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过的是真叫个舒服了,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哪都不能去,连澡堂子都进不了,真的只剩下半条命了。
前有SRAS,是吃什么果子狸,后有新冠肺炎,又不知道是因为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
真心建议刑法新增加一条罪名:乱吃野生动物致大规模疫情爆发罪,建议判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这是人祸不是天灾。
烦请专家学者们研究一下“口腹之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吃那些从没吃过的东西呢?是不是傻?
物欲横流,沟壑难填么?
在这里就不去讨论吃出来的“瘟疫”到底带给社会多大的损失了,因为生命是无价的。
如果自己无法管住自己的嘴,那么就让制度来填补这个空白吧!
如果连制度都无法填补,那么意外还会再一次发生的。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悔之晚矣。
虽然可是因为但是也许可能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