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姬朝遠
2008年6月11日至14日,海協會與海基會在北京成功復談,中斷9年的兩岸制度化協商得以恢復。同年12月15日,隨著兩岸空運、海運直航和直接通郵同步實施,“三通”終於從夢想變成了現實。今年10月4日,台灣民進黨重量級元老謝長廷以私人身份飛往大陸,進行5天4夜的返鄉祭祖之旅,10月6日在中國社科院台研所表示兩岸應秉持誠意和善意,解决彼此間文化、制度、政治等差異。兩岸“三通”的實現,民進黨重量級人物登陸,似乎顯示著澳門在兩岸統一進程中所起的作用正在淡化,“澳門模式”完成了歷史使命。果真如此嗎?
角色不容忽視
事實上,澳門在兩岸關係發展中仍然扮演著重要角色。這方面的具體理由是顯而易見的。
一、“澳門模式”仍具現實意義。民進黨執政期間,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致使兩會協商的大門未能開啓,兩岸關係交惡。大陸在當時發展出一套“行業對行業”、“團體對團體”在澳門商談的新模式。2005年1月15日,以中國民航協會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副理事長浦照洲爲首的代表團與以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樂大信爲首的代表團,在澳門凱悅酒店經過兩小時協商,達成了2005年春節包機以“雙向、對飛、多點、不落地”方式展開的協議,打破了56年海峽兩岸沒有直接通航的僵局。對於此次“民間白手套”完成澳門春節包機協商的成功經驗,台灣媒體稱之爲“澳門模式”。在兩岸政治僵局難解的現實下,“澳門模式”開創了兩岸事務性議題的常態化協商平台。
雖然2008年3月28日馬英九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和談開啓,但是台灣政黨輪替的政治生態,尤其是民進黨台獨綱領的堅持和台獨勢力的發展、外國分裂勢力的插手,給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注入了不穩定的因素。著眼於兩岸民衆往來的實際需要,在政治障礙無法消除的情况下,“澳門模式”成爲兩岸關係發展中的可能選項之一,澳門在兩岸關係中的角色不容忽視。
二、澳門是台灣民衆觀察“一國兩制”實踐的重要視窗。台灣實施的是“三民主義”政治制度,隨著政黨輪替的憲政實踐,其經濟、政治發展取得了明顯成就,可與世界發達國家或地區相媲美。相比之下,大陸的社會主義處於初級階段,尚需要長期發展。首先,我國原來處於經濟文化落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沒有經歷過資本主義充分發展的階段,生産力發展水準以及經濟的社會化、市場化、現代化的程度,都遠遠落後於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這就必須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應有的發達的生産力基礎,提高經濟的社會化、市場化和現代化程度,實現工業化。其次,建國以來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大陸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總的說來,人口多、底子薄、地區發展不平衡、科技教育文化落後、人民生活水準較低、生産力不發達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社會主義制度還不完善,經濟體制還不成熟,民主法制還不够健全,封建主義、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小生産的習慣勢力在社會上還有廣泛的影響。第三,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隨著世界範圍的科技革命迅猛發展,一些發達國家的生産力獲得高度發展,新的經濟增長方式不斷出現,在進入21世紀時知識經濟已見端倪。這就使大陸要實現的現代化更具艱巨性和複雜性,必須經過很長的時間才能真正建立起成熟的社會主義所要求的物質技術基礎,而在這之前只能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社會制度不同、發展情勢不同的海峽兩岸,採用什麽方式才能創造“和平統一,互利雙贏”的效果?毋庸置疑,澳門“一國兩制”實踐是台灣民衆感受、認知國家統一模式和後果的重要示範點。《澳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實施資本主義制度,“一國兩制”至少50年不變。需要指出的是,“冷戰時期”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大陣營的對抗、西方反動勢力的宣傳、大陸政治運動中的失誤以及“台獨”勢力的干擾,使台灣部分民衆對大陸的認知和情感降至冰點。在這樣的背景下,社會和諧、經濟發展的澳門就成爲一個吸引台灣民衆認識大陸的重要環節。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治理實踐,從政策舉措到法制完善、從理論建構和實踐檢驗,都成爲台灣觀察和了解“一國兩制”、累積彼此互信的一個重要方面。
有望密切合作
三、澳門潛藏著兩岸法治協調和趨同的重要契機。在和平與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兩岸四地均重視法治建設,這是各自經濟社會發展的共同取向。《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挂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游協議》、《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與《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等規範性文件的簽署,彰顯了國家統一的基本策略:循法而行、循序漸進。
大陸、台灣、澳門的法律體系具有顯著的成文法律傳統。在一個國家內,完成成文法的協調,實現成文法的統一,是確保法制秩序、捍衛自由經濟、提升社會競爭力的關鍵。衆所周知,澳門特區的法律體系與葡萄牙法制現代化之前的舊有法制體系密切相關,由於葡人治理澳門不注重法制建設,導致澳門社會的法治在回歸後才步入坦途。告別澳門回歸過渡期的“舊三化”,即公務員當地語系化、法律當地語系化、中文官語化,實現政治民主化、法治現代化、經濟多元化,無疑成爲當今澳門社會“新三化”。其中,澳門現代法律體系的建構成爲“新三化”的關鍵,民主政治、法制建設、經濟建設,均需健全法律體系,循法而行。如何實現澳門的法律現代化?台灣和大陸的法律體系都具有制定法傳統,以澳門法制改革爲契機,加强對台灣和大陸的法制研究,謀求與台灣和大陸的法制合作,探求中國法律體系的統一路徑,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澳門大有可爲。
目前,雖然兩岸“三通”已經實現,民進黨重量級人物也已登陸,但兩岸之間真正消弭政治分歧,實現和平統一,還要走很長的路。即便是政府之間的共識形成,兩岸政治、經濟、社會的全面融合與發展尚需時日,因爲畢竟分離已久,且有西方勢力不斷抽手,台獨勢力不斷干擾。在兩岸關係的發展歷程中,澳門過去起過重要的作用,而且在較長一個歷史時期仍將擔當重要角色。促進澳台民間交往,密切澳台關係;踐行“一國兩制”,促進繁榮穩定;立足法制現代化的需要,開展澳台法制合作,也許是澳門在兩岸和平統一進程中繼續發揮作用的基本方向。