,我们一一分析:

(1)存款和债券:银行的存贷最高利率是否应当调整出不高于2---10%的区间,应当可以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将非法集资的可参考的银行基准利率调整到10%以上。但是,不仅存款收益跑不过CPI增加值,债券的收益也跑不过CPI。

(2)投资股市:股市是来自资本主义世界的一个工具,在中国实用这么多年以来,毁誉参半,股市创办的初衷原来是为了解决投资人操作的便利性问题,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投资的网络工具异常发达,投资的中间环节不断减少,所以股市的存在意义不是像以前那么重要了,同时由于中国股市的信息严重的不对称性,股市目前的监管受到人为的干扰因素较大,对投资人严重不负责任,使得股市的赌博性增大(注明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都说中国的股市就是赌场),而要完成股市的规范如何规范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执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变成一对矛盾,所以股市不是普通老百姓最佳公平的投资渠道,没有客户做基础也就是没有人买单,股市只能不断下滑探底。

(3)让消费者来作为投资者,作为消费者也就是面临:股市信息严重不对称,股市信息披露不健全,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反而成为一个更加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老百姓边消费边投资,就是预期消费高消费投资的合理的选项。

(4)投资房地产消费:纵观历史,房地产投资是只赚不赔 的投资,但是,目前已经将地产价格超高到无法承受的地步,目前抢购的原因恰恰是二手房价太高和一手房价太低倒挂,为防止开征地产税造成房价突然下跌,要实现软着陆哦仍然要靠消费返利。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乃至全球的存款利息是不高于5%的,起始原因就是在几十年前实体经济条件下银行的放贷利息不高于10%,同时有目的就是为了逼出存款,发展投资资金规模,而随着经济特别是金融经济的发展,很多金融投资人为了投机赚取高额利益,借助不够完善的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大肆借款,获取了超额的利益而给予银行的回报很少,而银行的放贷利息仍然是上世纪80年代实业条件下参考的利息,实际上金融投资业也在赚取银行的进一步超额的利差,而银行业无可奈何。

 

3、重新定义传销的定义:现在很多人,加以借助老传销的定义来打击新销售模式 敛财,而很多企业由于不具备组建销售队伍的能力,但是对自己的产品有信心,愿意让利给广大消费者和分享者,所以只能尝试用所谓传销的方法销售,但往往会步入所谓传销的违法误区。

这里有必要说说传销一词的来源

          众所周知,赋予传销一词贬义是中国的发明,西方国家是没有传销一词与直销一词的区别的,传销的定义来源于上世纪80年代中国,当时的美国安利进入中国,实际上是第一家传销的直销公司,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直销,加上直销前期本身都有一个传销模式同样的同化和疯狂的必需过程,就类似今天人们说的被洗脑的,实际上直销和传销本质上是一个东西,现在的客观实际就是,有直销牌照的就可以大肆发展传销队伍,而没有直销牌照的就不能发展传销队伍。这本身就否定了人们被洗脑后还会回归到理性销售的行业。而现在法律仍然规定,传销是一种犯罪,而有直销牌照的公司就好像获得了特许经营资格一样可以堂而皇之的犯罪,而如果是刑事犯罪,就不应当允许同一个目的的同一个行为能够继续,所以传销这个名词本身就应当被重新定义。

目前无论是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都迫切需要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才能让经济走出低迷,目前共享经济已经像星星之火一样呈现出只是燎原的发展势头,实践证明,共享经济能够实现国家和社会资本的在有效配置,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共享经济的前提就是整合闲置资源,其实闲置都是相对而言的,尤其对于资本而言,更是如此。当有利益可图时候,就不是闲置资本,当无利可图的时候,就闲置资本,显然一个国家要发展共享经济,不能让闲置资本太多,这也是发展经济的必然改革。而消费创富的目的就是让资本的消费功能和投资功能整合在一起,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由于社会的很多阶层,尤其是法律的极端滞后,致使金融领域的改革一直突破不了这三大禁区。

 

背景资料:凯恩斯说,用通货膨胀的办法进行财富转移,妙就妙在“一百万人中间,也未必能有一个人,看得出问题的根源。”根据历史的经验,不管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通缩,不管是经济景气还是经济萧条,只要你持有货币,就面临着贬值,这个结论未免太残酷,但现实就是如此。

  通胀是一种粗暴的财富转移,通胀使社会财富转移到富人阶层,因为富人一般是负债投资,使用杠杆,钱生钱速度更快;那么,穷人是否也可以使用杠杆?不能,因为这是有门槛的,要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有抵押物。中产阶级可贷款买房,这是唯一使用杠杆的地方,其他方面要从获得银行低息贷款似乎也不太可能。而穷人习惯储蓄,厌恶风险。在通货膨胀过程中,负债者受益,储蓄户受损。所以,流动性过剩威胁最大的也正是普通居民。

  为了安全感,老百姓拼命存钱,以备不时之需,实际上财富在流失却浑然不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计算一下,现在的100万元,10年后究竟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20年后呢?结果会让我们有真正的危机感。

  1980年到今天,30多年时间里,中国的广义货币供应量M2的年均增长率约为22.45%,中国真实的年通货膨胀率约在11.9%。如果按照这个数据计算,我们大致可以算出两种模式下现在的100万元,10年后和20年后分别相当于今天的多少钱。如果按货币供应量计算,分别为13.19万和1.74万。如果按通货膨胀率计算,分别为32.45万和10.43万。

个人简介
第一人:提出防控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要创新变被动为主动,为脱下口罩做准备。 第一人:旗帜鲜明的指出房地产税是西方价值观下的产物,从征收的后果实际和理论论证出中国不应征收房产税。 第一人:建立人民币区块链侧链侧链: 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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