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隐性知识分类研究

焦玟 原创 | 2021-10-26 13:41 | 收藏 | 投票

 在隐性知识分类方面,哈佛大学的戴维•帕金斯教授将隐性知识分为五类,分别为情感方面、身体方面、言语理解、社会习俗方面和专家拥有的隐性知识[1]。英国苏赛克斯大学的厄劳特教授提出隐性知识包括人们与情境的隐性理解、行动中的隐性知识和支持直觉性地制定决策的隐性规则[2]。日本学者野中郁次郎从认知学的角度将隐性知识分为心智模式和技能[3]。国内学者罗雪认为从主体层次的角度来看,隐性知识可以分为个体的和组织两个大类[4]。虽然目前对隐性知识的分类种类形式较多,但都是学者在自己所研究的包括认知视角、知识管理视角等领域完成的,缺乏对隐性知识的全面分类。

钟义信教授在其“信息-知识-智能统一理论”中提出,一个高级的智能系统必然要面对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认知,即如何将外部世界存在的客体信息转变成为知识;二是在转化知识的基础上面向目标由知识再生为智能策略 [5]。依托钟义信教授的知识理论框架,结合野中郁次郎的分类标准,将旅游规划中的隐性知识分为以下两个主要类型:

1、规划技能方面

规划技能性质的隐性知识是指规划个体或组织在旅游规划实践中获得的技能、经验和技巧等。基于钟义信教授的信息-知识-智能理论框架,主体与客体、主体与另一主体交互时所产生和传递的隐性知识可视为基于身体的隐性知识和基于言语的隐性知识。旅游规划中主要涉及的是规划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隐性知识共享,即基于言语理解的旅游规划隐性知识。波兰尼提出语言的逻辑本身以及运用方式本身就带有隐性色彩,旅游规划过程中规划主体与其他主体交流时的语境、语义、甚至是肢体语言,都包含着大量难以言述的隐性成分。     

2、规划认知方面

规划认知性质的隐性知识指的是规划主体与规划客体接触和作用过程中产生的直觉、灵感、价值判断、心智模式等,也包括组织文化,规划认知性质的隐性知识分为三个类型。个体元认知类在旅游规划中主要体现为规划个体学习、记忆、掌握和反思规划基础知识的过程与技能,这类隐性知识目前在规划中体现得较多的是组织内传递,即经验较少的学生受经验丰富的专家“潜移默化”影响,是学生快速习得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同时规划团队组织内的管理文化也会对个体的元认知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规划目的地自发形成的社会文化习俗往往会在旅游规划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影响着规划主体,从而使规划主体接收隐性的规则和习俗并形成记忆,这就是规划目的地社会习俗类隐性知识的形成与传递。意志类隐性知识一般体现为规划个体在规划过程中逐渐习得的性格、意志、动机等心理特点方面。这些非智力因素综合起来构成规划个体在规划过程中所学习到的“情商”。

从主体层次看,旅游规划隐性知识也可以分为个体的隐性知识以及组织的隐性知识两类。个体的隐性知识主要是指内隐于旅游规划人员个人头脑中的直接经验、策略技巧或者思维模式,与所有者不能分离,依附于认知主体而存在。组织的隐性知识是指在旅游企业、旅游规划公司、政府文旅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中形成并长期存在的一些组织常规制度与文化,包括组织内潜移默化的价值观、组织成员的心智模式及团队的默契等。

参考文献:

[1]SVEIBY K E. The intangible assets monitor[J]. Journal of Human Resource Costing and Accounting,1997,2(1):73-97.

[2]Machael Eraut. Non-formal learning and tacit knowledge in professional work[J]. 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Psychology,2000:113-136

[3]王连娟.隐性知识管理文献综述[J].情报科学,2006(04):636-640.

[4]罗雪.知识传播有效性理论及其路径[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6:5-7

[5]钟义信.知识论:核心问题——信息-知识-智能的统一理论[J].电子学报,2001(04):52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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